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不是选择题,法理+亲情为涉老纠纷寻得最优解
(2026-01-05 )
年近七旬的王叔叔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和亲生儿子对簿公堂。“我抚养他到13岁,他连结婚都没有跟我说。”法庭上,身患恶性肿瘤的王叔叔满是气愤与委屈。而被告席上,儿子王先生的代理律师直言:“原告主张的20万元医疗费诉请过高,我方无法同意。”
这场争执不下的赡养纠纷,背后藏着长达十余年的隔阂。2001年王叔叔与前妻离婚后,儿子便随母亲生活,2013年后父子俩的联系越来越少,渐渐形同陌路。2023年9月,王叔叔被查出癌症,高额的治疗费让他不堪重负,没有自有住房的他还得按月支付房租。陷入困境的王叔叔甚至不知道儿子的住址和联系方式,只能通过起诉的方式寻子求赡养。
可儿子这边也有难处,王先生称自己近期收入减少,既要还房贷,又要抚养两个孩子,实在无力承担高额费用。更让他无法释怀的是,父亲曾有家暴行为,且自父母离婚到自己成年,父亲从未支付过抚养费,这也是他不愿与父亲见面的缘由。
这场看似冰冷的赡养纠纷,经法院调解迎来了温情的转机。白云法官从法理和情理双方面入手,一方面告知王先生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成年子女对年老的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抚养不是赡养的前提,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作为子女应自觉履行对父母经济上的扶助义务,同时也要“常回家看看”,多看望关心父母。另一方面也劝说王叔叔体谅儿子的生活压力。在家庭中,父母和子女都应“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不仅子女要赡养父母,父母也要关心照顾幼年子女的成长,年老时适当考虑子女的经济条件和赡养能力。家庭成员之间应互相体谅、换位思考、加强沟通。
几番耐心劝解下,王叔叔主动将医疗费诉请降至5万元,他红着眼眶说:“我身上一分钱没有,下次住院连救命钱都拿不出。”白云法官转而再做王先生的工作,希望他能多拿出5000元给父亲应急。最终,父子俩达成调解协议:王先生一次性支付5.5万元医疗费,此后每月支付1500元赡养费。
赡养不是选择题,需要我们每个人尽心尽责,用法理明晰边界,用亲情化解矛盾,携手答好这道事关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民生必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