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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汪女士咨询:其近期因病住院,所在单位为员工购买了商业保险,医疗费票据交给保险公司后可以报一万元左右。因明年准备申请经适房,想了解购买的商业保险及保险公司报的钱是纳入收入还是纳入财产进行审核?   2023.11.15

根据《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和廉租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的规定,商业保险的价值计入财产,按照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现金价值核定;保险理赔款不计入收入,规定时点的余额计入财产。


           
回复时间: 2023.11.15    回复单位:社会救助处(收入核对处)
想问一下低保和廉租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2023.04.14

申请人申请低保时,需提交以下基本材料:(一)如实填写并签字确认的《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二)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需要进一步认定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及家庭经济状况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要求申请人在调查核实阶段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申请人应予配合。凡是可以通过电子证照库共享的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廉租房的申请材料应咨询房管部门。

           
回复时间: 2023.04.14    回复单位:社会救助处(收入核对处)
市民吴先生咨询: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但因病实际未参加工作的,收入如何认定?   2022.11.11

根据《上海市民政局关于〈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实施中若干问题的意见》(沪民规〔2020〕16号)文件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但是,符合因患大重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实际未就业,经查证属实的,可以按照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实际收入认定。


           
回复时间: 2022.11.11    回复单位:社会救助处(收入核对处)
市民王女士咨询:申请经适房时,出售外地房产所得款用于归还借款部分以及赠与公婆用于还债部分是否计入市民的财产?   2022.11.11

答:根据《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和廉租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的第六条的规定,财产包括在本市以外拥有的居住类房屋和非居住类房屋,如果已经出售的,卖房款属于财产;规定申报期间内出售、赠与、支取的较大价值的财产,如属于借给他人的,应计入财产;如属于归还借款的,需提供合理说明以及资金流转凭证后,据实认定。第八条的规定,规定申报期间内赠与他人的较大价值财产,不能认定为合理支出,仍应计入财产。


           
回复时间: 2022.11.11    回复单位:社会救助处(收入核对处)
我想申请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请问上海市低收入困难家庭专项救助经济状况认定的最新标准是?   2022.01.20

答:申请上海市低收入困难家庭专项救助的本市城乡居民家庭须同时符合下列标准:

(一)城乡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年度本市发布的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的收入标准。

(二)人均货币财产低于5万元(2人及2人以下家庭上浮10%;18周岁及以下未成年人以及虽然年满18周岁但仍在全日制中等学校就读的人员、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残疾人上浮20%)。

(三)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除外)。

(四)家庭成员名下无非居住类房屋(如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

(五)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仅有1套自住房屋的除外。这些住房包括产权住房、实行公有住房租金标准计租的承租住房、宅基地住房等。

农村居民家庭除宅基地住房、统一规划的农民新村住房外,家庭成员名下无其他商品住房。

以上标准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月31日。随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适时适度调整。


           
回复时间: 2022.01.20    回复单位:社会救助处(收入核对处)
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和廉租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商业保险如何认定价值?   2020.12.07

商业保险按照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价值认定。


           
回复时间: 2020.12.07    回复单位:社会救助处(收入核对处)
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和廉租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基金类有价证券如何认定价值?   2020.12.03

基金类有价证券按照净值认定。


           
回复时间: 2020.12.03    回复单位:社会救助处(收入核对处)
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和廉租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股票类有价证券如何认定价值?   2020.11.24

股票类有价证券按照股票市值和资金账户余额的总和认定。


           
回复时间: 2020.11.24    回复单位:社会救助处(收入核对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