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项证明只需“承诺”即可办理,上海市民政局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发布日期:2021-05-02  

近日,上海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委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上海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总目录》,明确72项证明只需“承诺”即可办理相关行政事项,将分三批逐步实施,其中民政领域的5项证明事项作为首批实施事项,将于2021年6月底前正式实行告知承诺制。

本次民政领域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共三类五项,分别是“社会团体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基金会登记”3个行政许可事项中收取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发放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行政给付事项中收取的“国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具的医学证明”和“发放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行政给付事项中收取的“孤儿父母死亡失踪的证明”。其中,后两个事项已于2019年在浦东、长宁两地试点实行告知承诺,总体比较平稳且得到良好反响。为此,今年继续扩大实施范围,对两类事项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告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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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副局长蒋蕊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艾滋病感染儿童和社会散居孤儿都是因为自身遭受重大疾病,或父母双亡而陷入困境,是社会上最值得同情、最需要关爱保护的孩子。虽然这两类群体全市加起来还不到100人,但他们从未被忽视和遗忘。

自2011年起,上海为此类对象建立了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在给与保障政策的同时,也要更加给与尊严和关爱。这类对象在申请基本生活费时,还要到医疗卫生机构开具医学证明,或者提供父母死亡失踪的证明,会再次揭起他们伤痛的记忆,也是对他们幼小心灵的再次伤害。

为此,上海市民政局从儿童利益最大化的立场出发,在民生保障政策中更加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提出了要主动服务、延伸关爱,在民生领域选取这两个事项实行告知承诺,申请基本生活费时无需提供相关证明,采取当事人声明加部门间信息共享核对,后台信息进行比对核查予以确认。针对两类群体大多因为自身或家庭重大变故,很容易“不声不响”的情况,为了把政策落实好,市民政局还积极发挥制度优势,推进落实“政策找人”机制,发挥街道儿童督导员和居村儿童主任的积极作用,一旦发现辖区内有两类儿童,主动上门给予关爱和政策指导,帮助他们办理申请事项,将符合保障条件的沉默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以确保他们得到最有温度、最便捷的服务。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一种基于信用的创新管理机制,简单来说,就是申请人在申请办理行政事务时,书面承诺已经符合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行政事项的制度。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国家和本市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对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建设人民满意政府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