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乐龄乐读、乐学乐为”老年阅读行动方案》的通知 ( 2025-02-11 )

索取号: 0024204128/2025-00019 发布机构: 上海市民政局
文件编号: 沪老龄办发〔2025〕1 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各区老龄办、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教育局、区农村农业委、区文化旅游局(广电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数据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化全民阅读活动的重要部署,保障老年人基本阅读权益,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阅读需求,进一步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民政部等14部门《关于推进老年阅读工作的指导意见》,制订《上海市“乐龄乐读、乐学乐为”老年阅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中共上海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海市数据局         上海市广播电视局

 

上海市总工会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乐龄乐读、乐学乐为”

老年阅读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老年是人的生命的重要阶段,是仍然可以有作为、有进步、有快乐的重要人生阶段。”阅读不仅可以增长见识,加强和社会之间的联系互动,还能陶冶情操,促进身心健康。推进老年阅读工作,实施“乐龄乐读、乐学乐为”老年阅读行动,不仅是回应老年群体关切、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实现文化养老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的应有之义。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给“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和“老杨树”宣讲团的重要回信精神,积极创造条件,丰富阅读供给,优化阅读环境,保障老年人阅读权益;创新活动载体,营造浓厚阅读氛围,鼓励老年人老有所为。

2025年起,各区每年至少组织1场老年阅读主题活动、培育新增2支老年阅读团队和2个老年阅读志愿服务品牌;各街镇利用现有养老服务设施或老年学校,每年至少新设1处老年阅读场所,并设置“乐龄书架”,配备老年阅读书籍和报纸。力争到2027年,本市累计出版不少于30种老年选题出版物。

二、主题

乐龄乐读、乐学乐为

三、主要措施

(一)丰富老年读物供给。新闻出版部门要指导本市图书、报纸、期刊等出版单位按照老年人需求分层分类优化出版结构,有计划增加老年读物优秀选题策划和老年主题图书出版;组织各领域专家学者、热心读者、出版界人士推荐各类适合老年人的优秀出版物,并公开发布适合本市老年人阅读的“乐龄书单”;支持公开出版发行的图书、报刊配备有声、大字、电子等“适老化”版本。本市广播、电视、杂志等主要官方媒体要开设乐龄导读、乐龄书评等专版、专栏。进一步发挥《上海老年报》等以老年群体为主体的各类报刊作用,深化专题栏目和活动内容,增强老年群体的阅读兴趣和参与度。本市各公共图书馆、老年大学(学校)、养老机构、军休机构、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室、睦邻点等老年人活动频率较高场所要设置“乐龄书架”,重点为老年人提供本市“乐龄书单”相关书籍和报纸。(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老龄办、市广播电视局、市文化旅游局、市教委、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区)

(二)优化老年阅读环境。本市各公共图书馆要加强公共阅读空间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提供适合老年人特点的阅读导览,无障碍、适老化的阅读设施设备和服务;探索网上借阅、邮寄上门等软服务,满足老年人足不出户阅读需求;鼓励社会各界力量提供志愿服务,为老人阅读提供辅助服务。提倡有条件的社区长者食堂、“数字伙伴计划·微站点”等经营单位和公共设施,采取错峰、错时的方式为老年读者提供阅读交流空间。探索建立图书、报纸、期刊和公共阅读空间的适老化标准。(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数据局、市民政局、市教委)

(三)加强数字阅读资源建设。充分发挥数字化支撑作用,支持各类数字阅读平台、相关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等进行适老化改造,汇编适老化改造成果科普读物。支持各类数字阅读平台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数字阅读资源建设,加快开发电子版、有声版老年读物。在数字阅读平台设立面向本市老年群体的“书香敬老”栏目,联合相关数字平台开展“为老人读书”志愿服务活动。加强老年数字阅读设备的研发和推广,降低老年人数字阅读门槛。指导本市涉老新媒体加大宣传推广和升级改造力度,在服务老年人阅读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委网信办、市老龄办、市委宣传部)

(四)营造浓厚阅读氛围。充分发挥各级老年大学(学校)等老年学习机构、场所,养老机构、军休机构,以及各区、街镇老年协会和群众文化团体的主阵地作用,面向本市老年阅读爱好者广泛开展“乐龄乐读,乐学乐为”主题读书活动,通过乐龄读书会、读书征文、演讲比赛、朗诵比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营造浓厚的读书氛围,大力发展老年阅读“领读人”队伍。各级工会、共青团组织、妇联、残联,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大、中、小学要组织热心公益的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赴本市养老机构和社区,广泛开展“为老人读书”和为老人撰写“人生回忆录”等志愿服务活动。利用“老有腔调”直播节目举办本市读书心得交流会,展示老年人阅读成果。(责任单位:市老龄办、市教委、市文化旅游局、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区)

(五)培育“乐龄乐读”品牌。各区、街镇,公共图书馆、老年大学(学校)、老年协会、军休机构要积极总结本地区、本单位、本领域开展老年阅读工作的经验做法,培育具有特色的老年阅读品牌。积极培育和引导老年人文化消费需求,探索“阅读+养生”“阅读+交友”“阅读+旅游”“阅读+观影”等新模式。“敬老月”期间,开展本市年度十佳“乐龄乐读,点亮精神之光”老年阅读品牌推荐活动,并发动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责任单位:市老龄办、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局、市教委、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广播电视局,各区)

(六)宣传“乐学乐为”达人。各区、街镇,各老年大学(学校)、养老机构、军休机构要大力发掘并逐级推荐积极参加读书活动、具备良好阅读习惯和阅读能力,并在推广老年阅读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老年阅读先进典型。结合本市老年文化艺术节,在世界读书日期间,利用本市各类媒体开展“乐学乐为”达人推荐和专访,挖掘并宣传他们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的感人故事,引导更多老年人积极参与老年阅读。(责任单位:市老龄办、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广播电视局,各区)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开展老年阅读行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老年阅读行动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和“老杨树”宣讲团的重要回信精神相结合,与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等工作相结合,鼓励老年人通过老年阅读丰富晚年生活,在自我提升、家庭教育、代际传承、权益保障和社会参与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老龄办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有关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加强对现有资源统筹,在保障老年阅读必要条件、提升老年阅读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推进数字平台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确保老年阅读行动顺利推进。

(三)凝聚各方力量。要不断探索创新深化老年阅读的有效途径,注重运用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年阅读推广工作。有条件的区可探索通过社会力量捐赠等方式,建立公益性老年阅读扶持基金。鼓励企业、机构、个人等通过共建、捐赠等方式支持老年阅读。鼓励具有阅读推广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或参与公益性老年阅读推广服务。对老年阅读行动中成绩突出、作出贡献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可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表扬。

 

附件:上海市“乐龄乐读、乐学乐为”老年阅读行动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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