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管理办法》 ( 2022-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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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讨论决定 | 2022年9月27日 | 9月27日上午,市民政局召开2022年第十四次局长办公会议,会议研究了《上海市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管理办法》等事项。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局政务公开制度,会议邀请了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党委书记章晓懿、上海市静安区孙克仁老年福利院院长陈大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副处长石锋泽3位公众代表,共同参与研究“制订《上海市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管理办法》”议题,并认真听取其意见建议。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蒋蕊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为规范和促进本市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发展,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根据《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本市“十四五”期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21〕13号)等规定,市民政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上海市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本市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和向往。 会议要求,一是加快流程,主动对接,会同相关部门抓紧修改完善《管理办法》,尽快出台。二是通过《管理办法》规范全市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的管理和运作,让老年人群体切实共享发展成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工作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