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海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10-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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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mzj.s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查阅室,电话63210156。

一、概述

市民政局是本市 “三公”(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公权力大)部门之一。2009年,在市政府办公厅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积极围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切实抓好公共权力的透明行使,抓好公共资金的透明运行,以网站建设为主要载体和渠道,逐步建立长效机制,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

(一)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2009年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化推进工作。尤其是4月份提出政府信息公开“五个一”的工作思路,即健全一个“班子”。按照市政府新《规定》和《若干意见》要求,将我局原联席会议调整为领导小组,并落实专门工作班子。修订一个“细则”。按照新《规定》,对我局2004年制定的《实施细则》进行修订,主要内容:梳理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明确领导班子、主管部门以及各部门的职责;加快局“一门式”建设、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落实民政服务热线等,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梳理一批“项目”。全局各处室按照新《规定》和《若干意见》,把握轻重缓急、渐进有序的节奏,全面梳理信息公开项目,并明确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责任人,落实具体人员。特别是按照韩市长的要求,梳理涉及公共权力、公共资金、公共资源的有关项目。建设一个“中心”。积极推进局“一门式”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建设,抓紧对方案进行论证,推动行政审批公开透明。适时召开一个“会议”。待时机成熟,召开民政系统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大会。

(二)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

为了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满足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促进依法行政,起草了《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明确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几项工作: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应当公开的主要政府信息和各处室的责任:一是行政执法事项、依据的公开(政策法规处);二是规划、计划的公开(办公室);三是公共资金、统计数据的公开(计划财务处);四是机构设置、管理职能的公开(组织人事处);五是公文的公开(办公室和各相关处室)。2、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发挥民政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第一平台的作用,加强民政网站建设和扩大网上的公众有序参与,增进政府和公众的相互交流;拓展行政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强化查阅室的功能。3、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制度。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二是推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评议;三是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四是建立依法行政白皮书制度;五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年度报告和评估制度。

(三)加强市局和区县的上下联动,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过去的一年,市民政局着力完善市局与区县民政部门在信息公开方面的指导关系,协调和统一市、区县两级部门之间的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和要求。2009年民政网站升级改造,市局为18个区县民政部门搭建了网站平台,形成一个上海民政网站群,从“一盘棋”的理念出发,加强了“上海民政”网站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整合和充分发挥民政信息资源、方便人民群众查阅上海民政信息。此外还加强与基层民政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动。我局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对政策法规、办事规程、行政审批格式文书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指导和规范,下发了有关规定,供基层民政部门参照,还将政府信息公开和创建文明行业、加强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了基层民政工作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四)全面梳理行政权力清单,推进行政审批过程透明和结果公开

2009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在市审改办的指导下,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开展了行政审批事项第二次清理改革工作。我局按照“再取消一批、下放一批、归并一批、移交一批”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了清理力度。经清理,45项行政审批事项,拟保留31项,其中,行政审批14项,内部管理17项;拟取消3项,即,对殡葬服务的许可、对涉外婚姻咨询机构设立的许可、福利机构工作用车公路养路费免征;拟下放区县审批1项,即,对养老机构设置的审批。清理改革结果已得到市审改办的认可。

二是开展了企业登记注册前置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根据《关于对本市企业登记注册前置审批事项清理情况进行确认的通知》(沪审改办[2009]2号)精神,市民政局在调研的基础上,同意公墓设立、骨灰堂设立、利用外资设立殡葬设施、假肢和矫形器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等4个项目,保留企业登记注册的前置审批。

三是完成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和调整建议的论证。根据《关于做好国务院征求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取消或调整建议工作的通知》(沪审改办[2009]8号)精神,市民政局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设定的由国务院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中相关部门实施的涉及民政条线上的10项行政许可,组织了研究论证,提出了全部保留的建议并及时予以反馈。

四是完成了6项行政收费项目取消后的工作部署。市民政局经财政局、物价局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六大类14项。2008年6月,市政府取消和停止征收3项收费,即,取消“伤残儿童寄托费”和“公墓管理费”收费;停止征收“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的收费。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从2009年1月1日起,取消两大类6项(社会团体登记费、审核申请手续费、变更登记费、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变更登记费)收费项目。市民政局及时向区县民政局发出通知,对收费项目取消作出部署,并要求自觉接受财政、物价部门的监督和管理。目前,市民政局保留的收费项目为5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止到2009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3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5条。较去年增加了364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6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3%;便民服务信息191条,占总体比例的40%;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8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7%;政务信息:75条,占总体比例为:16%,通知公告类信息35条,占总体比例为7%。任免招考类信息15条,占总体比例为3%,行政审批12条,机构设置类信息5条,规划计划类的信息1条,年报1份,此类信息占总比例4%。

(一)积极围绕“民政为民”的宗旨,及时公开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2009年度我局及时公开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其中社会救助5条,优待抚恤2条。婚姻管理2条、区划管理1条、彩票发行1条。范围涉及低保标准的调整,协保人员纳保,人户分离家庭申请低保有关事项;发布《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优抚对象调标等。这些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发布,大大的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对于打造透明政府、服务政府发挥了卓有成效的作用,提升了政府形象。

(二)以社会公共资金为重点,着力提高资金公开透明度

按照《若干意见》的要求,我局围绕建设现代民政工作主线进一步加强民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了《彩票管理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用于改善民生、社区建设和社会救助的专项资金为重点,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在资金、项目、政策、服务等方面切实加大公开力度。

一是以低保、优抚等财政性资金和彩票公益金、捐赠等社会公共资金为重点,着力提高民政资金公开透明度。充分发挥全市民政统计网络和三级台账的作用,根据民政资金相关分类,按月、季、年,定期向社会统计公告。

