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修订案 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公众参与情况报告 ( 202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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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5日上午,在上海市民政局1301会议室召开了《上海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修订案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公众参与座谈会。会议由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沈家观处长主持。浦东、黄浦、静安、徐汇、普陀、闵行、市婚姻和收养登记中心婚姻管理负责同志和一线婚姻登记员以及部分律师代表、新人代表、居(村)委会工作人员代表等共计25人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对《上海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修订案进行了研究,主要围绕拟修订的内容:总则、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电子证照应用等进行了重点讨论。
会议一致认为,《民法典》施行后,原《上海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部分条款与上位法不相一致,需要尽快修订。同时,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规定,上海各婚姻登记机关当前执行的离婚申请和离婚登记程序被公众普遍接受、婚姻登记员操作合规。可以将《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中有关离婚登记的条款直接引用至修订后的《上海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替代原来的条款。
与会人员均赞同对原《上海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进行修订发布,认为修订案充分反映了中央、上海近期有关文件提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了上海婚姻登记工作实际,论述科学严谨,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本市婚姻管理服务政策环境。另一方面,修订案内容更加充实,规范意识更为突出,语言表述更趋精准,规制工具更切实际,已基本成熟,达到正式发布水准。
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