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 2021-08-06 )

索取号: 0024204128/2021-00073 发布机构: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文件编号: 沪民婚发〔2021〕3 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各区民政局、妇联: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根据《民政部全国妇联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深入开展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和考察上海时提出的“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传承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为重点,以创新服务供给方式为途径,深入开展本市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提升城市软实力,厚植城市精神、彰显城市品格,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营造幸福婚姻、建设美满家庭的能力,构建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到2022年底,在本市形成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内容体系化、载体社会化、方法多样化、队伍专业化的工作格局和长效机制,基层社会治理的婚姻家庭基础更加稳固,市民接受婚姻家庭辅导教育的覆盖面更加广泛,全社会共筑美满婚姻、共创幸福家庭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内容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关于婚姻家庭领域的重要论述。贯彻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婚姻家庭辅导教育中围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提升婚姻担当意识,筑牢家庭维系根基。

二是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婚姻家庭的规定。融入法典中关于夫妻间扶养、监护、继承以及夫妻与其他近亲属之间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法治内容,进一步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加强家庭文明建设,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婚俗新风尚提供生动教材。

三是繁荣中华民族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创新婚姻家庭文化知识传播方式,发挥上海传承家谱家训服务平台作用,在婚姻登记场所等广泛宣传婚姻家庭文化知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挖掘本市婚姻家庭红色资源,深入宣传老一辈革命家的家风家训,鼓励广大家庭以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组织开展写家史、立家训、谈家教、讲家事、秀家宝等各类家风文化活动,让好家风成为生活方式、生活常态。

四是丰富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和婚前辅导。加强婚前辅导力度,在各婚姻登记场所以多种形式宣传婚姻家庭文化、家庭责任、沟通技巧、家庭发展规划等,帮助当事人做好进入婚姻状态的准备。注重亲子教育、反家暴教育、生活减压等预防家庭矛盾的内容设置。建立健全矛盾化解类辅导教育工作机制,强化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和离婚辅导。加强抚养、保护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增强当事人监护责任意识和能力,为未成年人的生活和学习创造宽松愉悦、积极向上的家庭环境。

(二)拓展婚姻家庭辅导教育载体

一是加强婚姻登记场所建设。市和各区民政局、妇联组织要做实市、区两级婚姻登记场所的婚姻家庭辅导室,依托社会力量,引入专业社会组织,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情感沟通、心理疏导、关系修复、纠纷调解等服务。深化婚姻家庭文化场馆建设,加强以注重婚姻家庭建设、传承孝亲文化等为主旨的展示厅、文化廊等宣教阵地建设,弘扬社会主义婚姻家庭文明新风尚。

二是拓展结婚颁证活动阵地。各区民政局要探索在政府、图书馆、展览馆、公园、社区、乡村、高校等具有红色基因、纪念意义、文化气息、地域特色、时代精神的服务场所,举办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集体婚礼、颁证仪式,强化婚姻当事人家庭责任担当。

三是扩大社会面婚姻家庭服务。市民政局要积极指导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婚姻家庭教育作为单独课程进高校。编写婚姻家庭教育单独教材和案例,为高校学生融入家庭、适应角色,培育积极向上的婚姻观。市、各区妇联创新婚前教育方式,延伸服务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等,扩大婚前教育广度。通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创建文明家庭等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

四是强化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在基层落地。各区、街(镇)妇联组织要积极开展面向街道(镇)、社区等的具有普遍性、专业性、长效性的婚姻家庭辅导教育服务。在街道(镇)、居(村)的妇女之家等场所,开设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婚姻维系、社区家长讲堂等宣传板块。依托街道(镇)家庭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开展婚姻家庭建设指导服务,让人民群众直接、切身感受零距离、高质量的婚姻家庭服务。

(三)创新婚姻家庭辅导教育方式

一是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服务。丰富婚姻家庭服务手段,积极应用“互联网+”服务模式,拓展受益人群。开设婚姻家庭“云课堂”,扩大服务范围,延伸辅导内容。运用“报、网、端、微、屏”等方式,搭建受众面广、群众喜爱、优质便捷的服务平台,不断扩大辅导教育覆盖面。

二是综合应用多学科参与婚姻家庭服务。引进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哲学、法学等专业学科知识参与婚姻家庭辅导教育,让人民群众科学、理性、全面对待婚姻家庭,促进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立体化、复合化、精细化、人文化。

三是创新婚姻家庭服务模式。采用预约式、菜单式、巡回式等服务方式,对婚姻当事人的服务需求提前研判,全方位、精细化、可持续满足人民群众对结婚登记颁证、婚姻家庭辅导教育等需求。

(四)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教育队伍建设

一是丰富和完善结婚登记特邀颁证师制度。形成优秀企业家、专家学者、三八红旗手、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先进家庭等社会贤达组成的特邀颁证师名录,建立市、区结婚颁证工作机制,定期举行颁证仪式或集体婚礼,弘扬家国情怀和社会正能量。

二是建设专兼职结合的婚姻家庭辅导教育顾问队伍。发挥社工、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才在婚姻家庭辅导教育中的作用。整合资源开展婚姻家庭社会工作服务,探索设立婚姻家庭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依托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婚姻家庭辅导室、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以及各街道(镇)家庭文明建设指导中心等,建立婚姻家庭咨询专家志愿服务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婚姻家庭咨询指导服务顾问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婚姻家庭咨询、指导等服务。

三是探索建立离婚冷静期内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队伍。引导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于离婚冷静期至所在区层面的人民调解中心、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专窗或各街道(镇)层面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专窗等,由调解员进行离婚前调解、疏导,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引导当事人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关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和妇联要密切合作,形成“市级统筹谋划、区级协同推进、街道(镇)创新实践、居(村)宣传动员”的工作格局,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积极争取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争取把婚姻家庭教育工作列入党委(党组)和政府的总体工作安排和婚俗改革试点内容,强化工作指导和部门协同,争取财政资金购买服务等经费支持。

(二)推动工作创新。鼓励各级民政部门和妇联结合各自服务人群特点,使用推广《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结婚登记颁证工作规范》等行业标准。通过公益创投、政策扶持、经费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途径引导有关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专业人才发挥积极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婚姻登记场所设立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点,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招募使用志愿者,更好发挥志愿服务在婚姻家庭辅导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三)强化宣传指导。各级民政部门和妇联要加强对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宣传指导,形成市、区、街道(镇)、乡、居(村)层层落实的责任链条,确保取得工作实效。要及时总结上报、宣传推广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强化示范引领。要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深化制度建设,带动和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请各区民政局、妇联分别于2021年10月底和2022年10月底报送意见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完成的工作报告至上海市民政局和市妇联。

 

 

上 海 市 民 政 局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8月2日

 


(联系人:祝老师  23111469;杜老师  64330001×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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