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落实《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5-02-13 )

索取号: 0024204128/2025-00020 发布机构: 上海市民政局
文件编号: 沪民社登发〔2025〕3 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各区民政局,市民政局各相关处室,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为推动实现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民政部会同中央社会工作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工商联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民政部同步制定了《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从2024年11月到2025年底开展专项行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好民政部要求,市民政局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了《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落实〈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请各区民政局、各相关处室及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2025年底,努力实现全市社会组织结构更加合理、治理更加有效、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升、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作用发挥更加明显,成为上海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要力量。

二、主要内容

《通知》根据民政部工作方案要求,分类制定了社会组织登记规范化建设行动(登记处牵头)、社会组织治理规范化建设行动(社团处牵头)、社会服务机构监管效能提升行动(社管处牵头)、社会组织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执法处牵头)、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建设行动(登记处牵头)和社会组织文化建设提升行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牵头)等六大行动方案。六大行动方案在民政部要求的基础上做了细化,充分考虑上海社会组织工作的特点和实际,明确了每个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各区局、各处及单位在推进工作中可以不断优化方案内容,创新工作方式,推动工作走深走实。

三、工作要求

各区民政局、各相关处室及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要履行好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牵头职责。要加强协同联动,加强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协同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要加强指导服务,加强政策培训,做好规范化建设政策解读和管理问题答疑解惑。要创新服务举措,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开展规范化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与媒体联动,为专项行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环境。各责任处室要做好对各区局的指导和服务。

各区民政局、各相关处室及单位要根据专项行动进度安排,开展工作评估和总结,长效化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各区局于2025年6月15日之前,向各牵头处室报送专项行动中期情况报告,于2025年11月1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登记处汇总后统一报送民政部。

 

附件:1.《社会组织登记规范化建设行动方案》

2.《社会组织治理规范化建设行动方案》

3.《社会服务机构监管效能提升行动方案》

4.《社会组织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方案》

5.《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建设行动方案》

6.《社会组织文化建设提升行动方案》

 

 

 

上海市民政局

2025年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登记处       夏剑霺    23111488

社团处             23111503

社管处       朱太阳    23111713

执法处       钱雪丽    23111469

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黄磊  35080588-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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