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本市“十四五”期间困难重度 残疾人养护机构及床位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情况报告 ( 2022-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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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1日,市民政局就《关于推进本市“十四五”期间困难重度残疾人养护机构及床位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主会场+分会场”视频联动的方式召开了公众参与研讨会。浦东、静安、松江三个区民政局业务科室负责同志,闵行、长宁两个区部分街道、居(村)专职工作人员,浦东重残养护院主要负责同志,残疾人家属代表(市智协协会主席张世军),人大代表(柏万青)等作为公众代表参与会议研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市残联以及市民政局等相关同志作为此项工作的责任部门列席听取了公众代表意见。会议主要情况如下:
一、与会代表均支持制定推进困难重度残疾人养护机构及床位建设的实施意见。与会代表一致认为,保障残疾人基本养护需求,提升本市残疾人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是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履行“保基本、兜底线”职能的具体体现,是补齐本市残疾人托养照护体系短板的实际举措。通过对《上海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具体任务指标的顶层设计和任务分解,通过在各区布局完成困难重度残疾人养护机构和床位建设,能够更加精准地实现对残疾人群体的扶助,能够使本市残疾人养护机构布局和床位增量更加合理均衡,是真正意义上建立残疾人养护体系的必要举措。同时,试点在养老机构设置“老养残”单元,是积极应对本市人口老龄化和对老养残家庭整体扶持托底的有益探索。
二、与会代表均赞同困难重度残疾人养护机构及床位建设实施意见的基本考虑。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实施意见》围绕“十四五”规划明确的约束性指标和提出的试点任务两个方面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目标、任务指标、建设路径和补助标准、配套措施等,并将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名义印发,充分体现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也较为系统和全面地进行了顶层设计。将任务指标按困难重度残疾人占行政区域残疾人的比例来进行分配,较为科学和客观,能够较好地体现各区人民政府对残疾人群体应尽的主体责任,能够体现残疾人的自我意愿。《实施意见》对“老养残单元”试点任务的安排和部署,比较符合上海养老体系发展的实际和老龄化趋势的要求,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
三、与会代表还对困难重度残疾人养护机构和床位建设实施意见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有的代表提出配套措施中还应加上加强护理人员培训等内容;有的代表提出如有的区要新建机构,则要加强用地空间规划的统筹;有的代表提出能够考虑在长三角范围内,在周边城市也协调建设一些残疾人服务机构;有的代表建议要加大建设补贴力度等等。列席的各责任部门认真听取了与会代表的意见建议,表示将对这些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尽可能的吸收和采纳。
残疾人福利处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