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上海民政工作发展报告书 ( 2008-03-20 )

索取号: AA9203000-2008-001 发布机构:
文件编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是政府和社会对因各种原因导致难以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或出现其他特殊困难的个人和家庭进行救济和援助,以维护这部分社会成员基本生活权益的社会保障制度。

2007年,本市社会救助工作着眼全局、聚焦民生,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按照“要分类、有梯度、广覆盖、保基本”的工作要求,分类救助措施逐步完善,梯度救助政策逐步健全,救助资金投入逐步加大,政策覆盖范围逐步拓展,社会互助效果更加显著,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较好保障。

至年底,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为33.94万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1.83万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4907人。

2007年,全市各级政府累计支出各类救助资金11.91亿元,其中用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8.44亿元,粮油帮困资金0.54亿元,协保人员生活困难补助金0.64亿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17亿元,医疗救助金1.12亿元。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至年底,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对象为20.29万户、33.94万人,占城镇户籍人口的2.89%,比2006年底人数减少1.19万人,减少3.39%。其中,传统救济对象0.37万人,重残无业人员2.59万人,失业、无业人员家庭成员15.93万人,职工家庭成员15.05万人。全年共支出资金8.44亿元。

从8月1日起,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320元提高为350元,调幅为9.37%。

10月,根据中央有关部委要求,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在10—12月增发临时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元。同时,提高低保家庭中部分丧劳人员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并对城乡重残无业人员、城镇三无人员等14类特殊救济对象较大幅度地提高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标准。

完善分类施保政策

对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退休人员的部分养老收入先从其养老金中予以免除,免除标准为110元,其余部分计算为家庭收入。适当调整就业补贴标准,加大对低保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人员就业脱贫激励效应。低保家庭中有劳动收入人员的“就业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8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270元;同时对城镇低保家庭中有劳动收入人员的就业生活补贴,改为先从其本人实际收入中,按照现行就业补贴标准予以免除,其余部分计算为家庭收入。

至年底,全市城镇低保家庭中有1.86万人享受“就业生活补贴”的政策;全年累计18.57万人次享受“就业生活补贴”政策,平均每月为1.55万人次。全市低保家庭中享受救助渐退政策人员共计1942户。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至年底,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对象为5.4万户、11.83万人(其中重残无业人员1.16万人),占农村户籍人口的6.1%,全年共支出资金1.17亿元。7月,本市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2560元调整为2800元。

农村五保供养

至年底,本市共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4907人,其中在福利院或敬老院集中供养的2453人,分散供养的2454人,全年支出农村五保供养经费2886.58万元。年内会同市有关部门拟制了本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并报请市政府同意。2007年本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日常生活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5460元。

协保人员生活困难补助

至年底,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享受生活困难补助的协保人员为3.38万人,全年累计支出生活困难补助金0.64亿元。

8月,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调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将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协保人员,归并至“患大病重病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内,每月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从180元调整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粮油帮困

至年底,本市城镇低保家庭中享受粮油帮困的对象为10.15万人,比2006年减少0.42万人,全年累计支出粮油帮困资金0.54亿元。

2007年,市民政局会同市粮食局、市经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按照“就近、方便、优选”的原则,对全市1000多家粮油帮困指定供应店进行梳理,按照实物帮困指定供应的准入条件,加强规范管理。至年底,全市有600余家粮油帮困指定供应店通过审核,实行“挂牌、标价、准入”三统一。年底,在全市粮油帮困指定供应店开展评优工作。

医疗救助

全年共实施医疗救助10.32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12亿元。其中,城镇低保家庭0.77万人次,低收入家庭1.42万人次,农村低保家庭0.91万人次;临时医疗救助5.49万人次。人均大病医疗救助金为2050元。

教育救助

全市共对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发放教育助学券8.77万张,其中城镇低保家庭学生7.12万人次、农村低保家庭学生0.93万人次、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0.72万人次。

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

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对111.23万名城乡困难人员实施了救助帮困,支出资金3.94亿元。采取“节日补助券”的形式,组织向全市20余万户低保家庭发放一次性节日补助,每户100元。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分十九路深入基层,检查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慰问基层救助工作人员,走访部分困难家庭。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共走访慰问困难对象43.89万人次。

社区经常性捐助

按照“十一五”规划要求,全市在细化布点规划的基础上,完成全市街镇经常性捐助接收网点达到90%以上的工作目标。截至年底,全市已有18个区建立了291个社区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点,实现了在中心城区以及郊区中心城镇的全覆盖,达到了“方便群众,及时捐助”的目的。2007年全市各接收点共接收捐赠衣被107万件,其中用于本市扶贫帮困11万件,其余分别运往云南、四川等灾区和贫困地区。

医疗帮困一卡通

向社区中无医疗保障且生活困难的患慢性疾病人员发放医疗帮困一卡通的计划,在上年静安、杨浦两区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年内在全市推广。全市共筹资3500多万元,向6.1万名困难对象发放医疗帮困卡。

社区综合帮扶

市民政局针对社会救助政策无法覆盖或政策覆盖以后还有突出困难的困难家庭,在闸北、杨浦、黄浦、青浦开展社区综合帮扶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年内在全市11个区县全面展开。各区县、街道陆续建立了不同形式的民间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帮助部分困难群众解决在生活、医疗等方面的特殊困难。各级政府部门主要是从资金资助、政策优惠、信息共享等方面给予支持。至年底,全市共筹集社区综合帮扶资金2218万元,帮扶人数6609名。受助对象中,因病因残致贫的4683名,占帮扶总人数的71%。

救灾工作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在气象、地震、防汛、房地、海洋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市民政局负责牵头编写《2007年度上海市自然灾害趋势预测及对策》专题报告,为市领导对2007年本市自然灾害的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建议和对策,建立了防台防汛专职人员队伍,做好农村危房检查和修缮工作;并督促区县编制《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

对口支援

根据中央七部委的统一部署,本市于10月30日召开“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动员大会,对开展集中捐助活动进行了部署。全市共有530万人次参加此次捐助活动(其中党员90多万人次),募集衣被528万件,比上年增加2.17%。已及时送往云南、四川贫困地区和灾区,帮助困难群众恢复家园和安全过冬。

支内退休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

市民政局会同市总工会等五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的通知》,承担了全市支内退休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的受理和发放工作。全市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普遍设立帮困补助受理窗口。

收入核对工作

市民政局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配合本市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试点,开展收入核对工作,筹建本市收入核对系统。自3月起在浦东、卢湾两个区进行收入核对试点,9月起在19个区县61个街道(镇)扩大收入核对试点。

至年底,上海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评估中心(筹)已完成393户居民家庭的计算机信息比对工作,并出具《本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信息化工作

市民政局调整了重残无业数据交换以及业务流程,开发了支内回沪人员帮困补助受理发放的信息管理系统,开发了定期集中式捐赠子系统,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农村五保户、医疗帮困一卡通以及安徽下放户信息系统,增设了低保新进人员查询统计、跨区查询等功能。

救助机构建设

根据国家民政部统一部署,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组织各区县救助干部在松江区学习交流救助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对救助档案管理进行等级考核的要求。9月,针对救助政策调整较多的情况,对全市19个区县和229个街道(乡镇)社会救助管理所的300余位专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先后两批对全市各区县、街道(镇)600余人,进行了救助信息系统操作培训,进一步推进了全市社会救助信息系统的有序运行。年内,共编发《上海社会救助交流》7期,对扩大社会救助宣传,交流基层经验做法,加强救助机构建设等,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社会福利事业

社会福利事业是指国家和社会为老年人及其他需要帮助者建立的各种设施和服务体系。民政部门负责社会福利事业的规划和具体的管理工作。

2007年,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上海的养老服务事业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市府实事项目顺利完成,对养老服务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得到了初步缓解,基本形成以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的养老福利服务体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养老床位建设

本市养老机构设施建设继续快速发展。全年共新增养老床位10050张,顺利完成市政府实事项目新增1万张养老床位的目标。至年底,全市共有养老机构560家,养老床位总数达69785张,占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的2.5%。其中,市、区县级机构28家,床位5905张,占总床位的8.5%;街道(乡镇)级机构272家,床位29670张,占总床位的42.5%;社会办机构260家,床位34210张, 占总床位的49.02%。

2007年,本市养老床位建设总投资为51356万元,其中市建设财力和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5000万元,占9.7%;区县、街道(乡镇)政府投入14427万元,占28.1%;社会(企事业单位、个人等)资金投入31929万元,占62.2%。

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建设

在原有108家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的基础上,完成了新建20家示范型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的任务。至年底,128家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向社区4800位老人提供日托服务,受到老人及其家属的欢迎。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2007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继续被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至年底,本市27860名居家养老工作人员,共为13.5万名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其中,为13.02万名老人提供上门服务,为4800名老人提供日托服务;68413名老人经评估得到政府购买的服务补贴,约占51%;自费购买服务老人66587名,约占49%。

全面统一实施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制度

本市从2003年起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开展老年人身体状况评估;2005年,在试点的基础上,对原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表进行了修改、完善,实现了评估参数的分值量化,并创新开发出符合市情、较为规范的上海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标准。2007年初,为配合新的服务补贴政策,《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标准》在本市全面实施。至年底,已有68413名老人通过评估得到政府购买的服务补贴。

新增18家养老机构纳入医保联网结算

根据《关于本市部分养老机构中的内部医疗机构纳入医保结算范围的试行意见》(沪医保[2001]160号)精神,市民政局与市医保局联合对本市具有内部医疗机构,且床位数在150张以上的申报单位进行了实地考察,其中18家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纳入了医保联网结算。

至年底,本市有67家养老机构纳入医保联网结算,其中22家符合一定条件、内部医疗机构管理较好的养老机构,在纳入医保联网账户段、自负段结算的基础上,扩大附加基金段结算范围。

市第四届“双十佳”养老服务明星推荐评选活动

7月,由市民政局、新民晚报主办,市社会福利行业协会、上海老年报承办,组织开展了上海市第四届养老服务“双十佳”服务明星推荐评选活动。经过基层推荐、区县申报、资格审核、遴选评选、公证公示等过程,于9月底评选出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十佳服务明星各10名,同时产生提名奖10名(机构、居家各5名)。10月19日,在东视剧场举办的上海市庆祝第二十个敬老日暨九九关爱2007重阳节大型文艺晚会上,本市第四届“双十佳”养老服务明星登上舞台领奖。晚会开始之前,市委常委、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徐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老年基金会理事长胡炜,副市长、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周太彤,市政协副主席俞云波,市慈善基金会理事长陈铁迪等领导专门接见了养老服务“双十佳”服务明星和养老服务明星提名奖获得者,并与他们合影留念。

养老护理员技能操作比赛

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07-2008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沪劳保技[2007]23号)精神,由市民政局牵头,市社会福利行业协会承办的民政系统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技能操作比赛,经过历时二个月的前期培训和赛前准备,53支参赛队中的81名运动员经过激烈竞争,顺利完成了技能比赛。其中4名护理员获得了高级护理员资格,19名护理员获得了中级护理员资格。

救助管理工作

根据市委、市府要求,市民政局认真做好世界特奥会期间救助管理工作。会同市公安局、城管执法局专题研究特奥会期间救助管理工作,联合下发文件,通过“三合一”联动救助形式,实行24小时收容救助,切实加大救助力度,确保特奥会期间相关区域基本无流浪乞讨现象,为特奥会顺利举办作出了努力。

认真开展优秀救助管理站考核评比活动,提升了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圆满完成平安建设实事项目任务,受到市委政法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在总结试点区县的基础上,联合公安、城管制定《关于大力开展救助管理进社区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推进救助管理进社区工作,逐步形成条块结合的救助管理新机制。

会同上海铁路局联合制定《关于加强铁路站车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了严格乘车凭证管理,建立救助咨询服务点,做好受助人员交接等具体工作要求,建立了铁路与地方救助管理工作机制。

根据上年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区县修订完善落实本区域救治措施,不断健全流浪乞讨病人救治工作机制;深化“三合一”救助管理方法,不断完善部门联动、协作配合工作模式。顺利做好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及重大活动期间救助管理工作,圆满完成全年救助管理任务,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2559人次。

调研工作

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不断推进本市流浪未成年人工作新发展。开展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情况调研工作,分析了近年来流浪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对策与建议,完成了市委政法委的重要调研课题任务,调研报告在市委政法委《研究与参考》第13期刊出。完成了本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建设项目方案编报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本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建设。结合市平安实事建设项目任务,不断形成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工作发展新体系。

