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家庭可支配收入?其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2024-04-26 )
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申请家庭获得的全部现金和实物收入扣除缴纳的各项税金和社会保险费等后的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下列具体内容:
(1)工资性收入,包括所从事主要职业的工资以及从事其他职业、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的劳动收入。
(2)经营净收入,指从事生产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所获得全部经营收入扣除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税等成本之后得到的收入。
(3)财产性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知识产权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4)转移性收入,包括政府对个人收入转移的离退休金、居民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社会救助金等,家庭间的赠送、赡养费、抚(扶)养费等;个人得奖、中奖、中彩票所得收入等。
(5)其他应当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