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先生为在校大学生,因成绩优异,且家庭困难,获得了学校发的奖学金、助学金,同时积极利用课余时间勤工俭学。目前,A先生家庭想申请救助,对A先生获得的以上收入如何认定? (2024-04-26 )
在校学生获得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金、实习或者勤工俭学获得的收入,均可免于计入家庭可支配收入。
A先生毕业后领取的,对困难毕业生发放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也免于计入家庭可支配收入。
在校学生获得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金、实习或者勤工俭学获得的收入,均可免于计入家庭可支配收入。
A先生毕业后领取的,对困难毕业生发放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也免于计入家庭可支配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