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对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作出责令停止活动三个月的行政处罚
(2019年12月11日)
上海市民政局对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作出责令停止活动三个月的行政处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310000501781589G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民社监罚字〔2019〕第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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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梦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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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名称: |
上海市民政局对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作出责令停止活动三个月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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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存在未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进行活动、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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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三)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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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责令停止活动三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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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19年12月10日 |
处罚机关: |
上海市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