培训工作

市民政局在抓紧完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指标的同时,建立一支有专业知识背景的评估员队伍。全年共开展了12期养老服务评估员培训班,630余名评估员参加了培训,通过评估员准入资质认定和上岗培训,确保评估人员全员持证上岗,评估员队伍建设得到不断加强。

市民政局继续贯彻实施民政部两个《规范》,进一步推进救助管理站规范化建设。先后举办三期学习民政部两个《规范》全员培训班,400多人经培训后,通过考核取得结业证书,提高了全市救助管理行业队伍工作水平。

社会福利企业

社会福利企业是以集中安置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劳动就业为目的、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性质的特殊企业,是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残疾人保障法》中关于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保障他们劳动权利的重要形式。

2007年,本市共有社会福利企业1998家,职工总数111880人。其中,健全职工67578人;残疾职工44302人(视力残疾4751人,听力残疾5733人,肢体残疾21488人,智力残疾10836人,其他残疾1494人),占职工总数的39.60%。区(县)所属社会福利企业1937家,职工总数108973人。其中,健全职工66273人;残疾职工42700人(视力残疾4433人,听力残疾5007人,肢体残疾21141人,智力残疾10758人,其他残疾1361人),占职工总数的39.18%。市民政局、市残联及市经委所属社会福利企业61家,职工总数2907人。其中,健全职工1305人;残疾职工1602人(视力残疾318人,听力残疾726人,肢体残疾347人,智力残疾78人,其他残疾133人),占职工总数的55.11%。

2007年,本市社会福利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73.24亿元,利润总额22.96亿元,分别比2006年下降0.92%和31.47%。区县所属社会福利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61.44亿元,利润总额22.75亿元,分别比2006年下降1.45%和31.37%。市民政局、市残联及市经委所属社会福利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1.80亿元,利润总额0.21亿元,分别比2006年增长18.43%和下降40.42%。

2007年,本市社会福利企业中全部职工累计收入总额159291.48万元,残疾职工累计收入总额41098.57万元。职工参加保险人数为99296人,保险累计支出总额达22848.33万元。其中,残疾职工参加保险人数为42858人。

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

市民政局继续推进在南汇区的社会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受民政部委托,市民政局认真组织了调整完善社会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会议,上海市、辽宁省、陕西省、湖北省、浙江省、重庆市、广州市等被列为试点省市的代表参加会议。为顺利推进试点工作,制定了《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本市试点地区社会福利企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沪民企管发[2007]12号),对规范试点区原有社会福利企业的资格认定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政策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残疾人就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7号)和《民政部关于印发〈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103号),市民政局制定了《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沪民企管发[2007]23号),《实施办法》对申办福利企业的条件、安置残疾人职工的范围和比例、管理程序、资格认定机关等作了明确规定,同时对变更、注销等方面作了相应的要求。为新政策调整期间全市社会福利企业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提供了依据。

业务受理

全年共受理新办社会福利企业13家,变更企业15家,注销企业235家。同时,还对新办社会福利企业进行了回访,为其提供各项服务和工作指导。

年检验审

年初,市民政局会同市国税局、地税局制定了《关于开展2006年度全市社会福利企业年检验审工作的通知》(沪民企管发[2007]1号),并从2月起,开展了年检验审。全市参加年检的社会福利企业总数为2020家。经企业自查、区县检查和市级抽查,合格社会福利企业2011家,占企业总数的99.55%。其中,区县上报整改企业5家,注销企业4家;经市级抽查验收的63家社会福利企业(改制企业20家,“三车”转办企业1家,新办企业7家,其他企业35家)中,列入限期整改的3家,强化了对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

扶残帮困

2007年,市民政局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扶残帮困送温暖”活动,对本市社会福利企业特困残疾职工进行走访和慰问。共走访了33户社会福利企业特困残疾职工家庭,补助金额共计33000元。全市19个区县和工业系统管理机构、各街镇、社会福利企业普遍开展了对残疾职工的帮困送温暖。走访慰问残疾职工784人次,补助残疾职工9521人次,共计金额4088915元。根据中央文明办、总工会、中残联、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第十七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市民政局制定了《关于开展第十七次“全国助残日”第八次“上海助残周”活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助残日”、“助残周”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各级社会福利企业管理部门、协会等共资助残疾职工13562人次,共计资金452.63万元。

建立“上海福利企业改革发展论坛”

市民政局建立“上海福利企业改革发展论坛”。自2007年2月9日开办第一期以来,至年底共举办了三期。

重残无业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复核工作

根据《上海市医疗保险局、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将本市城镇重残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障的试行意见〉的通知》(沪医保[2007]101号)的要求,市民政局制定了《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本市城镇重残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复核工作的通知》,对复核的内容、方式和工作职责作了明确规定。为认真实施该项工作,制定了相应的流程和制度,形成了全市民政部门的复核网络。自12月起,各区县民政部门的复核工作已正式实施。

新型示范福利企业标准创建工作

根据市领导关于创立新型示范福利企业的意见,市民政局委托上海市社会福利企业协会进行新型示范福利企业标准的创建。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上海市新型示范福利企业标准》。该标准在社会福利企业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残疾人就业条例》和新的福利企业资格认定条件,企业规模、技术、环境、管理等方面,与传统福利企业要求相比具有全新特点。该标准将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进行试点和推行。

残疾人专用生产设备进口

全年社会福利企业进口残疾人专用生产设备项目共立项16项,计设备仪器33台(套),项目总投资23483.14万元(人民币),需用汇额2270.35万美元。经报民政部批准进口残疾人专用品证明23项(次),计设备仪器25台(套),用汇约2453.26万美元。其中上年接转项目4个。全年共完成审批项目16项,免征关税约4477.196万元(人民币)。年内已有4个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审批进口残疾人专用品证明一批,用汇68.16万美元。

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的前置审查

市民政局根据《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办法》(民政部令第29号)的规定,对申请资格认定的17家生产装配企业进行审核并颁发证书。同时,开展了康复辅助器具假肢、矫形器操作工职业技能鉴定点的筹建工作。

优抚双拥

抚恤优待简称“优抚”。优抚对象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抚恤优待实行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方针,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简称“双拥”。当前,本市双拥工作的领导机构是上海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市军地双方各级各单位开展双拥工作。

2007年,本市重点优抚对象共20389人(比上年度增加220人),其中伤残人员7128人、烈士遗属4946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233人、病故军人遗属3520人、在乡复员军人4041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521人。

定期抚恤和定期定量补助

本市重点优抚对象中,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1229人;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4562人。

从8月1日起,提高了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其中定期抚恤金标准,最高每月为2239元,最低每月为915元;定期定量补助标准每月最高为1636元,最低为每月646元。

伤残抚恤

本市共有伤残人员7128人(比上年度增加6人),其中,残疾军人6801人,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7人,伤残人民警察170人,伤残民兵民工20人。从8月1日起,提高了残疾抚恤金标准,最高每月为2597元,最低每月为605元;从7月1日起,本市调整一至四级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最高每月为1232元,最低每月为739元。

本市办结伤残人员抚恤审批(审核)共283件(与上年度持平),其中评定伤残等级79件;调整伤残等级32件;伤残人员破损换证和遗失补证61件;部队退役和外地迁入人员换证107件;伤残人员恢复伤残抚恤1件;残疾军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籍异地迁入3件。

优待管理

本市享受城镇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6782户(比上年度减少144户),其中大学生义务兵836人。本市享受农村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1177户。全市城镇和农村优待金年标准为17,764元(闵行区农村优待金标准除外)。全市共发放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共计1.42亿元(比上年度减少0.1亿元)。2007年,本市共有2271名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医疗费用减免(比上年度增加118人),医疗减免总金额74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12万元)。2007年,本市共有3142名超过退休年龄且收入水平低于相应定期抚恤金标准的“三属”享受差额补助,总金额为2176万元。对7243名优抚对象发放了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总金额达537.6万元。

优抚事业单位

烈士陵园等烈士纪念建筑物是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至年底,上海共有烈士纪念建筑物14处,其中,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1处,市级保护单位4处,区县级保护单位9处,安葬烈士7483位(含无名烈士)。

龙华烈士陵园与徐汇区文化局共同策划组织了第四届“中华魂——万朵鲜花绣红旗”爱国主义教育主题活动;与东方卫视“1/7栏目组”合作,拍摄了专题片“今天你为什么来”,从不同角度揭示当今人们对革命历史纪念文化的理解和反思,参观人数达10万人次;举办了“八一军旗映浦江——驻沪部队时代风采图片展”。完成了龙华烈士陵园遗址区“龙华1927-1937”专题展览。

荣誉军人疗养院是民政部门为部分需要特殊照料的重残残疾军人和孤老烈属提供长期休养服务的优抚事业单位。上海现有荣誉军人疗养院1家,床位50张,其中收治长期入院优抚对象16人;组织19个区县荣誉军人进行短期入院疗休养19批次,共358人。为庆祝建军80周年,市荣军院建成了“荣军工作展示厅”,于7月12日揭牌开放。

上海现有复退军人精神病院1家,床位100张,收治复退军人精神病人57人。2007年“八一”建军节,驻沪部队政治部领导将慰问在院的优抚对象,并代表驻沪部队官兵送去慰问品。

2007年,上海市双拥活动中心受市双拥办委托,组织各区县重点优抚对象和驻沪部队英模代表疗休养活动48批,共2535人,其中赴黄山疗休养21批,共864人,市内疗休养27批,1671人。从2002年起,先后有7662人参加,深受驻沪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的欢迎。

清明祭扫活动

4月5日,市党政军领导和各界人士在龙华烈士陵园举行祭扫烈士墓活动。市委书记和市长、上海警备区和空军上海指挥所首长、民革上海市委和市总工会负责同志以及社会各界代表,向烈士纪念碑敬献了花圈,向无名烈士墓敬献了鲜花。据统计,本市14个烈士陵园全年共接待参观群众200多万人次,有效发挥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

优抚新政策

市民政局根据民政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上海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沪民优发[2007]12号)及配套意见,对参战退役人员、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的身份确认和相关待遇的办理条件、办理程序、申报审核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至年底,民政部门确认了1562名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军队参战退役人员享受每月100元的补助;确认300人属于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其中10人已评残,2人享受每月100元的补助)。

市民政局出台了对超过退休年龄且收入水平低于相应定期定量补助标准的复员军人实行差额补助的政策,该政策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针对城乡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实行标准统一后,城乡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水平将出现失衡的情况,经调研,市政府办公厅修订出台了《上海市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管理办法》(沪府办[2007]18号)。

1月21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随军随调军队干部配偶就业和生活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强化了本市进一步做好随军随调军队干部配偶就业和生活保障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7月24日,市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随军随调军队干部配偶就业和生活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并编印了与之相配套的政策指南,落实了市领导有关确保“八一”前出台细则和配套指南的指示精神,为确保相关政策得到落实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烈士褒扬工作

经审核,为抢救人民生命财产牺牲的马剑飞和贺宝根同志、同犯罪分子搏斗牺牲的杨群利同志、在抗日战争中牺牲的何志清同志,被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双拥模范创建活动

1月18日—19日,市双拥办在上海双拥活动中心举行上海市创建双拥模范(先进)活动汇报交流会,市委副书记、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云耕、上海警备区政委吴齐少将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各区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驻沪部队各大单位政治部领导、各区县双拥办军地负责人共180余人参加会议。本市19个区县全面汇报交流了本区县近三年多来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的主要成果、经验体会、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的考虑,军地有关部门以对照标准综合评分的方式对各区县的双拥创建工作进行了评判。

在此基础上,市双拥办多次征求驻沪部队各大单位意见后,形成关于上海市各类双拥模范(先进)和全国双拥模范城、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个人的推荐意向名单,征得南京军区同意,报经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审定,提请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中共上海市委于2007年9月21日作出命名表彰决定,产生本市新一轮双拥模范(先进)集体831个、个人155名,并在此基础上向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推荐。

11月7-8日,根据全国双拥办《关于对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精神,在各区县普遍自查的基础上,市双拥办分别对奉贤、长宁、静安、松江、嘉定、宝山等区被推荐为市级以上拥军优属模范单位、街道(乡镇)和个人执行《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的情况进行了抽查,同时还对各区县2007年度双拥工作落实情况和2008年双拥工作筹划情况进行了解。自查和抽查结果表明,本市双拥模范(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程序规范、把关严格,各区县及他们所推荐的双拥模范(先进)单位和个人,完全符合中央有关文件的标准要求。

