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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
驻沪部队军人办理婚姻登记有无特殊规定?
(2020-03-31 )
您好! 一般情况下,双方应携带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溥,至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即可。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已注销的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有关材料。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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