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上海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2022-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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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门户网站即“上海市民政局”网站(mzj.sh.gov.cn)下载。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受理点,电话021--6321015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坚持人民至上,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助力民政领域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通过“上海市民政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980条,其中信息公开栏目951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6件,完成历史公文属性转换14件,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对我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涉及民生的重要政策坚决做到应解读、尽解读。全年共计发布政策解读38份,其中文字解读18份,图形解读19份,视频解读1份。在“网上互动”栏目增设了网上咨询功能,全年共收到网上咨询162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进一步细化依申请公开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全链条管理制度。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9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信息86件,商业企业申请信息3件)。从申请形式看,当面申请5件,网络申请76件,信函申请8件;从答复形式看,予以公开21件,不予公开3件,无法提供30件,不予处理2件,其他处理3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对我局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目录特别是重点工作领域的公开事项进行梳理细化,目前已在“上海市民政局”网站设置标准目录入口,完成了包含6个大类,30个一级事项,160个二级事项的联动展示,实现了公开内容的一键查阅。严格按照信息化系统有关要求,对网站公文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完成OA系统公文备案和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对接,实现门户网站和各大政务信息平台公文数据同步备案。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及时更新网站栏目设置,重点做好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梳理和发布。加强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信息、财务信息、彩票公益金信息以及民政执法领域信息的公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内容和分类,做好公文备案数据的推送工作。
(五) 监督保障方面。2021年,我局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领导职责分工和主管部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将《条例》和《规定》列入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在个人自学和处室研学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市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通识培训,部署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切实提高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本年度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结果纠正)1件,无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6 | 8 | 6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56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5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6 | 3 | 0 | 0 | 0 | 0 | 8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1 | 0 | 0 | 0 | 0 | 0 | 2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4 | 1 | 0 | 0 | 0 | 0 | 1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7 | 0 | 0 | 0 | 0 | 0 | 7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24 | 2 | 0 | 0 | 0 | 0 | 26 | ||
(七)总计 | 86 | 3 | 0 | 0 | 0 | 0 | 8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两点不足:一是政策解读主要是采取图示图解方式,通过视频、动漫等多元化解读不够;二是历史文件公开属性转化力度还不大。
(二)改进措施
针对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年度工作报告数据内容略简、重大决策中决策公开不够全面完整、政策文件与解读未同步发布等问题,2021年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一是增加年报中的基础性数据。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最新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政策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决定数量,行政事业性收费数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及纠纷处理等重要数据的集中发布,系统反映我局重点工作基本情况,充分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栏目分类。与法规部门联合下发了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中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并在“上海市民政局”网站上开设“重大决策”专栏,新增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政策文件解读”等7个子栏目,对我局各项重点业务领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超链接展示,实现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源头管理。
三是同步发布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按照政策内容和受众群体特点,综合选用图示图解、在线访谈、短视频等解读形式,做到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同步发布。今年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多元化解读率达到100%。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被上海主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等转发转载,进一步提高了民政政策的解读率和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我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民生关注热点领域,在疫情防控、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福利、社会救助、婚姻登记、慈善事业、志愿服务等重点领域,及时出台公开相应的政策文件。发布《上海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专题进行介绍。组织做好《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上海市慈善条例》等政策法规出台后的宣传报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2.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围绕“社会救助一件事”,开发“政策服务包”“一件事导览”等集成式、主题式、场景式公开产品。我局开发了“适老化改造服务平台”,市民可通过“上海市养老服务平台——适老化改造专项模块”或微信公众号“上海市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在线申请进行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制定居务公开、村务公开的市级基本目录,报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要求各区在市级目录基础上,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区级目录,并指导街镇、居村进一步细化落实,全面推进村(居)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3.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通过“上海民政”微信公众号着重宣传本市民政部门在养老服务、特殊群体关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微治理等方面的新政策、新举措、新进展,在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开展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21年,上海民政微信公众号共推送消息322次、1193篇;“上海发布”采用39篇,阅读量超过“10万+”的有15篇;微信公众号粉丝数由2020年的12.9万人上升到 2021年的18万人。上海民政微博共发布博文410余条。
4.扩大公共参与加强政民互动。年内先后2次邀请代表列席局长办公会议。8月,牵头相关业务处室开展了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活动(参观康复辅助器具创新产品体验馆、走近社区长者食堂),进一步拓宽开放渠道,扩大公众开放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2021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