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民政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殡葬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殡葬服务公益属性,加强和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关于收费的有关规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08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上海市殡葬服务项目清单(基础、非基础)》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殡葬服务收费实行分类管理
《上海市殡葬服务项目清单(基础、非基础)》(以下简称“项目清单”)包括基础清单(详见附件1)、非基础清单(详见附件2)。基础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定价部门坚持公益属性,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定调价程序,合理制定收费标准。
非基础项目收费由民政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参考区间,引导殡葬服务机构合理收费。
二、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
市、区两级民政部门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和收费集中公示制度,依托市民政部门网站、各区政府网站等渠道,完整、准确、详实公示殡葬服务机构名单和性质,以及殡葬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并及时更新。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好收费公示相关工作,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内容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殡葬服务机构应当严格规范服务行为,引导群众文明消费、节俭消费和理性消费,理性选择服务项目。严禁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群众使用自行采购的合法殡葬用品。
三、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监管
各级民政部门应当切实履行殡葬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加强殡葬行业规范和引导,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殡葬服务经营主体的监管,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各级民政部门要把加强和规范殡葬服务机构收费管理作为提升殡葬服务管理效能的重要举措,严控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清单之外不得收费;加大殡葬便民惠民政策宣传力度,培育和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
本通知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殡葬服务项目清单〉的通知》(沪民规〔2025〕6号)同步废止。
附件:
1.上海市殡葬服务基础项目清单
2.上海市殡葬服务非基础项目清单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6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