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是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要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要携带哪些证件材料呢? (2023-10-07 )
一、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三张2寸双方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二、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3.三张2寸双方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补领结婚证可在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也可在市级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属于试点区的区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如果你选择在浦东婚登中心办理结婚登记的,将来如果结婚证遗失了,可以选择在原婚登机关办理即浦东婚登中心补领结婚证,也可以在市婚姻登记中心补领结婚证。如果你的户口后来迁到黄浦区了,黄浦区明年列入试点区后,也可以在黄浦区婚姻登记中心补领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