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2026〕第016号 ( 2026-10-26 )
| 索取号: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民政局 | |
| 文件编号: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上海陈家沟陈氏太极拳运动促进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10000336415170D):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未参加登记管理机关2025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违法行为。且该行为符合《上海市社会组织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1年未参加年度检查”的违法情节。
以上违法事实有上海陈家沟陈氏太极拳运动促进中心基础信息、《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级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的通知》(沪民社登发〔2025〕8号)、《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开展本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2025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的公告》(〔2025〕38号)、上海陈家沟陈氏太极拳运动促进中心2025年度检查报告书等证据证明。
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及《上海市社会组织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沪民执罚字〔2026〕第019号),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网络申请复议渠道参见:https://xzfysq.sfj.sh.gov.cn/apply-online-web/#/codeSearch);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世博村路300号6号楼 邮政编码:200125
联系人:许德昊、顾鹏 电话:18017085028
上海市民政局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