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作方案 (2020-11-09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根据《上海市民政局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作方案>》,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民法典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推进民法典普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弘扬民法典所蕴涵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在中心上下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让民法典走到职工身边、走进职工心里,引导全体职工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二、时间安排
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
三、学习宣传重点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广泛宣传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三)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学习宣传。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四)广泛宣传民法典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四、学习安排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重要论述
拟选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讲话以及有关学习文章等,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等文件。
(二)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方案
主要内容包括《民政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通知》(民函【2020】77号)以及上海市民政局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工作方案、主要措施。
(三)收看民法典宣讲视频
充分利用全国普法办和本市法宣办公开资源,从“智慧普法平台(中国普法网)”下载《王利明: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刘贵祥:民法典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几个问题》《刘俊臣:关于民法典的几个主要问题》等视频,深入学习普法知识,做到入脑入心。
(四)加强普法阵地的宣传
向全体员工派发《民法典》学习手册,积极参加杨浦区区域化党建联盟组织开展的有关民法典专题学习讲座,充分利用中心“学习进行时”宣传栏、微信工作群等媒介,开展多形式的学习教育和宣传,重点学习了解民法典涉及民政工作重点条款指引,使民法典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民法典宣传“落下去”“活起来”的重要手段,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确保民法典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引导全体员工深刻认识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大成就,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和“中国之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落实普法责任
进一步加强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紧紧围绕本单位重点领域,聚焦群众关切,向本单位职工、服务对象做好普法宣传,积极履行社会普法责任。
(三)增强宣传实效
坚持正确导向,积极宣传教育,把传统方式与现代化手段相结合,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鲜活生动的语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职工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确保宣传实效,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迅速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的热潮。
上海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