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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条例》新增了“陪护假”制度,那么哪些人可以申请陪护假?
我的妈妈今年58岁,三年前就已经退休了,可是她身体不好,几乎每年都要住院治疗,她住院期间,我能不能享受陪护假呢?
《条例》规定赡养人每年可以享受累计不超过5个工作日的陪护假,独生子女则可以享受7天,是这样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