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合法性审核意见 ( 2021-12-31 )
索取号: | 发布机构: | ||
文件编号: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该文件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现提出以下合法性审核意见:
民政局作为文件制定主体,符合法定权限;未发现文件内容存在违法或者明显不当情形;未发现存在制定程序违法情形。
市民政局政策法规处
2021年12月8日
索取号: | 发布机构: | ||
文件编号: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该文件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现提出以下合法性审核意见:
民政局作为文件制定主体,符合法定权限;未发现文件内容存在违法或者明显不当情形;未发现存在制定程序违法情形。
市民政局政策法规处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