欢迎进入常见问题知识库

申请办理“公民婚育一件事”的人员范围是什么?   2023.05.15

本市常住户口居民自5月15日起,可以在本市16个区的任一区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公民婚育一件事”。


回复时间: 2023.05.15    回复单位:
“公民婚育一件事”涉及的具体事项有哪些?   2023.05.15

本市“公民婚育一件事”涉及的具体事项,包括民政部门的“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结婚)”、公安部门的“本市户口登记(婚姻状况变更)”“市内户口迁移(因婚姻迁入配偶家庭户)”、卫健部门的“生育登记”4个事项。


回复时间: 2023.05.15    回复单位:婚姻管理处
“公民婚育一件事”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2023.05.15

本市“公民婚育一件事”自2023年5月15日起,开始实施。


回复时间: 2023.05.15    回复单位:婚姻管理处
我是上海市集体户口没有户口本,未婚,请问办理结婚证是否可以使用身份证而不提供户口本?必须要去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吗?如果户籍证明是必须的,请问证明栏内容该如何写?   2023.04.14

根据《上海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需要提供户籍证明或集体户口的户口卡才可办理。如有户籍证明、户口卡电子证照的,也可办理。户籍证明可以通过随申办网上申请开具。证明栏内容填写请咨询公安部门。


回复时间: 2023.04.14    回复单位:婚姻管理处
如果本市户籍居民忘带了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是否还可以办理婚姻登记?   2022.12.02

可以办理,根据本市“两个免于提交”相关规定,凡是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凡是能够提供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回复时间: 2022.12.02    回复单位:婚姻管理处
如果当事人已经办理了离婚申请,遇受理的婚姻登记机关因不可抗力因素暂停办理婚姻登记该怎么办?   2022.12.02

根据民政部《关于疫情期间离婚登记办理有关问题的复函》精神,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婚姻登记机关暂停婚姻登记业务办理,导致当事人无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7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间内申请发给离婚证的,适用办理期间中止。中止情形消除时,应及时发布婚姻登记业务恢复办理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期间继续计算。婚姻登记机关会为当事人顺延离婚登记办理期限。


回复时间: 2022.12.02    回复单位:婚姻管理处
在办理离婚申请后,户籍在本市内迁移,是否影响后续领取离婚证?   2022.12.02

全市通办后,户籍在本市内迁移不影响后续领取离婚证。但需注意,领证仍需在第一次提出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男女双方户籍均迁移出本市的,需要到新的户籍地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回复时间: 2022.12.02    回复单位:婚姻管理处
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2022.12.02

结婚登记:(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2)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原件;(3)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离婚申请:(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2)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原件;(3)结婚证。

离婚登记(发证):(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2)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原件;(3)结婚证;(4)离婚协议书;(5)受理回执单;(6)男女双方各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回复时间: 2022.12.02    回复单位:婚姻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