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完善殡葬行业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2026-06-26 )
| 索取号: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民政局 | |
| 文件编号: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一、关于必要性的说明
202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提出“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强化条块结合、区域联动,完善协同监管机制,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要求。
根据国家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2024年5月,我局联合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网信办、市税务局等6个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本市殡葬代理服务单位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的工作方案》,明确对殡葬代理服务单位的监管职责、流程等内容,推动殡葬代理服务单位提供诚信规范服务。同年,我局将殡葬中介管理等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吸纳到新修订的《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明确本市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强化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构建殡葬行业多方参与、合力共治新格局。
2026年3月30日起,国务院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其中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涵盖殡葬活动全链条的监管事项清单,加强部门间情况通报和执法协作配合。
为贯彻《殡葬管理条例》有关要求,我局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我市殡葬管理实际,针对监管政策碎片化等问题,将原来殡葬代理服务单位跨部门综合监管上升为涵盖“逝、殡、葬、祭”各环节的殡葬行业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定《关于加强和完善殡葬行业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现从源头到末端的全链条全过程治理。
二、关于主要内容的说明
《实施意见》共分监管机制和责任、重点监管事项、提升协同监管效能三个部分,明确提出殡葬行业监管什么、谁来监管、怎么监管等主要问题。
(一)明确监管机制和责任。《实施意见》聚焦殡葬服务管理“逝、殡、葬、祭”全链条各环节监管事项,明确建立健全殡葬行业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同时,《实施意见》明确市区两级民政部门的行业主管责任和公安、规划资源、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协同监管责任。
(二)明确重点监管事项。《实施意见》立足本市殡葬领域的突出问题,明确六大类重点监管事项:一是加强对违规开展殡葬服务行为的监管;二是加强对祭扫活动的监管;三是加强对殡葬设施建设运营的监管;四是加强对殡葬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管;五是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监管;六是加强对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的监管。同时《实施意见》具体明确了27个重点事项名称、监管对象、设立依据、牵头单位、配合单位、监管方式。
(三)提升协管效能。《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强化监管执法联动,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联合执法;建立重大问题线索会商督办机制,对疑难复杂、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问题,加强会商督办;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健全综合监管跟踪评估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