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 2021-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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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近日,上海市民政局联合市妇女联合会,根据《“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部 全国妇联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市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层面的政策性文件。今年1月1日,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2020年9月,民政部联合全国妇联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本市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二是提升本市婚姻家庭服务软实力。婚姻家庭关系是社会关系的基础。近期,上海市委制定印发《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厚植城市精神彰显城市品格全面提升上海城市软实力的意见》,为深化本市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厚植城市精神、彰显城市品格,促进构建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我们联合制定了《实施意见》。三是总结推广基层典型经验。本市浦东、徐汇、普陀、嘉定、杨浦、奉贤、金山等区在婚姻家庭服务方面基础扎实、案例典型、富有潜力,为固化基层先进做法、推广典型,我们制定了本市的政策性文件。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

根据《指导意见》总体要求,我们提出了:到2022年底,在本市形成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内容体系化、载体社会化、方法多样化、队伍专业化的工作格局和长效机制,基层社会治理的婚姻家庭基础更加稳固,市民接受婚姻家庭辅导教育的覆盖面更加广泛,全社会共筑美满婚姻、共创幸福家庭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围绕四大方面提出14项工作措施:一是深化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内容。《实施意见》明确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民法典》有关规定、婚姻家庭文化知识、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和婚前辅导,共计4项内容,作为婚姻家庭辅导教育的范围,形成分层次(内容分成中央精神、法律制度、文化传播、专业知识四个层面)、跨领域(内容涉及政治、法律、文化、社会四大领域)、全过程(内容涵盖婚前、婚后、离婚三个阶段)的体系化格局。

二是拓展婚姻家庭辅导教育载体。《实施意见》推出加强婚姻登记场所建设、拓展结婚颁证活动阵地、扩大社会面婚姻家庭服务、强化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在基层落地,共计4项措施,形成以点带面(登记点、辅导室、颁证地)、覆盖大众(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等)、做强基层(街镇和居村妇女之家、街镇家庭文明建设指导中心等)的社会化工作格局,体现婚姻家庭工作社会性特点。

三是创新婚姻家庭辅导教育方式。《实施意见》明确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综合应用多学科参与和创新服务方式3项措施,从而形成5项融合(报、网、端、微、屏)、5大学科(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哲学、法学)、3大方式(预约式、菜单式、巡回式)参与婚姻家庭服务的多样化工作方法,满足人民群众对婚姻家庭辅导教育便捷性、精细化、高质量的服务需求。

四是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教育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婚姻家庭辅导教育的3支专业化队伍,即丰富和完善结婚登记特邀颁证师制度、建设专兼职结合的婚姻家庭辅导教育顾问队伍和探索建立离婚冷静期内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队伍,体现本市婚姻家庭服务的软实力、示范性、人文化等特点特征。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和妇联密切合作,形成“市级统筹谋划、区级协同推进、街道(镇)创新实践、居(村)宣传动员”的工作格局。

二是推动工作创新。鼓励各级民政部门和妇联通过公益创投、政策扶持、经费补贴等途径引导有关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专业人才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强化宣传指导。各级民政部门和妇联要加强对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宣传指导,形成市、区、街道(镇)、乡、居(村)层层落实的责任链条,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三、实施时间

《实施意见》自2021年8月4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