12月27日,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发出关于命名表彰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和单位的决定,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双拥办发出关于表彰全国双拥模范个人的决定。上海市杨浦区、徐汇区、松江区、浦东新区、宝山区、闵行区、虹口区、静安区、长宁区、嘉定区、奉贤区、黄浦区12个区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卢湾区人民政府、金山区人民政府、上海市拥军优属基金会、青浦区徐泾镇人民政府、南汇区委宣传部5个单位被评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普陀区卫生局局长姜士德、上海站地区管委会办公室综合管理科科长叶继星、崇明县横沙中心幼儿园党支部书记兼园长黄新芳3位同志被评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个人)。

庆祝建军80周年系列活动

7月10日,市双拥办会同市文广集团、上海时空之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举办“庆祝建军80周年‘时空之旅’慰问驻沪部队和优抚对象专场演出”。

7月20日,市双拥办会同市委宣传部、上海音乐学院联合举办“军旅路上——上音军之旅2007双拥音乐会”,上海市军地领导以及近2000名驻沪部队官兵代表观看演出。

7月21日,为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0周年,市政府在上海警备区举行向驻沪三军、武警部队全体官兵赠送慰问品仪式。常务副市长冯国勤代表市政府向驻沪三军、武警部队全体官兵致以节日的问候。

7月30日,市委、市政府在西郊宾馆举行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0周年军政座谈会,市委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讲话,他指出,要从维护国家整体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清做好新形势下双拥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抓好双拥工作的自觉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军队的政治热情,推动全市双拥工作深入发展。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韩正通报了近年来本市双拥工作的情况。会前,习近平、韩正等前往“南京路上好八连”驻地,亲切慰问部队干部战士。

7月31日,上海市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0周年文艺晚会在东视剧场举行。市委书记习近平,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市政协主席蒋以任等四套班子领导以及驻沪三军、武警部队主要领导出席文艺晚会。

7月31日上午,海军航空兵第六师在驻地大场机场隆重举办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0周年阅兵阅装仪式,市委常委徐麟、市委副秘书长陈旭应邀出席。海军东海舰队副政委兼东海舰队航空兵政委周晓林少将专程来沪出席阅兵阅装活动。

双拥活动安排

2月8日,市四套班子领导率“上海人民春节拥军慰问团”,分六路走访慰问驻沪三军、武警部队的基层单位。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韩正等市领导亲切看望部队基层官兵,向官兵们送去了地方党委、政府和全市人民的慰问和祝福。

4月9日,时任市委书记习近平走访慰问了驻沪部队和武警上海市总队官兵,并代表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对广大驻沪部队和武警官兵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为共同促进社会和谐所作出的无私奉献表示敬佩和感谢。市委副书记刘云耕,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冯国勤参加了走访和慰问。

4月10日,市双拥办组织召开上海市区县双拥办主任(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回良玉副总理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九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和《2007年全国双拥工作要点》,总结回顾本市2006年双拥工作情况,布置2007年本市双拥工作要点。

7月27日,驻沪部队九大单位政治部秘群(宣教)部门负责人代表部队首长和全体官兵,前往上海市复退军人精神病院,亲切慰问住院治疗的复退军人。

7月28日,市双拥办会同泸州老窖集团在上海“双拥号”游轮上举行“国窖1573慰问驻沪部队英模单位暨军民联欢会”。市双拥办、驻沪部队各大单位政治部领导和基层英模单位代表,以及四川省泸州市、泸州军分区领导出席,联欢会特邀了部分驻沪部队老将军参加。泸州老窖集团向驻沪部队英模单位赠送了慰问品。好八连指导员黄森代表英模单位发言。

8月2日,由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双拥办、上海市拥军优属基金会联合举办的驻沪部队“八一体彩杯”首届篮球赛在卢湾体育馆进行决赛暨闭幕式活动。

10月26日,在2006年试点活动的基础上,市双拥办开展“2007年驻沪部队师团干部看上海活动”,组织驻沪部队部分师团干部考察位于金山区的“十五”期间中国投资规模最大的工业项目之一上海化学工业区和金山区规划展示馆、枫泾古镇等。

优抚工作文件选编

在2006年编辑《优抚工作实用手册》的基础上,2007年市民政局编辑了《优抚工作文件选编》(选编文件213件),作为优抚工作的两本工具书,已先后发放至各区县、乡镇民政干部手中。

优抚信息化工作

市民政局完成了优抚信息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新系统进一步规范了操作程序、简化了操作流程,也更加方便使用。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行2007年全国重点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数据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民政局及时完成了2007年全国优抚安信息管理系统中本市优抚数据的信息更新、标准调整和有关数据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调查研究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各项优抚政策,市民政局赴19个区县民政局、部分街道乡镇进行深入调研。汇总分析《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实施以来遇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研究参战退役人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身份认定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并提出处理意见。

双退安置

双退安置是政府对退出现役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简称军休干部)、复员干部(仅限接收)、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士官、退休士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并在工作、生活、居住等方面做出妥善安排的管理工作。

2007年,本市圆满完成2006年冬季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至8月底,共接收退役士兵4000人,其中城镇退役士兵3302人,农村退役士兵698人,安置率100%。在已安置的3302名城镇退役士兵中,选择自谋职业2399人,占应安置总数的72.7%,自谋职业比例较上一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年内,共接收复员干部34人。至11月15日,共接收安置军休干部551名。

退伍安置

市民政局按照《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和市政府《关于做好本市2006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精神,采取鼓励自谋职业和安排就业相结合的办法,创造性地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

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将退役士兵的教育培训纳入安置工作的整体规划,初步形成了以初、中级职业技能普遍培训为主体、以特定岗位技能专项培训和学历教育为辅助的培训格局。

进一步缩小城乡退役士兵的安置待遇差距。从2006年开始,本市逐年提高农村退役士兵的安置补助金标准,并使农村退役士兵在教育培训、就业指导和服务上享受与城镇退役士兵同样的优惠政策。

各区县建立并完善了就业服务网络,充分利用各类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及时为退役士兵提供就业信息、职业介绍等服务。利用各类社会就业资源,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等措施,为退役士兵提供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培训等服务。

据统计,本市城镇退役士兵办理自谋职业手续后,一年内实现就业或就学的比例接近90%,受到民政部领导和市领导的充分肯定。8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等市委、市政府领导在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上海政府市场“两手”安排退役士兵效果好》一文上作出重要批示。民政部优抚安置简报也转发了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成功做法。

军休干部安置

本市接收安置军休干部的任务比较繁重,市民政局积极加强了与部队的协调配合,军地双方按照“移交要主动,接收要积极”的原则,认真贯彻《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交接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交接工作,并及时下发了做好年度接收工作的通知,将任务分解至相关区县,各区县民政部门认真落实年度交接任务。同时,根据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的有关通知要求,按照中办发[2004]2号文件规定的安置政策,按时完成了本年度486名军休干部进沪安置的审定工作。另外,接收安置第四批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40名。

城乡一体化安置保障机制调研

4月份,市民政局先后赴金山、奉贤、南汇、崇明、浦东等区县,就市场经济条件下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退役士兵安置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农村退役士兵的安置待遇等问题进行了调研,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规范化检查

11月份,市民政局对全市19个区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规范程序、完备手续的情况进行了检查,促进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规范化。

军休干部生活待遇调整

市民政局分配下达安置经费29791万元,管理经费1722万元。为466名师职退休干部办理了医疗保健卡,为800余名军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办理了基本医疗保险卡,为46名病故军休干部家属办理了特别抚恤金。

走访慰问和帮困工作

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普遍开展了走访、慰问活动,市民政部门对160余名生活困难的军休干部和特等、一等伤残军休干部进行了重点慰问,发放了10万元帮困抚慰金。春节前夕,叶兴华副局长率市、区安置部门有关同志分别赴宝山、浦东看望慰问了军休干部代表,并与军休干部代表亲切座谈。建军80周年期间,对全市军休干部发放了152万元慰问金。

庆祝建军80周年系列活动

为庆祝建军80周年,全市军休系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主要有:参与民政部与中国老年报社举办的“迎接党的十七大和纪念建军80周年知识竞赛”和“我的军旅生涯”征文活动,组织开展金寨与修水两所军休干部希望小学师生代表来沪汇报交流活动、举办上海市军休干部庆祝建军80周年文艺会演活动、发放“八一”慰问金等。各项活动组织有序,军休干部参与踊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征文获奖

本市在民政部举办的“迎接党的十七大和纪念建军80周年知识竞赛”和“我的军旅生涯”征文活动中,获征文一、二、三等奖各一个,浦东军休中心获知识竞赛活动先进,4名军休干部获优胜奖。市民政局获知识竞赛和征文活动优秀组织奖。

服务管理机构用房建设和管理指导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用房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市民政局合理制定服务管理机构用房建设规划。5月份,先后赴闵行、徐汇、长宁、虹口、杨浦、闸北、南汇、松江等区,对服务管理机构用房需求状况进行调研,以提高建设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

开展“和谐军休家园,和谐军休家庭”创建活动

市民政局根据民政部办公厅通知要求,在全市军休系统部署开展了“和谐军休家园、和谐军休家庭”创建活动,组织了专题汇报交流活动,并进行了重点考核,各区县民政局高度重视,把“双和谐”创建活动作为推动军休事业持续发展的具体措施,广泛动员、积极参与,促进了服务管理工作质量的不断提升。经评定,树立了10个市和谐军休家园和50个市和谐军休家庭,并从中推荐2个和谐军休家园、3个和谐军休家庭上报民政部。

房改软件测试和房改政策培训

市民政局对民政部开发的房改软件,选择古美干休所和虹口一所进行了测试,提出修改意见上报民政部。9月12日至13日,组织人员参加了民政部优抚安置局在河南省举办的全国军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培训班。会后,结合上海军休干部住房情况,对贯彻两个文件,落实两个房改政策提出了具体方案。

《军休天地》杂志

以移交政府安置的军休干部为阅读对象的《军休天地》杂志质量稳步提升,不断求新,深受广大军休干部和军休工作者的喜爱,年内共出刊6期。《军休天地》杂志曾于2006年发起“我的军休生活”征文,共收集166篇征文并选编成书。

老龄工作

老龄工作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规定,政府通过协调、统筹、规划、督促、宣传等形式,发展老龄事业,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全市老龄工作的牵头、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

2007年,上海老龄工作在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以及市、区县各老龄办的共同努力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积极工作,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既定任务。

召开老龄委全体(扩大)会议

5月16日,市老龄委召开了全体(扩大)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第九次老龄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市“十一五”期间老龄工作的目标任务,进一步部署落实本市的各项老龄工作。市委副书记、市老龄委主任刘云耕主持并讲话,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李本公代表全国老龄办,对上海老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和期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老年基金会理事长胡炜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市老龄委副主任周太彤总结回顾2006年老龄工作并对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会上提出上海老龄工作今后一段时期的发展目标,即按照“保基本、广覆盖”的要求,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老年人基本养老保障体系;基本形成老年人家庭自我照料、居家养老照料与机构养老为一体的养老服务格局;构建完善的社区为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安全援助、精神慰藉和医疗保健等服务;健全老年维权网络;进一步完善或改进社区老年人文化、体育和教育设施等。

召开上海市为老服务工作会议

10月18日,市政府召开上海市为老服务工作会议,对进一步推进本市为老服务工作、完善为老服务体系作出部署。正在北京出席党的十七大的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向会议提出要求,要进一步完善为老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健全老年人福利保障政策,在全社会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氛围,让老年人拥有更加幸福、祥和的晚年生活。会议总结了一年来本市为老服务取得的新进展。要求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准确把握当前为老服务的工作要求,深化发展为老服务事业。抓住老年人关注的“医、食、住、行”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推进和突破。围绕老年人的权益,加快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水平;抓紧推进养老服务市政府实事项目,确保按期按质完成;加快研究出台为老服务措施,深化为老服务内容,形成长效机制和制度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好今年敬老日的系列活动,营造浓厚的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

深化独居老人结对关爱工作

市老龄办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独居老人结对关爱工作,不断探索和完善结对关爱工作的基本形式和做法。开展独居老人结对关爱工作,使独居老人意外事件发生率减少,或降低意外事件对老年人的后续性损害,通过开展独居老人结对关爱活动,及时有效地发现并防止独居老人意外事件。年内,市老龄办还着手开展了独居关爱服务指南的编制工作。

完成新建和改建300个老年活动室的任务

市老龄办按照“以郊区农村为重点,适当兼顾城区;以村级项目创建为主,适当考虑居委会的创建需要;适当参考既往年度指标分配和任务完成情况”的原则,在各区县项目申报的基础上,确定了300个老年活动室的创建任务。各区县按照部署,积极推进,全面完成了创建300个标准化老年活动室的任务。

