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工作培训中心品牌课程建设方案
发布日期:2013-01-14
一、品牌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将是上海民政基本形成与增强上海城市国际竞争力相适应的现代大民政格局的关键时期,同时,也将是民政干部教育培训的新一轮发展机遇期。随着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党中央相继提出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民政部门作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能部门,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工作内容不断充实,工作任务日趋繁重,民政的责任、地位也在不断地提升。面对民政工作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民政人才队伍建设摆到了更为重要的位置。
为适应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所提出的新要求,民政干部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养,不断掌握新知识,加大在职培训和岗位锻炼的力度,基本形成与现代大民政发展要求相适应的专业门类齐全、学历结构合理、专业技能与综合管理相匹配的多层次、复合型民政人才支撑体系,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我们将围绕民政系统“十一五”规划的实施,立足“四个提升”,以建设民政教育培训的品牌课程为抓手,推进民政干部教育培训的规范化建设。
建立品牌课程对于提高民政干部教育培训质量,体现干部教育培训规律,坚持按需施教、学以致用将发挥重要作用。
二、品牌课程建设的总体目标
我们给品牌课程的定位:即具有相对广泛适用性和连续性,高水平的、前沿的、特色化的课程体系。具体地说,品牌课程应该体现大民政格局下的干部终身教育理念和思想,符合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需要,能够促进民政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提高,管用并具开放性、多样性和时代性的精品。
(一)品牌课程建设是一个系统性整体
首先,品牌课程包括了教师、教材、教学技术手段、培训管理制度等要素。因此,在考虑品牌课程建设时,必须要有整体的、全局的观念和视野,既要编写高质量的教材,又要提高教师的素质,注重教师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以及教学效果的评估,这样品牌课程建设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其次,品牌课程建设也不单指民政业务条线内的课程,还包括非民政业务的潜在或相关的课程。因此,品牌课程建设要树立大课程意识。大课程或全课程意识,并不意味着我们在建设品牌课程时要面面俱到,没有重点,全面开花,而是意味着我们在突出某一重点领域的同时,不能忘记和忽视作为全面领域的部分,因为对这些部分的重视,可以成为重点建设与核心建设的强有力的支撑力量。
第三,品牌课程是分层次、多样化的。从民政系统人力资源分布情况来看,民政系统中存在着“三支队伍”,即各级民政干部队伍;各类民政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者队伍;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再从民政工作涉及的范围来看,同样也存在着“三支队伍”,即民政系统内部的干部职工队伍;活跃在社区和社会组织中的基层工作者队伍;日渐成熟的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要同时提高这“三支队伍”的综合素养,品牌课程应该是是分层次、多样化的。
从性质与类别上看,通用基础课受益面大,具体业务条线的专业课受益面小,但不管是面大面小,都有自己的课程体系。同样,从水平层次上看,处级以上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基层工作人员也都有自己的课程体系与特色,所以应该存在不同层次的品牌课程序列。
总之,品牌课程建设,就是以终身教育思想为先导,以建设相应层次的、具有较强针对性和适用性的优秀教材为核心,以提高师资队伍素质为前提,以教学内容多样化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平台,以科学的管理体制为保障,是集观念、师资、内容、技术、方法、制度于一身的整体建设。
(二)品牌课程评价的基本标准
品牌课程虽然分层次、多样化,但不意味着不要标准。既然是品牌课程,必然要有相对统一的衡量标准。不同层次、类型的品牌课程应该有相应层次和类型上的统一标准。一门高水平的品牌课程,是适合其高水平教育培训需要的,若将之机械地搬到一般层次,很难称其为“品牌课程”,反之也如此。也就是说,能最大限度满足教育培训需求的、最适合培训对象需要的课程,就是我们要建设的品牌课程。
品牌课程的基本评价标准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评价标准 |
课程负责人 与主讲教师 |
学术水平、教学水平与教师风范 |
课程负责人与主讲教师师德好,学术造诣高,教学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 |
课程内容 |
课程内容设计 教学内容安排 |
理论联系实际,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本课程与相关课程内容关系处理得当。 |
教材 及相关资料 |
教材建设与选用 |
选用优秀教材或自编的有较高水平的讲义,能满足教学的需要。 |
教学方法 与手段 |
现代教育技术 的应用 |
灵活运用多种先进的教学方法,有效地调动学员的学习积极性,充分、恰当地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
教学效果 |
学员评价意见 |
评价材料真实可靠,评价结果优良 |
三、品牌课程建设的模块
由于民政工作具有群众性、多元性、社会性、政治性强的特点,涉及面广,从业人员众多,结构复杂,在品牌课程建设过程中,要紧紧围绕当前民政工作大局,本着求真务实、分类实施的原则,以能力建设为核心,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培养高素质人才,适应民政工作未来发展需求。
对于民政部门的三支队伍建设来说,既要加强一些共性的能力培养,如民政人长期倡导并实践的“孺子牛”精神等,又要根据各自特点有所侧重。民政工作者应加强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和民政业务的学习,根据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提高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社区和社会组织基层工作者应加强社会工作理论和社会工作方法的学习,根据社区工作内容和范围的不断扩展,提高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区服务的能力;专业社会工作者应加强本专业新理论、新技能的学习,根据社会工作不同领域的服务需求,提高相关的专业素养和社会工作行政管理的能力。
“十一五”期间,我们将充分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借助上海众多的专家学者智囊库优势,为品牌课程建设献计献策、添砖加瓦;并充分发挥民政干校、培训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社工协会等自身教学资源优势,创新教育培养的内容和形式;进一步加强与各相关业务部门的通力协作,构建具有上海特色、民政特点的品牌课程体系。
根据民政事业发展的人力资源构成趋向,总体学历结构和岗位职能需求,进一步拓展民政事业所需人才的知识和能力结构,我们将品牌课程分为三大模块,即以民政工作涉及的“三支队伍”人员构成的情况为基准,分为“民政工作者模块”、“社区和社会组织基层工作者模块”、“专业社会工作者模块”。
(一)、民政工作者模块
1、通识课程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民政工作概论》、《民政工作政策法规》、《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行政区划管理》、《婚姻(收养)登记管理》、《救助机构管理》、《福利机构管理》、《社会救济管理》、《优抚安置工作》
2、扩展课程
《社会工作概论》、《社会调查方法》、《获得领导力的方法和艺术》、
(二)、社区和社会组织基层工作者模块
1、通识课程
《社会工作基础知识》、《社会工作实务》、《社区工作的技巧与方法》、《居委会自治的理论与实践(三会制度)》
2、扩展课程
《基层民政法规与依法行政》、《社会调查方法》
(三)、专业社会工作者模块
1、通识课程
《社会工作行政》、《社会工作案例分析》
2、扩展课程
《社会工作咨询服务》、《人际沟通与语言艺术》
以上三个模块共计23门品牌课程,将在“十一五”期间逐步推出。第一年(2006年)将首先对《行政区划管理》、《救助机构管理》、《社区工作的技巧与方法》等三门课程进行建设,要求完成教学专用讲义的编写;教学课件的制作;主讲教师的确定;并选择适当的培训班予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