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加强上海市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2025-10-30 )

索取号: 0024204128/2025-00063 发布机构: 上海市民政局
文件编号: 沪民社服发〔2025〕2 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各区民政局、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关于加强上海市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加强上海市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把社会组织人才工作纳入党管人才的总体格局和人才工作体系,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央和市委关于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的决策部署,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积极拓展吸纳人才渠道

(一)引导社会组织稳岗扩岗。推动落实财政部、民政部、人社部关于政府购买服务、就业补贴等政策文件,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开发就业岗位。依托“沪上社会组织”等媒介,做好本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系列政策宣传,指导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用好一次性扩岗等就业支持政策。鼓励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优质社会组织申请成为本市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二)培育扶持就业源头。鼓励成立符合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组织,支持服务“五个中心”建设的前沿领域、关键领域、重点领域社会组织登记成立,支持民非类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支持服务上海超大城市基层治理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举办上海社会组织公益创新创业大赛,鼓励公益团队成立社会组织,推动提供更多的社会组织用人岗位。

(三)加大招才引才力度。完善供需对接平台,举办“筑梦公益”上海社会组织专场招聘会,便利社会组织招聘人才。依托“上海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建立网上社会组织人才市场。依托上海社会组织展示馆等组织开展高校研学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到社会组织就业创业。

二、强化人才扶持激励

(四)完善职业发展通道。做好社团会员管理员和劝募员国家职业标准宣贯工作,积极推进教材编制、培训计划实施、技能评价等工作,按规定面向社会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人工智能、区块链、生物医药等领域申报成为本行业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

(五)加强人才薪酬福利管理。按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政策,研究明确人力资源成本的基础标准。引导社会组织落实民政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建立健全与社会组织发展相适应的薪酬管理体系。研究发布本市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薪酬指引,引导社会组织合理确定从业人员薪酬水平。修订《关于在本市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建立年金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鼓励社会组织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推动社会组织与从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员工工资协商制度、员工代表大会制度等机制,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六)提升社会组织人才地位。积极协调各部门将本领域社会组织领军人才推荐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动社会组织参政议政;协调各部门在制定政策文件、召开重要会议或专业论坛时,邀请社会组织代表本行业本领域发声。将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纳入评选表彰奖励推荐范围,调动各类人才投身社会组织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舆论正面引导作用,支持引导各类媒体大力宣传社会组织人才工作创新举措、典型经验,讲好优秀典型立足岗位敬业奉献的精彩故事,持续提升社会组织人才的社会认同感和职业荣誉感。

三、提升人才综合素质

(七)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依托上海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搭建人才培养培训平台,推动政府、高校、社会组织之间开展多渠道、多领域合作。支持高校围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实际需求开展教学研究和课程开发,从源头上加强社会组织人才培养。

(八)开展分层分类培训。加强社会组织人才教育管理,教育引导社会组织特别是慈善组织从业人员弘扬公益精神、增强自律意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重点抓好社会团体和基金会秘书长、社会服务机构行政负责人等专职人员培训,推荐优秀社会组织人才进入各级党校学习,提升其政治能力、领导能力、开展国际合作交流等能力。鼓励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等参加社团会员管理员、劝募员等职业技能培训和等级认定。支持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职业资格考试、职业水平考试等,更新专业知识,增强职业技能,提高综合素质。

(九)依托社会组织培育点加强人才培养。指导社会组织培育点积极打造人才培育平台,开展项目策划、财务管理、品牌宣传、资源链接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培训,为不同发展阶段的社会组织提供系统性、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服务。遴选部分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为社会组织人才培育点,根据行业特点开展人才培训,帮助社会组织培养锻造优秀人才队伍。

(十)开展技能竞赛活动。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举办全市性或行业性社会组织技能大赛,为广大社会组织人才搭建展示才能、切磋技艺的平台,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对优秀获奖选手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晋升职业技能等级,纳入社会组织人才重点培育对象范围。

四、强化指导支持力度

(十一)加强工作指导。严格社会组织登记审查,将新成立社会组织“有无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法定准入条件落到实处。修订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将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发展、健全薪酬体系和完善职业晋升通道等写入章程,推动社会组织按章程履行义务。

(十二)提供资金支持。通过财政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和各类社会公益资金等,加大对社会组织的资金支持。推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鼓励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支持引导社会力量设立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为本市社会组织人才培养、激励以及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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