紧急呼叫装置安装

市老龄办继续积极落实“以独居为重点的为2万户老人家庭安装紧急呼叫装置”的市政府实事项目。市老龄办通过发文布置,下达指标,落实了上海金秋安泰呼叫服务系统有限公司和上海阳光助老服务中心两家单位负责安装、日常服务及维护。至年底,全市20000户紧急呼叫装置安装的实事项目全部顺利完成。

法律服务维权工作

市老年人法律服务中心全年共接待老年人信访1599人次,其中来访630人次,来电782人次,来信187封,调处率98%。全年参加接待咨询的大学生志愿者315人次。12月26日,上海市老年人法律服务中心被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科教委、市教委和团市委联合命名为“上海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

继续实施“银发无忧”工程

市老龄办继续组织实施为老年人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障的爱心工程——“银发无忧”工程。参与“银发无忧”的老年人数大幅增加,保险公司共收保费近725万元,同比2006年增加了36%;实际投保人数近32万人,同比2006年增加了28%。年内,还进一步完善了“银发无忧”的保障内容,将主险和副险合并为一险,即形成了集意外伤害保障为一体的综合保障计划。另外,上海市民帮困互助基金会和上海市老年基金会累计出资110万元,为5.5万名困难老人购买了保险。

积极推动尊老敬老教育

11月17日,在全国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组委会的指导下,市民政局、市老龄办与市教委一起联合举办了“幸福忘年交,辉映夕阳红”敬老爱老结对活动,向全市中小学赠送《孝亲敬老歌》光碟以及《中国敬老故事专辑》书籍,倡导全市中小学生广泛开展唱响敬老歌、学做敬老事活动,要求全市中小学与相邻的养老院签订结对协议。活动仪式上,有30所中小学与30所养老院签订了结对协议。

组织各类老年活动

开展了2007年“申城万名老人看发展”活动。全市组织了9772名独居、困难老人走出家门,分25批游览了东方明珠、松江新城等景点,观看上海城市和郊区农村的新发展、新面貌,受到了老年人的欢迎;举办了第二届“光明杯”中老年合唱和卡拉OK比赛。全市19个区县及有关涉老单位的近两千名老年人参加了比赛。与此同时,各区县在老龄办及有关涉老单位和部门的认真组织下,普遍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老年文艺比赛和展示活动,在社区基层营造了良好的氛围;积极开展了群众性老年文艺宣传活动。举办了“红叶风采——上海市老龄艺术团辞旧迎新联欢会”,市和区县老龄艺术团等共400余人出席了联欢会。

组织实施庆祝第20个敬老日活动

2007年10月19日是本市第20个敬老日,市老龄办组织实施了一系列重大庆祝活动。

敬老日当天,时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发出致全市老年人的慰问信,在全市各新闻媒体刊播,向广大老年人致以节日的祝贺。同日,在上海静安公园举办了“庆祝上海市第20个敬老日大型法律政策咨询、为老便民服务活动”。

10月6日,习近平、韩正、殷一璀、周太彤等市领导,来到浦东新区爱心养老公寓,亲切慰问住院老年人,向大家致以节日问候。在敬老日当天上午,徐麟、胡炜、周太彤等市领导还分别前往普陀区、长宁区、徐汇区、闵行区,慰问养老机构和高龄、独居老年人。据统计,敬老日期间全市共走访慰问老年人39.9万余人次,为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助浴2.5万余人次、助洁6.2万余人次、水电气安全检查10.1万余人次、帮困9.5万余人次、开展为老服务31万余人次,走访慰问、帮困总金额2285余万元。

全市开展了以“和谐共享、真情久久”为主题的敬老日系列活动。敬老日当天晚上,举办了上海“庆祝第20个敬老日,九九关爱2007重阳节大型文艺晚会”,市委常委、市老龄委副主任徐麟出席晚会并致节日贺词。同时,上海东方电视台以“和谐共享,真情久久”为主题,进行了连续11小时的老年节目电视大直播活动。

第五期“银龄行动”

2007年5月-8月,第五期“银龄行动”如期实施,22位老年志愿者在新疆阿克苏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志愿服务,取得较好效果。据不完全统计,实施医疗援助的10位老年志愿者,参与门诊查房315次,接会诊病人5503人,抢救危重病人7人,诊断疑难病例47人,带培助手17人,举办各类学术讲座55期、培训1018人,实施大中型手术18项75例,填补地县科技空白手术项目、非手术项目21个,撰写了《加强实验室管理,进一步提高阿克苏市疾控工作技术水平》的建议书一份。实施教育援助的7名老年志愿者,开展指导、评课、讲座、座谈、考评、辅导等129次,公开课2次培训教师120人次,听课152节1400人次,带培助手2人。实施畜牧援助的3名老年志愿者,开展大型学术讲座13次,培训人员832人次。实施农业援助的2名老年志愿者讲课、培训32次180余人,实际操作训练、组织理论和化验操作考试12次。

冬季为老助浴

2007年1月-3月,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市沐浴行业协会继续开展了“冬季为老助浴”活动。参加此次活动的浴室有323家,比去年增加了近30家,期间没有发生一起老年人沐浴受伤事故,圆满完成了18万人次的沐浴任务。还进一步充实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措施,特别增设了老人意外专项保险,每张沐浴券配老年意外伤害险1元,最高保额为2万元,受到老年人及家属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福利彩票

发行福利彩票是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筹集资金的一种方式。目前,全市“上海风采”福利彩票的品种有:电脑型福利彩票游戏,包括“幸运35”(35选7)、“东方大乐透”、“3D”、“天天彩”(选4)、“时时乐”(每半小时开一次奖,全天共开23次奖)、基诺、“中福在线”。即开型福利彩票游戏,包括“上海风采”猪年套票、主题小套票、网点即开票。

2007年,全市共有“上海风采”电脑福利彩票2700家投注站,比2006年增加600家;“上海风采”福利彩票专卖店600家,比2006增加450家;“中福在线”销售厅28个,比2006年增加15个。中国福利彩票网点即开票480家,比2006年增加280个。

无纸化系统投入使用,与原电话投注系统共同成为无纸化彩票的接入系统。全年无纸化彩票销售2.09亿,其中无纸化系统销售1.51亿,电话投注系统销售0.58亿。本年度无纸化彩票销量比去年增长350%。

福利彩票销售与社会福利基金筹集

全市共销售各种类型的福利彩票22.11亿元。其中,电脑型彩票17.55亿元;即开型彩票4.56亿元。全市销售福利彩票共筹集社会福利基金7.55亿元。

奖金兑付

1500元以上的电脑票中奖者全年共计兑奖总金额为2.4亿元(不含税)。单注1万元以上的中奖者上缴税额6993万元,兑奖总人数为27944人次。其中,一等奖共计兑奖总金额约为1.39亿元(不含税),兑奖总人数为68人次。具体兑奖情况如下:“15选5”4192人兑奖,兑奖总额237万元;“幸运35”(35选7)28人兑奖,兑奖总额11万元;“幸运37”(37选7)2153人兑奖,兑奖总额3668万元;天天彩“选3”3864人兑奖,兑奖总额268万元;天天彩“选4”1595人兑奖,兑奖总额1257万元;电话投注11人兑奖,兑奖总额392万元;“双色球”11105人兑奖,兑奖总额21513万元;时时乐3人兑奖,兑奖总额32万元;基诺306人兑奖,兑奖总额229万元;七乐彩2995人兑奖,兑奖总额591万元;中福在线即开票835人兑奖,兑奖总额3575万元;“上海风采”生肖套票即开票52人兑奖,兑奖总额52万元;其他即开票97人兑奖,兑奖总额117万元。

管理工作

市福彩中心党政领导班子齐心协力,加强内部管理,重视队伍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树立忧患意识,强调工作责任,倡导协调互助,激励员工转变观念、开拓创新,为完成销售任务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抓好队伍建设。根据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党内工作制度,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用人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发行机制。努力创建学习型组织。党员干部带头参加政治学习、在线教育、警示教育和继续教育,员工积极参加学历进修,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创建文明单位。连续申报2007-2008年度上海市综合文明单位。开展“帮困互助”活动,积极参与“特奥”、“文明行路”等志愿者活动,与社区街道、部队签约同创共建,积极为社会作贡献。

技术保障

全热线投注系统完成了VPDN通信线路接入速率的整体提升,并开通了“七乐彩”和“15选5”游戏。无纸化投注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时时乐”、双色球、东方大乐透、3D和“天天彩”(选4)游戏。代销商互联网接入方式的改造也顺利完成。中心机房对西藏系统的援建与运行代管工作正式告一段落。全年完成了1800台Wincor终端机的更换并新增了800余台Sagem终端机。至年底,终端机维护工作共接听报修电话6953次,其中现场维修3474次,电话指导1173次,自行恢复2181次,其它125次,为全市的电脑型彩票销售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

宣传工作

以福利彩票发行20周年为契机,积极宣传“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倡导“多人少买、理性购彩”的健康购彩理念。一是利用宣传媒体正面引导。组织撰写、收集、整理20年来上海彩票事件、彩民故事、图片资料,编撰《为爱•转动20年》纪念册,协助中彩中心拍摄“20周年纪录片”,制作了《爱心行动帮困节目》,改进“幸福彩”数字电视福彩专题节目,进一步完善SCA调频副载波彩票专业频率广播内容,努力营造寓捐于乐、重玩轻博、安定有序的市场氛围。二是净化彩票舆论环境。对彩票机构之外的任何组织和个人盗用彩票机构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欺骗彩票购买者的情况,及时通过各种渠道予以揭露。与体彩等部门联手,出版《上海彩经》报刊抵制不法彩票刊物出售。严格审核彩票信息内容,净化上海彩市信息。

表彰先进

在2007年全国福利彩票工作会议上,上海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分别荣获以下荣誉:2006年度全国福利彩票“销售总量一等奖”;2006年度全国福利彩票“彩票组织工作一等奖”;2006年度全国福利彩票“年度销售进步二等奖”;2006年度全国福利彩票“年度科学管理进步奖”。还获得其他先进称号:2006年度安全生产红旗单位;上海市社会治安联合治理委员会平安单位;被中彩中心评为财务工作一等奖。

4月,市募委召开了九届五次会议,对2006年度在彩票销售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浦东新区荣获2006年度销售总量奖一等奖;奉贤、嘉定荣获2006年度电脑彩票销售增量奖一等奖;浦东新区荣获2006年度即开型彩票销量奖一等奖;浦东新区、闵行区、宝山区、黄浦区、奉贤区荣获2006年度组织工作奖一等奖。

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

基层政权是我国最基层的一级政权组织;居(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层政权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社区是最基本的社会共同体,是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工作生活的基地。社区建设旨在加强社区管理,建立公共安全秩序;整合社区资源,注重社区服务,满足社区成员需求;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和科教文卫体,不断提高居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组织动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建立社区共治平台,实行民主自治。

制定加强居委会建设的政策文件

为了进一步加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市民政局代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居委会建设的意见》,并分别向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市人大、市政协作了专题汇报。5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该文件。

组织开展居委会主任培训

6-10月,市民政局组织举办了居委会主任集中脱产培训班,培训分16期,3350名居委会主任参加了培训。培训突出案例模拟和实务分析,并进行针对性的案例点评,指导居委会主任用民主、协商、合作的方法处理社区事务和协调社区矛盾,提升了他们的自治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组织开展村委会主任培训

10-11月,市民政局组织举办了村委会主任集中脱产培训班,培训分8期,1591名村委会主任参加了培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并精心设置课程,充分体现当前村委会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案例模拟及实务分析,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村委会主任的理论知识和民主与法制知识,提升了他们的综合素质。

下拨居(村)委会扶贫帮困专项资金

市民政局按照每个居(村)委会5000元的标准,下拨了居(村)委会扶贫帮困专项资金,共下拨2692万元。同时,还明确了扶贫帮困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要求专款专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政策没有覆盖,或者通过慈善帮扶后还有具体困难的群众,也可以用于临时救急,突发性的临时困难。

制定社区建设政策文件

市民政局认真贯彻国务院1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社区建设扩大试点经验,代拟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社区服务促进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向市政府常务会议作了专题汇报,经反复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最后文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该文件将成为本市下阶段完善社区服务推进社区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组织召开完善社区服务促进社区建设专题会

市民政局组织召开了完善社区服务促进社区建设专题会,各区县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周太彤副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交流了成功经验,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对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工作起到了推进作用。

