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服务机构财务内控管理工作指引”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报告 ( 2026-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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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我局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实地走访等方式听取公众意见,并就相关意见建议进行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召开座谈会

2025年613日,市民政局在511会议室召开“上海市社会服务机构财务内控管理工作指引”公众参与座谈会,听取12名社会公众代表的意见建议,来自科学研究、教育、文化、社工等不同行业领域共计12家市级机构代表参会

与会代表均支持制定“上海市社会服务机构财务内控管理工作指引”的建议,并认为财务内控管理是规范社会服务机构财务行为,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关键

此外,会上收集相关建议十余条。经梳理,主要如下:一是建议细化对财政项目资金管理的规定,强化全流程控制。二是建议在财务监督中,要引入多元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监事会、社会公众、第三方审计单位和项目购买主体的监督。以上建议均予以采纳。

二、实地走访

截至2025年6月底,我局组织工作人员赴61家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社会服务机构进行实地走访,包括新型研发机构、新成立机构、高评估等级机构等。

走访发现,高评估等级机构在财务内控管理上已有一定基础,但在对外投资管理和关联方交易披露方面存在不完善之处;新成立机构普遍存在财务人员专业能力不足、资金管理流程简单粗放等问题,如部分机构存在现金“坐支”现象,对银行存款的对账频率不够;新型研发机构希望在捐赠资产管理方面得到更明确的指引,确保捐赠资产的使用符合捐赠人意愿。

走访过程中收集到在指引中增加捐赠资金的控制管理,提升机构规范化接受捐赠、使用捐赠资金水平等建议。以上建议予以采纳。

三、书面征求意见

2025年6月6日,我局向各区发函,请各区向区级有代表性的机构书面征求意见建议,累计收到建议19条,经梳理主要建议如下:一是应考虑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渠道的资金控制和管理。二是现金存放开户银行相应表述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内容。三是固定资产报损报废应考虑历史类、文化类资产处置难度,酌情根据内部管理制度予以延期处置等。以上建议予以采纳。

上海市民政局  

                                     2025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