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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朋友打算与一名外籍人士结婚,他户籍地在上海黄浦,可以在浦东办理结婚登记吗? 2023.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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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还不可以。只有一方常住户口属于试点区的居民,可以选择在市级婚登机关,也可以选择在试点区的区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涉外婚姻登记。若户口所在区还未纳入试点区,是在市婚姻登记中心办理涉外婚姻登记。
黄浦、徐汇、静安、长宁、闵行等5个区2024年1月1日起也将开展试点,这5个区的居民明年也可以在区婚登中心办理涉外婚姻登记了。随着改革的持续推进,还将会有更多的区逐步纳入试点,进一步方便居民办理公共服务事项。
回复时间: 2023.10.07 回复单位:婚姻管理处
- 我是上海浦东新区居民,未婚妻是法国籍,想在今年10月1日结婚,我们这样的情况可以在哪里办理结婚登记呢? 2023.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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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登记,通俗地讲,就是一方是常住户口在本市的居民,与另一方是外国人或港澳台居民或华侨之间的婚姻登记,是可以在本市办理结婚登记的。
原先涉外婚姻登记只能在市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现在可以扩大到试点区的婚姻登记机关了。也就是说,既可以选择在市婚姻登记中心,也可以选择在浦东新区婚登中心办理涉外婚姻登记。
回复时间: 2023.10.07 回复单位:婚姻管理处
- 如果办理结婚登记时,发现身份已被他人冒用,无法进行结婚登记了怎么办? 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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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事人身份被冒用了,且婚姻登记记录显示结婚,可以按照《<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由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调查后,会发送撤销结婚登记的司法建议书,民政部门根据司法建议书撤销结婚登记之后,为真正的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同时,按照《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规定,冒用当事人身份的人员会被联合惩戒。
回复时间: 2023.05.30 回复单位:婚姻管理处
- 您好我在离婚冷静期内,国籍发生变化由内地居民转为港、澳、台居民或华侨的,是否影响后续领取离婚证? 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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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会受到影响的,一方或双方国籍发生变化,或由内地居民转变为港、澳、台居民或华侨的,不在跨省通办范围内,须回户籍地所对应的办理涉及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婚姻登记的机关重新办理离婚申请。
回复时间: 2023.05.30 回复单位:婚姻管理处
- 我的朋友户籍在安徽,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如果在安徽老家提出了离婚申请,离婚冷静期届满后,想到上海直接办理离婚登记可以吗? 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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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直接在上海办理,离婚申请、离婚登记必须是同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如果当事人想要在上海办理离婚登记的,可以先在安徽老家撤回离婚申请后,再到上海申请离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办理离婚登记。
回复时间: 2023.05.30 回复单位:婚姻管理处
- 我持有的实体居住证与户口簿、身份证记载内容不一致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吗? 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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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以及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出生年月等信息必须保持一致哦。如果不一致,请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回复时间: 2023.05.30 回复单位:婚姻管理处
- 您好,我进行跨省通办时持有的实体居住证过期了,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吗? 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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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当事人提交的居住证应当在有效期内,当事人的居住证即将到期了,可以在期限届满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如果当事人的居住证到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同样也可以先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补办签注手续,再到本市任一区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回复时间: 2023.05.30 回复单位:婚姻管理处
- 您好,办理跨省通办婚姻登记当天实体身份证没有带在身边,是否可以出示电子证照? 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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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本市户籍居民根据“两个免于提交”相关规定,可以使用身份证、户口簿电子证照。双方均非本市户籍居民的,除居住证可以使用电子证照外,办理婚姻登记时仍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实体证照。
回复时间: 2023.05.30 回复单位:婚姻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