二是加大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告本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年度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探索福利彩票公益创投和公益招投标机制,扩大社会参与度,提高公益金使用效益。按市政府基金管理要求,规范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和财政预决算管理及收支“二条线”管理,按程序要求,及时编报年度公益金收支预算(决算)。年初严格按财政部门工作要求,结合年度民政工作任务,考虑年度公益金筹集情况,充分征求相关部门需求意向,认真编制公益金资助项目计划。计划经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审定后,报送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上报市政府审批),并严格按财政预算批复执行。坚持每年6月底前,在上海民政信息网上向社会公示上年度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募集、分配和使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年终严格按市财政局要求,组织决算编报。

三是加大捐赠款物的募集、分配和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对“帮困送温暖”等集中性募集的物资和资金,其募集、分配、使用情况在募捐活动结束后的一个季度内向社会公布;对全市经常性捐赠中募集的物资,其募集、分配、使用情况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对为突发性灾害进行的募捐活动募集的物资和资金,其募捐及使用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布。

(三)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捷度和亲和度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府新闻发布会以及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设立了公共查阅室、政府信息公告栏,采用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其中最常用的形式是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加大了政策公开力度。2009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征询、专家论证等程序和方式,并在制订经济状况核对、慈善发展、志愿服务、养老机构管理等法规文件时,都通过上海民政政府网站听取社会的意见建议。还加大了政策公开“三同步”的力度,实行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稿同步公开,2009年,我局就低保标准调整、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等10个政策文件,公开了相关的政策解读文件,并在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里专门增加了“政策解读”专栏,进一步加大了政策公开的力度。

二是拓展了信息公开栏目。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市局网站进一步拓展了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完善了“捐赠救助”和“社会公益”栏目,新增了“福彩公益金”栏目。加强了便民服务信息。此外,我局政府网站设有便民服务栏目,主要包括便民地图、便民问答、便民服务一览表、便民服务信息、便民服务直通车等内容,业务范围涵盖社区服务、殡葬服务、社工服务、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慈善帮困、婚姻登记、福利企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民政工作,努力为广大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便民信息服务。

三是加强了网上办事。2009年,我局政府网站以事项为核心,提供“在线受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三大环节,整合“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网上咨询”、“网上投诉”、“便民问答”、“法律法规”、“办理机构”七大要素。“在线受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三大环节提供独立的网络地址,便于中国上海门户网站链接。网上办事大厅采用动态场景演示,使得网上办事更便捷,更美观。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09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件,其中当面申请23件,网上申请7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4件,约47%是涉及优待抚恤类信息, 8件,27%是涉及社会救助类信息,主要是申请《关于对原本市下放安徽居民中部分随行子女实行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5件,17%婚姻收养等的信息,其余3件,9%是涉及退伍安置、殡葬管理。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27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20件,占总数的74%。涉及优待抚恤12件。主要是申请《关于本市机关工作人员和离退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及参战退役人员和核试验人员的生活困难补助;社会救助8件,关于安徽下放户生活困难补助方面。

“同意部分公开”5件,占总数的19%,主要涉及收养登记。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0件。

“信息不存在”0件。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 0件。

“申请内容不明确” 0件。

“重复申请” 3件。优待抚恤方面。

“不予公开”2件。 退伍安置方面。

依申请公开本局的主要作法:一是及时的编制依申请目录,2009年本局列入依申请目录的文件有94个。在这94个文件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40条,其中7条为下拨居(村)委会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补贴;13为核拨区县建设标准化老年活动室资助经费,18条为养老服务项目补贴资金。其余50条分别为社会福利1条,社会救助4条,老龄工作12条,综合类33条。二是优化申请程序。负责信息公开依申请的工作人员千方百计缩短申请人的等待的间,对于当前热门的政策类文件进行分类,专门建册,作好纸质文档于电子文档的同步工作。大大提高的市民的查询速度。为尽量减少申请人的来回奔波,我局对于依申请的文件,尽可能当场提供信息,确有困难无法当场提供的,均是以寄挂号信的方式提供给申请人。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查阅室配专职工作人员2名,本局对申请人申请相关政府信息,均是免费提供。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局2009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后来通过解释工作,申请人撤回了复议申请。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局2009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5765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1033次,咨询电话接听4478次,网上咨询254次。本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069426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婚姻登记、收养登记、优待抚恤。

六、下一步打算

近年来,市民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上级的更高要求,与群众的需求相比,还需要不断加强,努力推进。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目标,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发展。一是在实行结果公开的同时,更加注重过程公开。我们将不但注重公开我局制定的政策法规,而且将公开政策法规制定过程的信息,如凡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在出台前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二是在实行信息透明公开的同时,更加注重权力运行公开。如今后,对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上网力度,大力推进网上办事,规范审批过程,公开有关信息。三是在实行社会公开的同时,更加注重政社双向互动交流。我们将进一步做好网站在线访谈、网上咨询、网上信访等互动栏目建设,对新出台的政策及时进行解读,开展网上咨询交流活动。四是在实行内容全方位公开的同时,更加注重公开内容的细化和深化。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彩票公益金使用、婚姻登记等业务内容公开,争取每季度公开社会救助的人数(次)及资金、婚姻登记的人数;在2009年5000万元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福利彩票公益金公益创投和招投标的金额。加强局重点建设项目的公开,公布年度局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每半年公布其进展情况。五是在完善已有公开渠道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优化公开渠道。抓紧筹备建立市民政局行政服务中心,整合服务资源,加强放开内容的整合;研究开通市民政局热线电话,并在原社区服务热线电话基础上,拓展生活服务内容,更加方便市民办事;加强与区县民政部门的联动,资源共享,信息联动,努力使信息公开取得更大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