确定社区民生实事项目

市民政局制定了《上海市完善社区服务促进社区建设工作要点》,并在完善社区服务促进社区建设专题会上正式下发。《要点》从解决民生、“三最”问题入手,明确了近阶段要推进的社区为老服务、社区慈善、社区扶弱、社区救助、社区就业、社区卫生、社区家政服务、社区安全管理等十五项民生实事项目。

深化社区建设示范(模范)单位创建活动

市民政局继续深化社区建设示范(模范)单位创建活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至年底,共创建社区建设示范居委会93个,示范街道1个;模范居委会273个,模范街道(镇)14个。目前,全市共创建示范居委会3061个,示范街道(镇)127个;模范居委会2294个,模范街道(镇)116个。

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市民政局在反复征求区县和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上海市和谐社区建设(居民区)示范指导标准》(试行)和《上海市和谐社区建设(街道)示范指导标准》(试行),并以此为重要衡量指标,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区县对创建活动相当重视,示范单位名单要经区委常委会或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向社区公示。至年底,共创建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3个,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居委会32个。

组织开展专题调研

市民政局组织开展本市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经费调研工作,摸清了本市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经费保障现状,分析借鉴了国内外的成功经验,提出了建立本市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经费长效保障机制的对策建议。

为进一步深化本市和谐社区建设,市民政局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形成了《本市和谐社区建设调研报告》,报告总结了本市和谐社区建设的经验和存在的薄弱环节,针对性地提出了发展的目标和具体措施。

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活动

市民政局按照民政部的要求,指导区县做好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区申报工作,并组织开展了调查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活动的通知》,指导区县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活动,嘉定区、浦东新区、青浦区、金山区、松江区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区”。

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市民政局组织开展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年终,市民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监委、市农委对创建单位进行了验收,全市共创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镇33个,示范村704个。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村级组织建设,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市民政局与市司法局根据司法部、民政部的要求,认真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共创建10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至此,全市共创建2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社区服务

社区服务是在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依托社区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利用社会资源,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开展社区就业、社区社会保障、社区救助、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社区文化、教育、体育、社区流动人口管理、社区安全等多样性、个性化的服务,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生活质量,促进社区和谐。社区服务是社区建设的基础,是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社会稳定的基础工作。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2007年,市民政局根据沪府发[2007]19号文件有关规定,按照上海市推进“三个中心”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和促进社区服务专题会议精神,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受理中心)服务项目、运行机制、管理模式、服务规范、标识标牌“五个统一”,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至年底,全市统一配送受理中心管理标准件的达120家,拓展了服务内容,强化了服务功能,方便了居民群众,得到全市市民的广泛认可。

市民政局印发了《上海市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规范手册》,第一次以标准化形式从受理中心的机构建设、设施规划、受理服务、信息化要求、绩效评估、实施要点等六个方面对受理中心一整套体制机制建设原则和管理服务基本内容提出操作性规范,同时也第一次对全市各职能部门在街镇层面的提供的服务项目进行了详尽的梳理,为具体落实上述文件要求,对推进本市受理中心的标准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作为全面配套的规范,受理中心建设和服务地方标准经有关程序审定后正式立项;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申报了“社区综合政务办理员”的国家职业标准。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建设

市民政局加大运行机制建设力度,完成了“上海市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门式’系统(2007)”的升级改版,并全部完成了在全市统一配送的受理中心对该应用系统的改版调试。其中,40个街镇的《一门式每日情况》已开通了统计分析上传功能,为区县、街镇领导即时掌握情况和辅助决策提供了便利。全市30个街镇受理中心进行“一口受理”试点,使“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内部协办”的“一门式”工作机制逐步成为现实,达到群众受惠、政府效能提升的建设目标;全市10个街镇进行了“一头管理”试点,摸索了现有行政管理体制情况下受理中心机构对所属人员的统一考核、统一调配、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的实现路径,收到明显效果。

市社区服务中心建设

市民政局对“上海社区服务网”进行了网站重组和改版,将其分立为“上海社区公共服务网”和“上海社区生活服务网”,并新建了“上海社区志愿服务网”。

市民政局社区服务信息平台全年发布社区动态信息8万余条;社区服务志愿者信息1.28万余条;居委会基本信息2800余条;“一门式”信息1.6万条,新增社区公共服务信息5300余条。全年网页浏览量达到150余万次。

市民政局自行开发并投入使用了社区服务资源在线统计系统,对各级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热线、居委会的基本情况以及社区服务单位、社区服务项目、社区服务公共设施、社区服务志愿者的信息等7个大类、61个小项的数据开展了较为全面的统计。

市民政局分5批组织了11个区的街镇社区服务中心信息员业务培训,全年共培训街镇信息员140余人次;全市已有55个街镇社区服务中心通过社区服务资源在线统计系统按要求上传了相关统计数据。

市民政局加大了“962200”社区服务热线平台的开放、共享力度,并将市热线掌控的实体服务资源全面开放,供基层热线选择调用。

市民政局加强了对热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结合工作实际自编培训教材,全年对“962200”热线话务员进行了5次集中培训,对区县、街镇热线工作人员分两批进行了培训,还对部分区进行了上门培训。

市民政局加强了市社区服务热线的内部管理,提升了服务能级,全年共接听并处理居民来电40余万个,接通率、处理率、满意率分别达到100%、99.83%和93.5%。

市民政局编印了《和谐社区,多元服务——上海社区服务魅力展示》宣传册,生动反映了上海社区服务工作在机构设施和服务项目方面的建设经验和成果。

市民政局在全市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摆放5万余份宣传资料,全年举办社区宣传推广活动120多场,覆盖53个街镇,参与活动居民约18万人,发放宣传资料5万多份,扩大了“962200”热线的知晓率,让更多社区居民了解热线的服务内容和项目。

社会组织发展管理

依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民政部门负责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以及年度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2007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和民政部的要求,本市社会组织工作在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全年新增社会组织615家,其中社会团体19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14家,基金会8家。全年注销社会组织170家,其中社会团体3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39家。至年底,经本市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组织共8366家。其中,社会团体323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049家(含涉外民办非企业单位30家),基金会83家。此外,民政部委托上海日常管理的全国性社团23家,社团分支(代表)机构43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家,基金会1家,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2家。

社会组织培育发展

市社团局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为公益性社会组织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与本市财税部门协调出台了《关于做好本市公益救济性捐赠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首批认定本市80家社会组织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与市财税局就社会团体和基金会专用捐赠票据的制定和推广工作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沟通协调市地方税务局等部门,解决市民帮困基金会区县办事机构的发票(免税)问题。这些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为社会组织提供了有利的税收支持,对公益性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民间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试点工作。2007年,市社团局下发了《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在本市民间组织中开展规范化建设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出台了《上海市民间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办法(试行)》、《上海市社会团体(行业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规范化建设评估标准(试行)》,召开了本市民间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试点工作动员会。目前,试点工作正在实施之中。

民间组织工资基金管理工作。年内,市社团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民间组织工资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民间组织工资基金管理手册》,制定了《关于民间组织工资基金管理核准工作的操作办法》,并与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新老工资基金管理手册的衔接替换工作协商了具体处理办法。至年底,全市已有5512家社会组织完成了工资手册申领工作。

清理规范社会团体评比达标表彰活动。2007年,市社团局配合市纠风办完成全市社团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工作。共审核社团评比达标表彰项目268项,其中列入清理范围的有182项,拟保留102项、撤销80项。形成《关于本市社团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工作的情况报告》报市领导。

规范基金会信息公布制度。2007年,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联合发布了《上海市基金会信息公布实施办法》,要求信息公布义务人应当向社会公布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公募基金会组织募捐活动的信息、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的信息,以规范本市基金会信息公布活动,保护捐赠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市公益事业发展。

规范登记管理

2007年,市社团局进一步规范了登记管理工作。一是探索涉外民间组织扩大试点登记工作。与市教委国际交流处会签《关于商讨本市国际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注册问题的会议纪要》,并正式开展本市国际学校登记试点工作;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上海模帝施化妆技术培训学校等四家有涉外因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登记的问题,并以此作为今后解决类似问题的依据。二是指导区县解决登记中存在的问题。就如何进一步加大民间组织培育发展的扶持力度,分别对浦东新区、松江、静安、金山、南汇、奉贤等区进行专题调研和指导,帮助解决登记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基本完成本市民办学校民事主体资格变更登记工作。共计91家应办理的民办学校,已完成82家。

年度检查

市社团局首次试行将业务主管单位加入网上审批流程,全市880家市、区级业务主管单位中,有482家单位参与年检报告书网上审批,参与率达55%。本市社会组织2006年度检查中,年检合格率为98.3%,其中,社会团体年检合格率为99.3%、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合格率为97.7%、基金会年检合格率为97.1%。针对年度检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开展基金会规范化建设专项调研,并督促其进行整改。对未通过年检的民间组织,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处理。

执法检查

市社团局通过畅通民间举报渠道、建立工作机制、密切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整合民政执法力量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对违规和违法社会组织查处力度。全年共计承办案件48起,办结37起,正在核查11起,结案率77%。加大涉外民间组织执法检查力度。查处“法国厨皇协会”等涉外社会组织非法活动和国内社会组织非法涉外活动等案件。加强典型案例执法宣传。针对上海福岛自然灾害减灾基金会的违法行为,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的同时在多家媒体上进行了曝光,起到了处罚一个教育一批的警示效果。

民间组织四级预警网络建设

市社团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巩固预警网络建设成果。全年经预警网络上报的预警信息281条,较2006年增长了130%,其中涉及各类社会组织非法、违法活动的177条,占63%,其余涉及维稳、个人等活动的占信息总量的37%,网络综合功能日益凸显;修订完成《区县民间组织预警网络工作考核评比办法》,为下阶段开展对街道、镇民间组织预警网络工作的考核评比工作做好准备;加强预警网络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大对新任预警网络信息员的培训力度,全年共对15个街镇的3700人次的预警信息员、联络员进行了理论和实践操作培训。

调查研究

市社团局根据当前社会组织管理的需要,积极开展调研并形成了以下报告:《关于上海网上青年组织的调查情况报告》、《关于上海市民间组织管理和发展经费保障情况报告》以及《关于上海民间组织财税票据使用情况报告》等,上报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开展了本市涉外民间组织在沪活动和境内民间组织涉外活动、本市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与合作情况调查等专题调研,并分别形成调研报告报市委、市政府领导,为各级领导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以本市连续两年以上不参加年检及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为对象进行摸底调查,并对从中暴露出的法律认知和管理漏洞问题形成专题报告。

信息化建设

“上海市民间组织网”改版工作全面完成,从11月起正式启用。新版网站推出了民间组织一门式网上办事大厅,进一步强化网上办事功能;开设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三个业务专栏,为19个区县建设了子频道,实行全市社会组织发展与管理信息统一发布的新模式;丰富了网上互动及便民服务的功能,网站开设了在线咨询、热点大家谈、局长在线等互动版块。

市社团局政务网站全年发布各类信息486条,公告上网538条,解答网上咨询243条,答复局长信箱有效来信23次,答复率100%;网上接受29起投诉并及时响应和处理。全年上报“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各类信息696条,录用656条,录用率为94%;信息报送排名位列全市50家参评委办局第五,比2006年上升一位。

学习培训

市社团局对市和区(县)100多名信息员及执法人员集中进行了工作培训;组织了两批14名市、区两级登记管理机关和部分街道、镇民政干部出省培训和考察。完善民间组织相关人员培训机制,举办了6期“民间组织工资基金管理申报”培训班,326人参加了培训;举办了2期《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培训班,118家单位150人接受了培训。

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社会工作是指遵循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运用个案、小组、社区等专业方法,以帮助机构和他人发挥自身潜能,协调社会关系,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的专业工作。社会工作的主要职业领域有:社会福利、劳动保障、司法矫治、医疗卫生、残障康复、民间组织、人口管理、婚姻家庭、文体教育、行政人事、公关外联、社区建设、儿童和青少年服务、妇女服务、老年人服务等。从事社会工作职业的专业人员称为社会工作者,简称社工。

2007年,本市社会工作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积极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精神,努力落实民政部“全国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的要求,以中共上海市委八届十次会议、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全市社会工作在稳步推进中取得新进展。

开展社会工作专题培训和研讨工作

按照中组部、民政部等要求,市民政局全面总结上海社会工作发展经验,配合做好中央部委和地方领导的社会工作培训。徐麟同志在中组部“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问题研究班”上作专题报告,马伊里同志为中央和国家机关新任司局长、地市领导干部作专题报告。配合中组部、民政部在沪举办两期地市级领导干部社工专题培训班,上海探索社会工作的实践得到各地广泛好评。配合民政部在沪召开社会工作职业制度建设研讨会,开展社工职业水平认证考试大纲和社会工作岗位设置等问题的研讨和考察工作。配合国家人事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做好在沪的社工相关调研工作。

