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上海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2025-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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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门户网站即“上海市民政局”网站(mzj.sh.gov.cn)下载。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受理点,电话021-6321015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上海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围绕局年度重点工作扎实做好信息公开,优化全流程公开,持续深化公众参与,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的作用,以高质量的政务公开服务保障本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继续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4年,通过“上海市民政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144条,其中信息公开栏目903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1件。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对我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涉及民生的重要政策坚决做到应解读、尽解读。全年共计发布政策解读60份。在“网上互动”栏目增设了网上咨询功能,全年共收到网上咨询344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规范依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4年,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1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信息58件,商业企业申请信息3件)。从申请形式看,网络申请42件,信函申请7件,现场申请12件;从答复形式看,予以公开18件,无法提供24件,不予公开1件,其他处理18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对照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责重新确定政务公开事项,围绕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渠道或载体、方式等调整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整改其中错链、断链事项14条,提升信息准确度。进一步推动权责清单公开,以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形式公布行政职权的设定依据、行使主体、履职责任等信息,推动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完成政策集成式发布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工作部署,对市民关注度高、办事需求大、政策文件体量大的养老服务、惠企政策、市场主体生产活动、住房保障、人口发展、涉外政策等领域,开展跨层级、跨部门的政策集成式发布工作,着力解决政策分散、查找难、适用难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及时优化调整网站栏目设置,拆分原“五公开”栏目分类,政务公开专题数量由8个增加至15个,便捷政务信息查询。新增如“阅办联动”专题,汇总展示可实现“阅办联动”的政策文件,目前我局共有28个文件、48个办事事项实现了“阅办联动”,做到从“看政策”到“用政策”无缝衔接。
(五)监督保障方面。持续发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作用,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大问题;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牵头协调各业务处室和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各项任务,加强日常检查和跟踪督查;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继续推进学习培训机制,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局系统中青班、处级干部轮训班等年度培训内容。对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错漏、失职问题,纳入对各处室、各单位的考核指标。本年度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3件,行政诉讼2件,没有被纠正的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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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3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1 |
7 |
8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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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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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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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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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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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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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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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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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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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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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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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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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8 |
3 |
0 |
0 |
0 |
0 |
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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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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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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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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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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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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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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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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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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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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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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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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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1 |
2 |
0 |
0 |
0 |
0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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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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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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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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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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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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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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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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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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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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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17 |
1 |
0 |
0 |
0 |
0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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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58 |
3 |
0 |
0 |
0 |
0 |
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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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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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3 |
0 |
0 |
0 |
3 |
0 |
0 |
0 |
0 |
0 |
2 |
0 |
0 |
0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有的处室在“上海市民政局”网站上的内容更新不及时,比如人员变动、文件失效没有及时更新,有的内容归类不准确;二是有的处室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有待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不够高,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过程中对内容是否公开、答复采用什么口径答复把握不准。
(二)改进措施
针对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两方面不足,一是个别业务处室的政务公开意识有待提高,比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邀请公众代表列席会议、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三同步”等方面不够积极主动;二是有的处室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效率有待提升,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存在拖拉现象,局网站内容更新有时不够及时。2024年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培训。确保政务公开相关条例和规定纳入局系统干部培训内容。积极推动《上海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指引》落实,组织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邀请专业人员讲解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形势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区民政局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取得良好成效。
二是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继续提高主动公开的积极性,着重突出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信息,不断强化公开意识。牵头处室加强同承办处室联动,及时协商解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着力推进民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我局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民生关注热点领域,在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慈善事业、志愿服务、财务信息、彩票公益金信息、执法等重点领域,及时出台公开相应的政策文件并做好解读宣传,动态更新民生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加强政社合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不断加强公众参与的力度与广度。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强化数据治理,加大数据开放力度,满足各层面对于民政数据的合理开发利用需求,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服务水平。2024年,我局共有3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分别是《关于调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上海市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在局官网“重大决策”专栏的公众参与及意见采纳情况、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定结果、政策文件解读等5个子栏目,对开展情况分别进行了超链接展示,实现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源头管理。
(二)扩大公共参与加强政民互动。年内先后4次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局长办公会议,共同参与研究本市相关民生保障标准调整、《上海市养老服务补贴管理办法》《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安全关爱服务行动方案(2024—2027年)》《上海市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参与民政领域政策法规制定及评估评价工作的程序规定》等议题。8月,牵头相关业务处室开展了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活动,在养老服务、儿童福利领域、婚姻登记服务等行业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月”系列活动166场,其中养老专题有160场活动,共2200余人次参与,进一步拓宽了开放渠道,持续扩大公众开放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讲好上海民政故事,展示上海民政风采。
(三)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2024年,上海民政政务新媒体紧扣中心工作,聚焦养老服务、特殊群体关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微治理等方面的新政策、新举措、新进展,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并充分运用可视化形式进行政策解读,2024年,上海民政微信公众号共推送消息307次、966篇,被“上海发布”采用64篇,阅读量超过“10万+”的有8篇,微信公众号粉丝数由2023年的24.3万人增加到 2024年的27.8万人。
2024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上海市民政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