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政策解读 ( 2012-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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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是社会团体根据开展活动的需要,依据业务范围的划分或者会员组成的特点,设立的专门从事该社会团体某项业务活动的机构。

分支机构可以称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等。

社会团体的代表机构,是社会团体在住所地以外属于其活动区域内设置的代表该社会团体开展活动、承办该社会团体交办事项的机构。

代表机构可以称代表处、办事处、联络处等。

2、社会团体申请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 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有规范的名称;

(2)有固定的住所;

(3)有符合章程所规定的业务范围。

3、社会团体申请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文件。

提交的文件有

(1)设立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意见;

(3)拟任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以及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意见;

(4)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5)社会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

(6)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书应当包括设立的理由,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业务范围和工作任务。

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应当遵照《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暂行规定》办理。

社会团体代表机构以及分支机构住所与社会团体住所不在一地的,还需提交拟设在地登记管理机关的意见。

4、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变更事项有哪些? 名称、住所、业务范围、活动地域、负责人。

5、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名称变更登记受理条件

(1)分支(代表)机构的名称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并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6、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名称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2)社会团体决定分支(代表)机构名称变更的会议决议(一式一份);

(3)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工作条例(一式一份)。

7、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住所变更登记受理条件

(1)有独立、固定的住所;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8、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住所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2)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一式一份)。

9、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变更登记受理条件

(1)负责人的产生符合《章程》及《社会团体对下属分支(代表)机构的管理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2)负责人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10、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2)社会团体决定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变更的会议决议(一式一份);

(3)《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备案表》(一式二份)。

11、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业务范围变更登记受理条件

(1)变更的业务范围不得超越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

(2)变更的业务范围与社会团体内其他分支机构的业务范围无相同或相似;

(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12、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业务范围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2)社会团体决定分支(代表)机构业务范围变更的会议决议(一式一份);

(3)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工作条例(一式一份)。

13、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办结时限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20日内,做出准予变更或者不予变更的决定。

14、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注销登记受理条件

(1)分支(代表)机构完成工作条例的规定任务,或者社会团体决定撤销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或者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15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注销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注销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2)社会团体决定注销分支(代表)机构的会议决议(一式一份)。

社会团体提交上述材料同时,上缴《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正、副本以及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印章。

16、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注销登记办结时限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20日内,做出准予注销或者不予注销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