开展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问题研究

按照中央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市民政局配合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联合本市数十家单位和区县开展“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问题研究”专项调研,做好课题组的各项相关工作。按照市综合工作党委的要求,组织相关力量开展社区建设领域、民政劳动领域社工人才专题研究,与市发改委、市统计局等职能部门合作开展其它专项调研。配合市委组织部形成本市社工调研总报告和分报告,报告在全国交流会议上获得高度评价。

积极推进多领域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市民政局积极与司法、人口计生、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共同推进社会工作。完成2期人口计生社工岗位培训;开展1期妇联社工岗位培训。与市民族宗教委联合制定《关于开展民族宗教系统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区县积极试点民族宗教社会工作,不断拓宽社会工作发展领域。

指导区县和基层开展社会工作实践

按照民政部要求,市民政局积极申报浦东新区、上海市社会福利中心、上海市救助管理站、长宁区社会福利院等单位开展民政部社会工作试点单位建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指导浦东、卢湾、普陀、长宁等区深入发展社会工作,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市儿童福利院、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等机构在加强社工实务、开展专业培训方面有了进一步发展。

推进志愿服务立法调研工作

市民政局与市政府法制办、市法制研究所紧密配合,向市人大内司委专题汇报本市志愿服务调研工作,明确深入调研工作方案。在市人大的统筹下,与市文明办、团市委等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系列研讨,就有关问题达成初步共识,深入推进志愿服务立法调研。继续在普陀全区深入推进志愿服务试点工作。

积极拓展社会工作平台

市民政局配合民政部开展社会工作宣传报道,通过有关报纸、杂志、网站等专业媒体,提供上海社会工作发展经验。积极配合做好接待工作,来自香港、澳门、深圳、北京、山东等20多个地区和省市的有关专家领导考察后反响良好。在社会公益活动中,不断拓展社会工作平台,利用各种场合宣传社会工作。

加强市社工协会工作

市民政局完成2007年度社会工作师(助理)注册工作,本市现有注册社工2141名,其中社会工作师1091名,社会工作师助理1044名,社会工作者四级6名。成立老年社会工作专业委员会。召开了《上海社工》通讯员座谈会。不断推进注册社工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婚姻收养管理

婚姻管理是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公民进行结婚、离婚、复婚的登记和管理,包括处理违法婚姻,指导婚俗改革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收养登记是依照法律、法规,对中国公民、外国人、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弃婴和其他类型儿童进行登记和管理的工作。2007年,全年共办理国内结婚登记117825对,比上年下降27.56%。其中,“两地婚姻”45974对,占总数的39.02%,比上年下降17.89%;复婚登记4813对,占总数4.08%,比上年上升11.26%。全市共办理离婚登记37095对,比上年下降0.79%。

全市共办理涉外国人、涉华侨、涉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的结婚登记2495对,比上年下降15.71%,涉及66个国家和地区。全市共办理涉外国人、涉华侨、涉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离婚384对,比上年上升8.17%。

全市共办理国内外收养登记686件,比上年下降13.93%。其中,国内收养登记646对,占总数的94.17%,比上年下降15.11%;涉外收养登记40件,占总数的5.83%,比上年上升11.11%。

继续推进婚姻管理和婚姻登记政事分离、管办分开的新体制

在市、区民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长宁区、虹口区成立了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全市共有市级和17个区县实现了婚姻登记和婚姻管理管办分开、政事分离。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后,作为政府序列的婚姻管理处(科)承担政府职能,婚姻登记中心则具体承担登记工作,保证登记工作的规范、高效,做好政府为民办事的窗口形象建设。

创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

全市在深化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中有新进展。一方面,许多区县婚姻登记机关,如黄浦、卢湾、长宁、闵行、青浦、松江、嘉定等区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下拓展场地,硬件改造、添置设备、美化环境;另一方面,婚姻登记机关的人员队伍素质也在不断提高,全市160余名婚姻登记员参加了市民政局组织的婚姻登记员资格年审培训,所有登记员均通过了岗位资格的年审。浦东、黄浦、长宁、宝山等区还对新进人员及时进行了专门培训,取得上岗资格。此外,市民政局还分两批组织区县分管局长和婚姻管理科、所长参加民政部“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培训班,进行《关于“十一五”期间深入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有关内容的培训。全市还进一步强化了包括婚姻登记印章、婚姻登记证书、档案及信息数据等事项的管理制度建设,特别是认真贯彻《关于规范婚姻登记档案管理的通知》,实现婚姻档案一文一卷,及时从民政局移交到档案局。

推进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工作和婚姻综合服务工作

市民政局进一步指导区县探索丰富和完善“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的功能,发挥其在婚姻家庭建设中的作用。普陀区将“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延伸到社区,整合民政婚姻、计生、卫生等多部门的力量,更加贴近社区居民,方便居民咨询了解有关婚姻、收养、优生优育、婚检等政策,将宣传和咨询指导工作送到居民身边。松江区、普陀区、浦东新区发挥社工或司法等有关组织的作用,在离婚劝和、和谐家庭等方面做好婚姻登记管理部门的服务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鉴于婚姻登记机关直接面对协议离婚登记当事人的特殊性,部分区县探索利用民间组织、社工等力量,适时有效介入开展离婚劝和工作。浦东新区利用社会工作者、松江区联合区心理咨询工作协会,对通过咨询了解发现夫妇间尚有感情却因种种原因前来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进行分析,劝说当事人放弃离婚、保证家庭的完整;对那些即使要求离婚,但对如何就子女、财产等进行协议分割尚有疑惑的夫妇,尽力指导进行合情合理的协议,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打造结婚登记颁证中心品牌

经过市、区两级共同努力,闵行区、长宁区婚姻登记机关开始筹建结婚登记颁证中心。闵行区2000多平方米的场地已经落实、中心的设计、招投标工作稳步进行;长宁区结婚登记颁证中心也已经做好方案,在积极筹备,力争列入2008年区政府实事工程。市民政局为了倡导和支持全市结婚登记颁证中心的筹建,专门划拨300万元经费支持闵行、长宁两区。长宁区、浦东新区还于6月底分别举行了预约登记颁证仪式,邀请结婚登记特邀颁证师为新人颁证,新人父母、亲朋好友到场见证婚礼,颁证仪式庄严隆重、欢乐喜庆。结婚预约登记颁证仪式受到新人及其亲朋好友的盛赞,吸引了多家媒体专门进行了报道。

召开首届婚姻、收养、婚介管理工作研讨会

3月,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征集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婚介机构管理工作论文召开工作研讨会的通知》,要求各区县民政局婚姻(收养)管理科、所、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在一线从事登记工作的登记员和管理人员共同参与,结合婚姻、收养、婚介机构管理三块工作撰写论文参加研讨。9月底,全市共提交论文44篇,最终评选出了一等奖论文2篇、二等奖论文5篇、三等奖论文8篇,并将包括这些获奖论文在内的共39篇优秀论文汇编成册。11月底,市民政局组织召开研讨会,邀请了各区县科(所)长和论文的作者,就婚姻、收养、婚介机构管理工作展开了研讨。

解决“事实收养”历史遗留问题

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事实收养”问题,市民政局为解决“市民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调研报告,并两次专报市政府。会同发改委(人口办)、公安、司法、人口计生部门联合起草《关于对本市常住户口人员拣拾本市弃婴及其它收养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并发文区(县)民政局,要求对1999年前违法收养的1100余例儿童做好办理事实抚养公证前的调查审核工作。浦东新区、崇明区、宝山区、卢湾区、徐汇区、南汇区、金山区、杨浦区、闸北区、奉贤区、嘉定区等区县均通过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召开街镇民政干部座谈会等形式将具体操作要求布置落实,将解决“事实收养”的工作开展起来,及时解决了群众反映突出的民生问题。

收养登记工作逐步规范

10月,市民政局对全市各区县50余名收养登记员和分管收养登记工作的局长进行了收养登记员岗位资格培训;研究制定包括收养登记需要的证件证明材料样式、登记程序等在内的收养登记工作规范;贯彻《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式的通知》,规定从2007年7月1日起,全市启用民政部新式收养登记证,并做好信息软件的及时更新。

探索试点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事实收养”

市民政局指导区县探索创新收养登记工作新体制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事实收养案例的发生。普陀区、闵行区、浦东新区等进一步完善收养家庭调查评估机制,在社区搭建工作平台,整合资源,建立了“政府主导、民间运作、社会参与、百姓得益”的收养调查评估工作新机制。松江区、崇明县、金山区、南汇区制定从源头上防范事实收养发生的工作计划,一方面拓展宣传途径、方式,加大开展收养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通过公安、计生、卫生、民政等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方式,对于事实收养做到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反馈。

婚介机构管理工作

市民政局指导上海市婚介机构管理协会起草制定《上海市婚姻介绍服务规范》,进一步加强对婚介市场的监管和规范;配合开展“2007年度本市市场中介行业综合评价工作”,召集长宁区、虹口区、卢湾区三个区民政局婚姻科负责人及参与评价的婚介机构负责人传达布置有关精神和具体要求,指导做好问卷调查、座谈会,较好地配合完成了评价工作。对本市婚介机构开展行政执法检查,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婚介机构在硬件和软件服务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婚介机构进行了反馈,要求进行整改,并要求区县民政局能够及时对辖区内的婚介机构给予指导帮助和监督。黄浦区、宝山区制定了本区婚介机构管理办法、普陀区探索联席会议制度、卢湾区定期召开区辖婚介机构例会,杨浦区、虹口区、宝山区定期开展专门检查,均从不同程度上加强了对区县婚介机构的监管力度。各区县还积极配合市局及婚介协会,做好婚介机构的投诉处理和执法检查工作。

法制宣传工作

8月,市民政局印制了25000册婚姻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分发全市,向群众宣传《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家庭关系口诀以及如何办理婚姻登记等内容;结合2007中国婚博会在上海光大会展中心的召开,举行了大型婚姻收养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邀请市卫生局、市妇联、市人口计生委共同进行婚姻(收养)法律法规、婚检、优生优育、婚姻家庭法律咨询等方面的宣传活动。各区县还深入社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婚姻、收养法制宣传活动。

推进婚姻登记和收养工作信息化

8月,市民政局开始了收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经过需求调研、配合开发,新系统于12月底开发完成。浦东新区、闸北区、宝山区、青浦区、市婚姻收养登记中心作为试点运行单位,接受了用户培训,开始试运行。

殡葬管理

殡葬管理是政府依法对社会的殡葬活动和为之提供服务的殡葬服务业的行政管理以及殡葬设备与用品的行政管理。

2007年底,全市共有殡仪馆(火葬场)15家,公墓(包括含墓葬业务的骨灰堂、塔陵园)43家,经营性骨灰堂10家,骨灰撒海机构1家。

全市火化遗体10.8283万具,比上年度增长4.88%,其中,市中心城区益善殡仪馆(火葬场)火化遗体48223具;市郊区县殡仪馆火化遗体60060具。2007年,全市遗体运出本市111具,涉及江苏、浙江、安徽、河南等省(市)。

全市公墓销售墓穴9.2206万穴,比上年度减少2.99%;骨灰堂寄存骨灰2.7867万格位,比上年度减少0.70%;骨灰壁葬3093格位,比上年度增加10.98%。骨灰撒海机构共举办11次骨灰撒海活动,1053户、5305人次参加,1702具遗体的骨灰撒入了大海,比上年度增加5.39%。

依法行政

市民政局根据《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本市15家殡仪馆、41家经营性公墓、10家经营性骨灰堂开展了年度验审并进行年审公告。

本市殡仪馆继续推行《殡殓服务告知书》、《殡殓服务申请书》、《代理委托书》的“三书制度”,使用率达到95%以上,有利于规范殡葬中介机构的行为,维护丧事承办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殡葬市场的秩序。

市民政局继续完善殡葬市场--西宝兴路“殡葬一条街”的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地区街道等部门综合执法力量,加强地区殡葬市场的整治力度,逐步规范殡葬商品个体工商户经营行为,改变了西宝兴路“殡葬一条街”长期以来形成的不良形象,取得良好的殡葬市场综合管理效果。

