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系统从业人员能力提升问题研究》研究方案
发布日期:2013-01-14
一、研究目的
民政是国政、德政、善政。民政工作直接为人民群众服务、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是党和国家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方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政府职能的转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工作加强,对于民政从业人员能力的要求也相应提高。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也对于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在新时期提高民政从业人员能力,已成为摆在民政工作者面前的重要问题。
本课题通过对上海市民政系统从业人员能力问题的研究,掌握目前从业人员的基本状况、存在问题、并对其能力结构作分析,提出合理有效的提升方案,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推动新时期上海民政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新时期对“民政”的新界定(现代民政与核心能力建设)
解决民生问题、规范社会秩序、缓解社会矛盾,民政一开始就以这样的面貌出现,历经社会变革而不变,成为民政工作始终不变的内涵。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社会需求的不断变化,民政工作的基本内容没有改变,但在具体内容和形式上有所不同。
民惟邦本,民政工作历来就在社会发展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在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的今天,民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也就更为重要。近年来,上海进一步深化发展“大民政”格局,要全面落实、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以惠民、强基、善政为工作着力点,进一步提升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
三、在“大民政”格局下对民政从业人员的能力要求
民政工作直接面对、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保障人民群众最基本需求,承担着大量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是党和政府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一个重要窗口,是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利民之意、为民之举的重要体现。“大民政”格局的建立,是上海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同时也对新时期民政系统从业人员的能力有了更高的要求。本课题着重在民政从业人员能力提升问题的研究,旨在通过研究设计合理的方案,切实提高民政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1、从业人员分类
(1)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2)一般公务员
(3)专项事务管理和服务人员
(4)基层工作者
(5)民间组织工作人员
(6)专业技术人员
(7)职业技能人员
(8)技术工人
2、能力分类
(1)领导能力
(2)政治鉴别能力
(3)依法行政能力
(4)沟通协调能力
(5)激励能力
(6)心理调适能力
(7)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8)公共服务能力
(9)创新能力
(10)形象塑造能力
(11)科学决策能力
(12)用人能力
(13)学习能力
(14)调查研究能力
(15)拓展能力
(16)正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的能力
(17)表达能力
(18)写作能力
(19)执行能力
(20)思辨能力
四、上海市民政系统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调查和方案设计
本次调研采取问卷和访谈相结合的方法。问卷部分包括各区县民政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访谈可以有针对性的选取了杨浦、青浦、南汇、黄浦四个区的民政局召开。对收集的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得出上海市民政系统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
对调查得出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了解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也可召开专家座谈会,咨询专家意见,共同探讨如何提升从业人员的能力。
结合市民政局“十一五”教育培训规划,逐步建立与“大民政”相匹配的“大民政”格局,在全面加强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努力提升民政从业人员的能力。
1、加强学习
2、加强实践
3、加强培训
在面向全员、坚持普及的基础上,结合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不同类别民政从业人员的特点,灵活运用集中授课和自主选学、脱产培训和在职进修、学历教育和专业培训、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等相结合的方式,分类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在培训中不仅要注重理论知识的灌输,更要加强专能力的培养,力求通过培训促使从业人员的能力在短期内快速提升。(1)集中授课(2)案例教学(3)角色扮演(4)参观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