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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在哪里查看?   2024.04.15

您好!《关于本市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此文件可以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s://mzj.sh.gov.cn/MZ_zhuzhan2739_0-2-8-15-55/20231229/c7c37e4f3ead4730ba6c1e8f9152cb37.html。此复。

           
回复时间: 2024.04.15    回复单位:残疾人福利处
上海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经济状况认定标准。人均货币财产低于5万元(2人及2人以下家庭上浮10%;18周岁及以下未成年人以及虽然年满18周岁但仍在全日制中等学校就读的人员、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残疾人上浮20%)。案例:一户2人,年龄都65以上,二人都是残疾人,请问该家庭货币财产低于多少能符合低收入。   2024.04.15

您好!上海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目前为人均货币财产低于5万元(2人及2人以下家庭上浮10%;18周岁及以下未成年人以及虽然年满18周岁但仍在全日制中等学校就读的人员、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残疾人上浮20%),同时符合多种上浮条件的不进行叠加,就高计算,两位65岁以上残疾人家庭财产应低于12万元。此复。

           
回复时间: 2024.04.15    回复单位:信访办
听说还有海葬,海葬又该怎么预约和申请补贴呢?   2024.04.03

海葬是指将骨灰撒散到本市指定海域的安葬方式。本市户籍人员过世后,丧事承办人为其办理骨灰撒海并不再保留骨灰,可享受补贴。每份骨灰撒海补贴标准为4600元。其中3000元直接补贴给家属,1600元用于为家属提供乘坐骨灰撒海活动的车船票、保险费等服务费用(不超过六人)。

一、预约方式

1.电话预约:拨打白事热线962840或者海葬服务专线:021-66600544。

2.网络预约:在“随申办”的“海葬预约与补贴”应用服务预约;关注公众号“上海海葬”或登录上海海葬网预约办理。

3.现场预约:上海市宝兴殡仪馆(地址:上海市虹口区西宝兴路833号)2号楼2楼223室。

二、补贴登记

市民接到海葬服务机构《办理参加海葬活动告知书》后,于指定日期办理逝者海葬活动手续时向海葬服务机构提交下列有关材料,办理补贴登记:

1.承办人身份证件;

2.承办人银行卡;

3.亡故居民户籍证明材料;

4.火化证明;

5.《上海市民海葬补贴申请表》。

最后,我想对你们和家人支持移风易俗、践行文明新风的理念,表达钦佩和敬意!

 

           
回复时间: 2024.04.03    回复单位:殡葬管理处
哪些墓园能办理这些节地葬和生态葬呢?   2024.04.03

本市户籍人员过世后,其丧事承办人在本市经营性公墓选择节地生态葬式就能享受补贴。上海的各家墓园提供的项目都不尽相同,具体的表格放在这里啦!

【问答】节地生态葬有补贴吗?哪些墓园能办理?海葬又该如何申请呢?22.png

           
回复时间: 2024.04.03    回复单位:殡葬管理处
我们的父母比较开明,对于“身后事”,他们一直表示,更愿意回归自然,与大自然融为一体。我们听说有节地葬生态葬?能具体介绍一下吗?   2024.04.03

小王,你好!我们一直倡导绿色文明殡葬新风,鼓励节地生态安葬方式。节地葬式主要包括壁葬、廊葬、亭葬、室内葬等将骨灰长期安放于骨灰格位中的立体葬式,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将骨灰藏纳于土、不树碑的安葬方式,以及家庭成员合葬的方式。生态葬式是指将骨灰撒散、深埋入土等,不保留骨灰,不建墓基、墓碑,土地可循环使用的安葬方式。办理节地葬和生态葬还有补贴呢。

一、补贴标准

每具补贴标准为1000元。

二、申请方式

市民可在办理落葬后通过“随申办”的“节地生态安葬补贴”应用服务或者到办理落葬的经营性公墓、经营性骨灰堂,提交下列有关材料,办理补贴登记:

1.丧事承办人身份证件;

2.亡故居民户籍证明材料;

3.墓穴(格位)证书;

4.火化证明;

5.墓穴(格位)购销合同;

6.《上海市节地生态安葬补贴登记表》;

7.丧事承办人银行卡。

           
回复时间: 2024.04.03    回复单位:殡葬管理处
请问1月30日受理的节地葬补贴 什么时候可以入账?   2024.03.07

您好!节地生态安葬补贴于30个工作日之内发放,3月15日之前市民申请的节地生态安葬补贴会发放到账。此复。

           
回复时间: 2024.03.07    回复单位:殡葬管理处
请问一下市儿童福利处,困境儿童父母大病医保到期,儿童不在享受困境待遇,全市标准是否一致,还是各区标准不一样,谢谢。   2024.03.07

您好!2019年,民政部62号文提出:“重病由各地根据当地大病、地方病等实际情况确定”。《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的通知》(沪民规〔2019〕10号)规定,重病是指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疗(化学治疗、内分泌特异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治疗)、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等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疾病。重病的,需查验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病历。此复。

           
回复时间: 2024.03.07    回复单位:儿童福利处
我是全日制专科非养老行业,想入职加入养老行业,想问了解一下入职补贴的标准。   2024.02.27

您好,如需进一步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员入职补贴对象及标准,您可参考https://mzj.sh.gov.cn/MZ_zhuzhan2739_0-2-8-15-55/20221224/7a849af167c1458387fe0846501dd479.html

           
回复时间: 2024.02.27    回复单位:养老服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