葬式改革

市民政局继续实施“排堵保畅、错时祭扫”措施,清明、冬至祭扫期间,全市未发生因祭扫而引起的交通和人身伤害事故。据统计:清明祭扫期间,人数达725万人次,比上年增加2.7%; 车辆44万辆次,比上年增加9.57%。冬至期间,人数达198万人次,比上年下降17.7%,车辆16.8万辆次,比上年增加9.0%; 落葬3.2万穴,比上年增加13.4%。并在冬至期间,首次对人车流量采用科学计数统计,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为推广节地葬式,市民政局在“小型墓”试点(单双穴占地面积都将控制在1平方米之内)基础上,全市公墓推广“小型墓”共销售小型墓2.2957万穴。从2006年试行“小型墓”以来,全市累计销售小型墓17.1996万穴,节约了大量殡葬用地。

行业规范

全市殡仪馆全面实施“低消费殡仪成套服务”,中心城区三家殡仪馆低消费服务价格在1000元以内,郊区殡仪馆在800元以内,客户自主选择。据统计,2007年全市殡仪馆选择千元办丧事的客户共计1439户,占殡仪馆年火化业务量比例从2006年0.83%,提高到2007年1.35%。

7月1日,本市首次设立帮困济丧基金。凡本市城乡低保人员、社会孤老、残疾人、农村五保户、革命烈士遗属、伤残军人、特殊救济对象以及特殊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等办理丧事可减免费用50%至100%。全市第一期帮困济丧基金总额160万元,由各殡仪馆、市殡葬服务中心、区县殡葬管理所、市殡葬管理处共同出资筹集。至年底,全市15家殡仪馆共对1053户丧家实施减免办理丧事费用,资金总额达79.833万元。

市民政局提高了海葬补贴标准,从最初150元/具,提高到400元/具,全年骨灰撒海专项补贴款共78.77万元。

市民政局继续推进殡葬服务进社区,扩大社区殡葬服务网点,新增网点20家,增幅为20%,总数达120家,为市民提供了便捷、周到的丧事服务。嘉定区各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负责受理殡葬服务业务,294名专兼职人员组成的社区殡葬服务队伍提供服务。浦东新区建立《浦东殡葬网》,利用网络为市民提供便捷的丧葬办理平台。松江区全区18个镇、街道(园区)社区服务中心和290多个村(居)委会初步建立了社区殡葬服务网络。

行业建设

7月,市民政局、市档案局联合制定《上海市殡葬服务单位档案管理办法》。8月,民政部向各地民政部门转发了《上海市殡葬服务单位档案管理办法》。经过三年的努力,至年底,全市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共55家殡葬服务单位档案管理达到区级合格单位以上标准。其中,市一级档案先进16家、市二级档案先进16家、区档案合格单位23家。

本市闵行区仙鹤园墓园被评审为“上海市一级公墓”,闵行区福乐山庄、松江区浦南陵园、嘉定区南翔白鹤憩园被评审为“上海市二级公墓”。

教育培训

市民政局对中心城区的9个区民政局社会科科长进行殡葬管理行政执法培训;年内对全市殡仪馆、经营性公墓的负责人进行岗位培训。委托市殡葬行业协会举办了第二期殡葬中介机构培训班,28家中介机构负责人参加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市民政局委托市殡葬行业协会举办了三期殡葬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班,572人参加培训,并取得上岗证书。整容化妆职业技能和鉴定培训班二期,25人经考核合格后取得五级证书。防腐职业技能和鉴定培训班二期,25人考核合格后取得五级证书。火化工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培训班二期,37人考核合格后取得五级证书。殡仪服务员职业技能和鉴定培训班二期,34人经考核合格后取得五级证书。

行政区划

国家根据政权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将领土划分为若干不同层次的行政区域。行政区划是在行政区域里设置相应的国家机关建制和机关驻地,以及确定行政区域界线的工作。

民政部门的行政区划工作是代人民政府办理行政建制、驻地、边界的确定和变更事项,协助政府解决本行政区域的边界纠纷以及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等。

2007年底,上海设有18个区,1个县。共有101个街道,比2006年底减少3个;107个镇,比2006年底增加了1个;3个乡。全市有居民委员会3525个,比2006年底增加了105个;村民委员会1830个,比2006年底减少了37个。

行政区划调整

市民政局开展了特大型城市基层政区区划体制改革创新调研,提出相关改革思路和实践建议。会同市发改委对浦东新区功能区域管理体制进行了研究,提出行政管理与行政区划体制创新的建议。会同市社科院组织进行了上海城市群发展的重大体制与协调机制研究,为政府提供决策咨询依据。

市民政局会同市农委开展撤制村队(组)调查研究,指导有关区县做好村队(组)撤并工作。

市民政局办理了闵行、松江两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调整方案的审核上报工作,方便了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

黄浦区撤销了人民广场街道、南京东路街道,设立新的南京东路街道。撤销了金陵东路街道和董家渡街道。松江区新设立了小昆山镇。

市民政局办理了徐汇区枫林路街道、徐家汇街道、龙华街道驻地迁移方案的审核上报工作。

市民政局会同市房地局、市规划局组织启动了本市黄浦区、宝山区、浦东新区、金山区居委会、村委会界线核界试点工作。

市民政局会同市农委开展了崇明县域内市属农场行政管理属地化移交工作调研。

市民政局会同市测绘院完成了市中心城区行政区划图修编。完成《上海市行政区划简册(2007)版》的汇编工作和全市和区县行政区划详图校对与装订工作,为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单位提供行政区划基础资料。

市民政局会同市测绘院对行政区划信息管理系统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对宝山区建立行政区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指导。

市民政局按照市统计部门的要求,积极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村(居)委会建制调整的统计资料汇总和相关工作。

市民政局修改完善了《关于加强本市行政区划审核工作的意见》,向市领导进行了汇报。

市民政局积极推进上海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会同市地名办、华东师大行政区划研究中心完成了《上海市乡镇政区地名历史文化保护研究》课题研究。

市民政局组织开展了行政区划、边界管理业务培训,会同市统计局开展了城乡划分标准和村(居)委会调整情况统计工作的培训活动。

边界管理

市民政局贯彻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组织实施“沪苏线”、“沪浙线”和44条区县界线的年度检查、维护工作,实地踏勘了“沪浙线”金山段4号界桩、11A和11B界桩、12A和12B界桩、13号界桩、14号界桩、15号界桩、16号界桩。“沪苏线”青浦段14号界桩、15A和15B界桩;“沪苏线”嘉定段23号、24号、25号、29号界桩;“沪苏线”宝山段30号、31号、32号、33号、34号、35号界桩;“沪苏线”崇明段38A和38B界桩、39A和39B界桩、45A和45B界桩。巩固、完善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维护制度,继续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根据国家民政部的要求,市民政局积极组织开展了国务院《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宣传活动。

市民政局会同江苏省共同进行了“沪苏线”部分受损界桩的恢复工作。

市民政局建立了与江苏、浙江两省边界问题磋商沟通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因开发项目跨界建设问题。

市民政局组织实施对锈蚀、受损的区县界桩保护示牌全面更新工作。

市民政局会同浙江省开展了创建“沪浙线”和谐平安边界活动。部署了本市区县界线平安边界创建工作。

市民政局会同市海洋局进行了“沪苏线”、“沪浙线”海域界线勘定的有关工作,拟定了本市区县海域界线勘定方案,上报市政府。

市民政局指导区县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后的界线标绘、资料汇总归档工作。

按照民政部的要求,市民政局组织完成了全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表彰会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和会议经验材料的起草、上报工作。

地名管理

市民政局贯彻国家地名数据库建设和信息化服务工作会议精神,配合市地名办做好本市数字地名公共服务建设推进工作。

市民政局会同市地名办积极做好本市部分区县的地名普查前期准备工作。

市民政局根据市政府的要求,会同市海洋局、市地名办开展了上海市无居民岛屿基本状况调查研究,草拟了上海市无居民岛屿名录。

市民政局会同市海洋局、市地名办组织实施了上海市无居民岛屿的投标方案制定和有关前期准备工作。

市民政局按照民政部的工作要求,完成了上海市无居民岛屿数据库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市民政局会同市地名办完成了民政部、外交部、国家语委等部委组织的关于“全国政协大会关于地名提案”的调研座谈活动。

2007年世界特殊奥运会

10月2日-11日,2007年世界夏季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在上海举行。特奥运动是一项全社会共同关注的崇高事业。智障人士通过参与特奥运动,挖掘自身潜能,增强体能,发展技能,展示勇气,在参与中分享欢乐,融入社会。全市民政系统全力以赴,积极参与,主要承担本届特殊奥运会社区接待计划和代表团接待以及大型活动组织协调等重要任务。

特奥会代表团接待服务

在2007年世界夏季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期间,执委会社区接待部(代表团接待服务中心)的主要任务包括实施社区接待计划,开展中外代表团接待服务工作,招募、培训和管理联络官(员),召开代表团团长会议,安排开闭幕式代表团进退场和宣传报道工作等。

在市执委会的正确领导下,社区接待部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赢得了国际特奥会和各代表团的一致好评。在市执委会质量规范管理小组的最后测评中,通过163个境外特奥代表团成员综合评分,社区接待计划得分92.9分,位居本届特殊奥运会各项活动评分成绩的第一名。

广泛开展社区接待计划

社区接待计划于9月28日至10月1日全面展开。上海有19个区县144个街镇,以及北京、哈尔滨、西安、大连、广州、南京、无锡、苏州、杭州、嘉兴、温州等11个接待城市,1877户社区居民共接待了来自163个国家和地区的8494名境外特奥代表团成员。12个城市的6189名社区工作人员,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细心周到的服务,使境外特奥运动员全面感受了中华传统文化的魅力,领略了中国美丽的城市风貌,品尝了可口的中华美食,体验了多彩的市民生活。

中外代表团接待服务工作

9月28日到10月11日,正值“黄金周”期间,社区接待部克服了种种困难,半个月里接待了来自全球165个国家和地区的特奥代表团成员10503人,其中运动员7450人;上海等12个城市、107家宾馆直接承担特奥代表团成员的食宿工作;顺利完成了1万多名代表团成员的接机和送机任务,有力保障了运动会的顺利进行。本次代表团接待服务规模大、范围广、时间长、人数多,是特殊奥运会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也是上海乃至全国前所未有的。

做好联络官(员)的选拔工作

社区接待部一方面制订各类方案,引导联络官(员)纳入执委会整体工作轨迹,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协调,加强日常管理,全力帮助其解决难题,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经过严格选拔和专项培训,来自在沪各高校、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集团公司的507名同志担任了联络官、助理联络官和联络员,语言涵盖英、法、西、俄、阿等15个大小语种,基本满足了运动会期间163个代表团的各项需求。

在赛会期间筹办代表团团长会议

按照国际特奥会有关规定,社区接待部在赛会期间筹办了代表团团长会议,向各代表团团长全面、翔实地介绍本届特殊奥运会相关情况和安排,加强了宾主双方在赛会期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成为增进宾主双方友谊的桥梁。会议召开期间,共发布重要信息50多条,梳理并及时答复团长书面问题和现场提问400多条,制作幻灯片近300张,收集照片素材近2000张,整理、翻译、复印、分发会议纪要及各种会议材料将近一万份。上海市政府有关领导、北京方面有关领导、国际特奥会官员、各代表团团长及联络官、特奥会执委会秘书长、各部室负责人和联络员等400多人先后参加了会议。

顺利完成开闭幕式运动员进退场工作

社区接待部成立专门小组,指派专人负责,制定详细工作方案,进行实地操作演练,现场指挥协调,最后顺利完成了开闭幕式运动员进退场工作。开幕式上一万多名运动员、教练员进场,总共只用1小时8分53秒,是历届特奥会入场仪式中耗时最短的一场,退场时间也比预计时间缩短15分钟。另外,还办理了大批的工作人员的开闭幕式专用证件和代表团车辆停车证,并制作了车辆标识、运动员标识和代表团举牌。

做好赛会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

赛会期间,社区接待部在所有承担社区接待任务的街镇建立了通讯员队伍,共收集400多篇稿件、1000多张图片资料,丰富了新闻媒体的报道素材,同时还安排了中央电视台、上海电视台、凤凰卫视、上海电台等专题节目的采访。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社区接待计划及其特色项目、特色线路,使其成为当时媒体聚焦的亮点。还精心制作了特奥工作汇报片,在9月30日团长会议上进行了播放。

