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开展2024年度“桥计划”社会救助综合服务项目的通知 ( 2024-05-22 )
索取号: | 0024204128/2024-00060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民政局 |
文件编号: | 沪民救发〔2024〕9 号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各区民政局:
为进一步统筹救助资源,深化服务类社会救助,进一步增强基层服务能力,持续健全困难群众主动发现、需求评估、资源对接和精准服务机制,更好满足困难群众需求,促进服务对象发展,现就进一步开展“桥计划”社会救助综合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桥计划”)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以激发多重困境家庭发展潜能为目标,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作用,强化个案管理,在全面掌握困难家庭状况及需求基础上,采取“政策”+“服务”+“心理”等综合救助帮扶措施,整合本区及服务对象所在社区资源提供针对性服务,并积极构建社区支持系统,促进困难家庭走出困境,自立自强。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实施主体:各区民政局。
(二)项目实施方式:各区民政局通过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机构服务的方式,为服务目标群体提供“政策”+“物质”+“心理”等综合救助帮扶措施。
(三)项目服务目标群体:进一步聚焦本市有升学、就业意愿的中职以上学历(含在读)青(少)年人员的多重困境家庭。
(四)服务内容
1.确定服务对象。各区民政局通过“大数据”+“铁脚板”等方式排摸潜在服务对象家庭,形成初步筛选名单。项目承接机构在各区民政局的指导下,通过电话沟通访谈等方式,进一步了解初步筛选家庭接受服务的意愿,形成年度服务对象名单(项目实施原则上不少于20户),报区民政局确认。对其中“人户分离”但符合项目标准的对象,可由市民政局协调其居住地民政局纳入服务范围。
2.制定帮扶方案。综合评估服务对象家庭的经济、心理、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需求,以需求为导向“一户一策”制定帮扶方案。
3.强化个案管理。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等各方面资源,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通过个案、小组、社区等方法,结合对服务对象家庭需求评估情况,为其提供政策宣传、资源链接、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服务,为困难家庭赋能,促进服务对象家庭内在功能的改善。项目实施期间,服务对象因故退出的,社会工作机构应做好结案,及时调整方案并上报。
4.实施综合救助帮扶。形成以专业社会工作机构为承接服务主体,各种社会救助帮扶力量共同参与的服务模式。一是统筹全区资源提供发展型救助帮扶。各区以满足服务对象家庭整体需求、助力其家庭脱离困境为目标,对社会工作机构反馈的对象服务需求积极响应,并支持社会工作机构对接形成“一户一条救助链”。二是整合社区资源提供基础性救助帮扶。各区指导服务对象所在街镇,挖掘社区内外资源,搭建资源链接桥梁;完善服务转介机制,构建亲属、邻里、社区等协同支持系统,共同协助家庭走出困境。
服务期间,承接服务机构应对服务对象开展入户调研访谈,平均每户开展个案走访不少于5次;开展专业小组服务,每个小组组织活动不少于4次。每月向区民政局报告项目推进情况,按时提交项目中期报告、总结报告等材料,开展项目满意度调查。
三、项目经费管理
1.项目资金。本项目市级预算资金共180万元,列入2024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由市民政局结合各区困难群众数量、服务对象数量、申报情况等,综合考虑各区实际下拨项目资金(平均每户不超过5000元预算标准)。
2.资金使用范围。本项目原则上不对服务对象直接提供经济资助,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需求发现和评估费用,是指为及时、准确、客观地收集、分析、评估服务对象的需求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制定服务对象筛查标准、需求指标、需求评估表等;对服务对象开展入户调查、建档访视、需求分析等。(2)综合服务费,是指在为多重困境家庭、有改善和发展潜能的家庭等提供服务,促进家庭成员个体的自我功能与家庭整体功能重建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个案服务、小组服务、社区活动等。(3)其他费用,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政策宣传、资源对接、支持体系建设等活动及产生的专家咨询费,调研、问卷调查及分析费,资料费,经验模式总结费等。
3.项目衔接。对纳入项目的“人户分离”对象,市民政局加强统筹协调,户籍地、居住地做好工作衔接,项目经费随服务对象一并转入居住地实施。区级可对市级“桥计划”项目配套资金,并相应适当增加服务内容。原各区及街镇扩展“桥计划”项目范围所开展的项目,如不与全市“桥计划”项目合并实施,可继续使用“桥计划”项目品牌宣传推广,并纳入全市统计范围。区级“桥计划”项目的名称、对象及侧重点应与市级项目应有所区分,项目资金单独记账,服务对象少重复。
4.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开支应严格按照福彩公益金管理、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等相关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执行,确保专款专用、合法合规。各区民政局应将加强对项目监督管理,项目完成后,由区民政局进行验收和资金支付。对年度“桥计划”项目开展较好的区,市民政局将适情增加下一年度项目资金拨付额度。
四、项目分工
本项目由市民政局牵头,各区民政局负责具体实施。
(一)市民政局职责
1.负责设计开发项目,布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2.开展项目督导、评估(评价)工作,对项目的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控;
3.组织各区之间的工作交流,协调“人户分离”对象服务衔接等工作;
4.社会工作机构确定后,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参加全市救助顾问业务培训。
(二)区民政局职责
1.作为服务需求方,确定合作机构,负责项目的具体运作和统筹;
2.协调辖区资源,保障项目推进,加强部门协作和资源链接;指导街镇(乡)做好衔接配合等工作;
3.推动项目在本区落实开展,督导项目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
4.及时对项目进行评估与模式总结,开展政策宣传,梳理典型案例。
五、时间节点
2024年5月,市民政局制订计划,下发实施方案。各区民政局排摸对象,确定承接服务机构,形成项目方案。市民政局统筹各区情况,拨付项目资金。各区完善项目实施方案,与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报市民政局备案。
2024年6月—2024年12月,开展综合服务;市、区民政部门适时开展项目督导、绩效跟踪评价等工作。
2025年1月底前,完成项目总结和评估工作并上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支持。高度重视“桥计划”项目开展,各区应积极争取财政资金配套,做深做实服务类救助项目。加强过程指导,充分整合政策资源、部门资源、层级资源和社会资源,积极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
(二)严格筛选,落实责任。各区应按《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遴选合作的服务机构,对3A级以上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应优先选择。项目承接机构在每个区投入工作人员(不含志愿服务人员)应不少于3人,相关人员应具备社工师、心理咨询师等职业资格。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注重与现有社会救助工作体系、社区救助顾问制度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工作对接和服务转介机制,释放“桥计划”和社区救助顾问叠加效应,探索建立权责清晰、衔接有序、紧密配合、协同推进的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桥计划”项目开展的入户走访、资源链接、心理关爱等服务,不应降低社区救助顾问履行本职工作的标准要求,不包办替代其走访、关爱困难群众等职能。
(四)强化督导,紧密衔接。按照“广覆盖、少重复、高效能”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与民政其他购买服务项目的衔接。服务对象接受的服务事项,不得在多个民政项目内重复统计。各区民政局应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举措,通过定期督导、实地参与走访、居民满意度调查、总结典型个案、查阅台账档案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全流程跟踪管理,发现违规行为应要求承接服务机构立即纠正。市民政局将视情开展审计,项目开展情况将纳入社会救助工作年度绩效考核。
(五)注重总结,凝聚经验。注重过程管理,规范服务全过程记录。做好服务前测与效果评估,提升服务效能。加强经验总结与模式提炼,形成不少于5个典型案例。
附件:“桥计划”社会救助综合服务项目申报书(示例)
上海市民政局
2024年5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