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品牌社会组织选树工作的通知 ( 2021-08-06 )

索取号: 0024204128/2021-00075 发布机构: 上海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文件编号: 沪社服发〔2021〕6 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各市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处室、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为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提升社会组织影响力,展示社会组织风貌,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在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的指导下,上海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品牌社会组织选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品牌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选树一批代表上海社会组织发展水平,诚信自律、运作规范、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社会组织,着力提升本市社会组织影响力和竞争力,推动社会组织更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助力上海经济社会发展。

二、选树对象及条件

(一)选树对象

本市登记注册的且成立满三年(2018年7月1日前登记成立的)、评估等级在4A及以上并在有效期内、历年年检未有过不合格或基本合格、最近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且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社会组织。(2019年上海市品牌社会组织不参与本次选树工作)

(二)选树条件

1.组织发展规范

(1)党建规范,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党组织;

(2)队伍稳定,注重整体素质和能力提升;

(3)财务管理有序,资金来源渠道持续稳健;

(4)日常运作规范、自律诚信。

2.品牌特色显著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深化“五个中心”建设,聚焦打响“四大品牌”,聚焦“五大新城”建设,聚焦创新社会治理、提升民生服务、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提升城市软实力、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形成本领域内的品牌项目或品牌服务;

(2)形成的项目或服务应在本领域内开展两年以上,取得卓有成效、有目共睹的成绩。

3.社会影响卓越

(1)在本领域内具有卓越影响力,发挥一定的引领示范效应,形成良好的社会认同度和公信力;

(2)在制定行业标准、推动机制创新、培育领军人物等方面做出积极探索并取得一定成效;

(3)荣获全国、市级荣誉,如先进社会组织等;

(4)受到官方主流媒体报道。

三、选树流程

(一)推荐申报

通过“组织推荐”和“自主申报”两种形式进行。

1.组织推荐。由各市级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分别推荐1-2家;各区民政局(社管局)分别推荐1-2家。

2.自主申报。各社会组织可对标选树对象及条件自行申报。

“组织推荐”的填写《上海市品牌社会组织推荐表》(附件1),“自主申报”的填写《上海市品牌社会组织自荐表》(附件2),(电子版可前往公共邮箱shzzggyx2021@163.com  密码:shzz2021),于8月20日前将材料(推荐表或自荐表、所获荣誉及媒体报道的相关证明,一式两份)寄送至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杨浦区江浦路2100号A座一楼),电子版同步发送至:ssosc2021@163.com。

(二)筛查审核

通过市社会组织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筛查审核,如发现违法违规、不良信用记录、党建应建未建、未执行非营利会计制度等情况,予以一票否决。同时结合选树条件作初步筛选,确定入围候选对象。

(三)公众投票

通过网上投票的方式,由公众对入围候选对象进行投票,并将最终得票情况纳入综合评审。

(四)综合评审

成立综合评审小组,由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相关业务处室代表、专家代表、媒体代表等组成,综合各方意见和投票情况,产生最终的品牌社会组织候选名单,总计50家,并在“沪上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5天)。

(五)宣传推广

对选树出的品牌社会组织授予相关证书,制作品牌社会组织风采录,并通过报刊、电台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登载宣传,讲好社会组织故事,扩大品牌社会组织影响力。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广泛动员。选树工作是促进本市社会组织发展、提升社会组织影响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指导工作,广泛宣传发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

(二)注重导向,突出重点。经组织推荐的社会组织要突出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总体部署规划相匹配,具有一定示范力和影响力。

(三)精心组织,确保质量。各单位要结合本行业、本区域实际,严把推荐审核关,真正把善于创新、示范性强、成果显著、具有引领作用的典型和标杆推荐出来。

 

联系人及电话:黄 磊   35080588-8008

曹 怡   35080588-8009

 

 

附件:1.《上海市品牌社会组织推荐表》

2.《上海市品牌社会组织自荐表》


 上海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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