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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市民政系统团员青年中广泛开展“我的青春故事”分享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09-17

局属各级团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届市委五次全会精神,落实团中央、团市委和局党组的要求,牢牢把握团组织“育人”这一根本任务,用“中国梦”激励青年,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青年,在民政系统团员青年中大力营造勇担责任、奋发有为、开拓创新的良好氛围,激发机关青年干事共事的热情,局团委决定在局属各级团组织中广泛开展“我的青春故事”分享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以“我的青春故事”为主题,在市民政系统团员青年中广泛开展以成长故事和个人梦想为主要内容的影视影像作品创作活动,鼓励机关青年用微视频、照片、绘画等多种形式记录自己或身边优秀青年当下积极向上的工作生活状态,充分展现民政系统团员青年的青春风采和时代风貌。运用真实鲜活的作品和青年榜样的事迹感召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为上海现代民政事业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二、活动时间

2014年9月—11月

三、 参与对象

市民政系统内35周岁以下团员青年,尤其要注重发动基层一线的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活动。

四、 活动内容

1、 积极开展“我的青春故事”影视影像作品创作活动。发动市民政系统团员青年围绕理想信念与青春梦想、岗位成才与建功立业、团青活动与志愿公益、美好生活与多彩人生等四个专题创作各类积极向上、生动活泼、真实感人的影视影像作品(提交要求见附件1),展现民政青年对崇高理想的追求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阐述民政青年对青春梦想和人生价值的理解。局团委将评选出优秀作品及优秀创作个人奖若干予以集中展示。

2、广泛开展“我的青春故事”分享活动。各级团组织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和团员青年的需求,精心组织策划青春故事分享会、座谈交流、演讲朗诵、风采展示、参观学习等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围绕树立崇高理想、健康成长成才、成就美好人生等主题开展讨论,在民政青年中弘扬正气、倡导新风,引导大家向身边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成才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实施过程中鼓励跨单位、跨部门多支部联合开展活动。团委将挑选具有较强思想性、创新性和实效性的基层团组织活动实例进行交流展示。

五、 活动安排

1、 作品创作与提交阶段:9月中旬—10月20日。各级团组织广泛发动团员青年围绕主题开展创作活动,并在10月20日之前将作品(含作者信息)刻录数据光盘交至局团委。

2、 主题活动组织实施阶段:9月下旬—10月30日。以纪念建国65周年为契机,各级团组织集中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原则上,每个团组织都应在10月30日前开展一次活动。各单位团组织要做好活动资料的收集工作,及时报送活动信息。

3、 总结评选与交流展示阶段:11月份。局团委将通过局直属机关党建网、《上海民政》、民政青年网等途径展示宣传团员青年创作的优秀作品和各级团组织开展的主题活动,并评选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团市委相关评比活动。

六、工作要求

1、突出基层,精心策划。各级团组织要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汇报,争取党组织的指导和支持。要结合实际认真策划、推动落实,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与活动,尤其要突出基层一线。要按照“两个全体”的目标要求,注重激发基层团支部的活力,进一步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力争实现今年国庆期间系统内所有团组织都开展一次相关的主题团日活动。

2、注重创新,务求实效。各级团组织要紧密围绕主题开展活动,注重活动的质量。要结合团员青年的特点和实际需求,从育人的角度出发,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载体,注重发挥基层一线团员青年的主体作用,努力推动活动覆盖更广大的团员青年,真正起到对民政青年的引领和影响作用。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组织要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网站、微博微信等途径进行宣传展示,放大活动效应,为民政青年树立形象、展示风采营造良好氛围。团委将在上海民政官网、局直属机关党建网上开设专栏集中宣传和展示优秀作品和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各级团组织要及时上报活动信息,基层有好的活动也可提前与局团委沟通联系。

联 系 人:祁玮2311 传真:63295112

电子邮箱:shsmzjtw@163.com

地 址:世博村300号3号门6号楼1005室(200125)

附件:1、“我的青春故事”影视影像作品提交要求

共青团上海市民政局委员会

201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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