分期分批开展大规模的培训指导工作

社区接待部提前3个月,先后分7期,对11个接待城市和本市19个区县、150多个街镇、96家宾馆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总计人数达2000多人,下发培训资料、光盘等9000余份。根据社区接待计划培训总体方案要求,各接待城市、区县、街镇在参加全市统一培训的基础上,对各自的工作人员、接待家庭、志愿者都进行了专题培训教育,约有上万人参加,培训率达100%。同时,还组织了三次联络官(员)工作专项培训,邀请了市执委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市民宗委领导、市保密局领导为联络官(员)进行现场讲解,使其对运动会相关活动、外事接待知识和涉外礼仪、文化宗教和习俗礼仪等方面内容有了一个全方位的了解和直观认识,有效地提升了他们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

社区接待服务确保万无一失

社区接待部注重以人为本,对每一项活动、每一项工作都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安排,确保万无一失。在代表团食宿方面,所有提供给特奥代表团的食品,都经过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严格监管,所有住宿宾馆各项安全保卫措施都落实到位,确保特奥代表员食宿安全。在代表团出行方面,代表团出行车辆都经过严格的测算和周密安排,确保代表团出行安全、准点参赛;所有车辆都张贴本届特殊奥运会统一标识,便于代表团辨识;所用车辆都经过全面安全检测和硬件保养,车辆每天必须放置足量的代表团饮用水,有的车辆还备有医药箱。在代表团语言交流服务方面,为每个代表团都配备了联络官和助理联络官,全程陪同代表团,协助代表团顺利完成运动会的竞赛项目和各项非体育项目。此外,还组织编印了《代表团交流手册》,其中集选了50多种常用语句,并配以卡通图案和6国官方语言,分发给各代表团成员,方便他们进行相互交流沟通。

特奥会大型活动

在市组委会、执委会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大型活动部找准工作定位,勇于突破创新,努力做好开、闭幕式和执法人员火炬跑等三大活动的组织筹办和协调服务工作,全力确保三大活动的成功举行,圆满完成了执委会赋予的工作任务。

精彩难忘的开幕式

以“办出上海特色,办出中国水平,办出国际声誉”为目标,大型活动部在国内首次采取“中外合作、中方主导、各方参与”的模式,成功地举办了一次精彩、难忘和富有冲击力、震撼力和感染力的世界特殊奥运会开幕式。整个开幕式历时3小时15分钟,包括序曲、代表团入场式、四个文艺表演篇章以及组委会主席和国际特奥会主席致辞、点燃运动会主火炬等仪式。以“和谐,人类的共同梦想”为主题的本届开幕式生动地演绎了勇气、分享、技能、欢乐的特奥精神,同时着力表达“和谐”这一人类共同的价值追求,在整体布局和节目编排上注重以智障人士为主,让智障人共享欢乐,展示中国政府关爱智障人群、重视人权保障的良好形象。国际特奥会官员和中外媒体对开幕式给予了高度评价。88个国家和地区的电视台通过卫星实况或延时转播,120个国家和地区的1400家媒体予以报道,计8000多条新闻,形成一波“特奥热”。美、英等全球各大电视台、网站、报刊肯定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盛赞我国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和维护人权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据测评,九成以上的观众和与会者对开幕式感到满意。

创纪录的执法人员火炬跑

以组织一次世界特殊奥运会历史上覆盖面最广、行进路线最长、参与人数最多、社会影响最大的执法人员火炬跑活动为目标,大型活动部成功筹办了国际段和中国段火炬跑活动,在参与国家数量、政要出席规格、仪式和火炬跑活动规模等方面创造了特殊奥运会执法人员火炬跑活动新的历史纪录。

国际段火炬跑活动。2007年6月29日,本届世界夏季特殊奥运会执法人员火炬跑圣火采集在希腊雅典隆重举行,正式拉开了执法人员火炬跑活动和本届特殊奥运会的序幕。此后,特奥圣火相继在希腊雅典、英国伦敦、美国华盛顿等7个国家9个城市进行传递,行程覆盖了世界5大洲。本次国际段火炬跑活动在特殊奥运会历史上是第一次,受到了各国政府和国际特奥会的高度重视,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国家主席胡锦涛专门为美国华盛顿火炬跑活动发来贺信。美国总统布什和夫人劳拉,希腊议长、总理夫人和雅典市长等各国政要高官,以及演艺界、教育界、慈善界、企业界等诸多名流参加了国际段火炬跑的仪式活动。国际段火炬跑活动也得到了世界各国媒体的广泛关注,中央电视台在国内作了综合新闻报道和专题新闻片,并在《新闻联播》节目中播出;凤凰电视台除及时报道活动新闻、制作专题片外,还对美国白宫的活动进行了实况转播;中东北非地区26个国家对活动作了转播;CNN、BBC等国外媒体分别作了及时报道。

中国段火炬跑活动。2007年9月25日,圣火抵达中国。当晚,在北京居庸关长城举行了盛大的中国迎圣火仪式和起跑仪式,正式启动了中国段火炬跑活动,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吴官正同志亲手点燃圣火坛,宣布中国段执法人员火炬跑开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组委会名誉主席回良玉出席仪式并致辞,国务委员陈至立,组委会名誉副主席、时任上海市委书记习近平等分别为中国段火炬跑活动参与城市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授火炬。之后,特奥圣火相继在北京、上海、大连、哈尔滨、西安、广州、南京、无锡、苏州、杭州、温州、嘉兴和香港、澳门14个城市和地区进行了传递。据统计,中国段火炬跑活动覆盖了14个城市和地区的数百个社区,各地迎圣火和起跑仪式参与总人数达19万余人,助跑总人数为7万余人,1万余名执法人员直接参加了迎圣火仪式和火炬跑活动,火炬跑行程达1000余公里。中央电视台9月25日实况转播了在居庸关举行的中国迎圣火和起跑仪式,中央和各地的新闻媒体对中国段火炬跑活动进行了全方位的报道。

圆满成功的闭幕式

本届特殊奥运会闭幕式以“阳光,生命”为主题,演出规模超过了历届特殊奥运会闭幕式。闭幕式历时90分钟,分为《心手相连》、《快乐你我》、《依恋永恒》和《阳光大家庭》四个篇章,并在文艺演出中精心安排了代表团入场式、组委会领导和国际特奥会主席致辞、熄灭圣火、交接会旗和下一届特殊奥运会主办国表演以及向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代表颁发荣誉证书等仪式流程。

圆满完成票务和观众组织工作

大型活动部通过实行个人实名制与单位责任制相结合,对55000余名国内外参加开、闭幕式的观众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和身份核验、背景审查,为开、闭幕式安全保卫工作的万无一失奠定了重要基础。建立归口单位观众组织领导责任制,面向全市各区县、大口、执委会各部门建立了49个管理口子,共组织开、闭幕式彩排和正式演出观众近15万人。编印《开幕式观众须知》55000份,《闭幕式观众须知》15000份,随门票一起下发,明确告知观众进退场时间、注意事项和快速通行路线等。

大型活动部通过开展前期宣传,采取“团进团出、错时进退、分区管理”等措施,落实政治和安全责任,全方位做好观众组织工作,确保开、闭幕式观众进退有序。特别是开幕式观众组织工作取得圆满成功,8万多观众和各代表团在较短的时间内准时到场、安检入场、互动暖场、稳场撤场,整个演出和仪式井然有序。代表团入场用时仅为雅典奥运会入场时间的一半(人数仅少1000人)。开幕式结束后,所有特奥运动员在1小时左右平安到达驻地,没有一人走失。

大型活动部建立了以大型活动部工作人员和210名志愿者为主体的开闭幕现场服务保障队伍,搞好现场保障服务,引导互动融合等,协调解决观众应急事项230多人次。依托志愿者部储备开、闭幕式补位观众3500人次,通过及时调度,保证了开、闭幕式现场观众座无虚席、气氛热烈。

做好三大活动的协调保障工作

开、闭幕式和执法人员火炬跑等三大活动参与人员多、规模大、战线长、涉及面广,每项活动都是系统工程。为了确保三大活动的顺利进行,在执委会领导的亲自关心下,大型活动部开展了大量的协调工作。

协调落实开、闭幕式排练和演出相关工作。动员组织驻沪部队官兵和部分高校学生参加开、闭幕式排练和演出,共招募了近万名群众演员。协助配合开、闭幕式导演组,做好体育、文艺明星的邀请和报批工作。协调落实了开、闭幕式场地,做好开幕式排练演出和赛事安排的衔接。积极争取各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先后协调落实了开幕式演职人员排练和演出期间的食品卫生保障、医疗救护保障、信息通信保障、航拍报批、搭建中央电视台拍摄平台等工作。

协调落实执法人员火炬跑相关工作。与国际特奥会火炬跑委员会加强沟通协调,落实了火炬跑活动所需的火炬、火种盒和燃油,以及来华参加火炬跑的126名国际执法人员的行程、住宿安排、通讯工具及火炬跑证件。加强与国内11个参与火炬跑城市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工作指导和沟通,协调落实了各地迎圣火仪式和火炬跑活动的有关物资保障供应、126名国际执法人员的组织接待等工作。此外,还完成了火炬跑服装、纪念品、火炬跑徽章、迎圣火仪式背景板和火炬台的设计制作和物品发放工作。在近10万件物品的制作和发放过程中,认真编制经费预算,做到了采购有计划、入库有清单、出库有批准,实现了物品完整、手续齐备、账目清楚。

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在每次重大活动中,都认真制定保障方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衔接,落实好每个细节,先后完成了火炬和徽标发布仪式、火炬跑领导小组会议、全国火炬跑工作会议、上海市火炬跑工作会议、中国迎圣火和起跑仪式、上海市迎圣火和起跑仪式、开闭幕式誓师大会、开闭幕式彩排和正式演出的相关后勤保障工作和现场服务工作,确保了每次重大活动和会议的圆满成功。

文明行业创建

文明行业是指以职业类别划分,或以区域的服务对象为主体,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领域的系统,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队伍素质良好,行业风气正,服务质量优,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社会公益活动成效显著,综合水平达到国际接轨、国内领先、行业示范、群众满意的要求,符合标准,由市委、市政府命名的先进行业。

2007年,上海市民政系统在上一轮文明行业创建的基础上,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紧紧围绕上海办特奥、迎奥运、迎世博这一主线,以“巩固成果,打造品牌,形成长效”为着力点,扎实推进民政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全年共收到群众表扬信985封,锦旗298面,获得区县、市局以上各类奖项354项。

荣获“2005-2006年度上海市文明行业”

2月9日,由市文明办牵头组织,各委办文明办主任参加的市文明行业创建对标考评组来市民政局对2005~2006年度民政文明行业创建工作进行考评。4月18日,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上海民政行业为“2005~2006年度上海文明行业”。4月25日,上海市200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在上海展览中心隆重举行。会上,上海市人民政府正式命名上海民政行业为“2005-2006年度上海文明行业”。

进一步加大民政行业整改力度

市文明办委托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对2006年度窗口行业公众满意度测评中,民政总体得分82.638分,比上年度又上升1.245分,排名上升至第11位,呈现稳步上升的态势。但是群众仍有12条意见,需改进。4月3日,市民政局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针对窗口行业测评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经各相关业务处室认真研究,共制定了22条整改措施。通过层层抓落实,使民政行业窗口服务质量有了较大的进步,群众满意度有了一定提高。

上海市民政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工作推进会

5月16日,市民政局召开“2007年上海市民政系统创建文明行业推进会”,市综合工作党委副书记李民权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王伟作了题为《着眼和谐社会,不断创新发展,进一步推进民政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的报告。会上,局领导向荣获上海市、上海市综合系统、上海市民政局文明单位和上海市民政系统百佳文明示范单位及百佳服务明星颁奖。徐汇区民政局、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普陀区曹杨街道作了交流发言,浦东新区南码头敬老院、市龙华殡仪馆、杨浦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徐汇区第二福利院护理员陈梅等单位和个人作了书面交流。

推进民政优质服务品牌建设

全市民政系统把打造民政优质服务品牌,作为推进新一轮文明行业创建的重要举措。民政服务质量通过近几年文明行业创建得到逐步提高,为打造品牌提供了丰厚的基础。市民政局引导各单位认真组织力量,对近年来民政为民服务的好项目、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全面分析梳理,加以完善和提炼,着力培育一批具有民政特点、个性特色、社会影响的优质服务品牌。市民政局各主管处室努力在本条线、区县民政局努力在本地区培育1~2个有社会影响的品牌,市、区县局直属单位做到“一单一品”(每个单位都要有1个品牌)。目前,已有市慈善基金会的“蓝天下的至爱”,市第一精神病院的“一精神韵”、市军供站的“爱心驿站”,宝兴殡仪馆的“火凤凰”女子化妆组等37个品牌已得到了社会认可。据统计,全系统正在培育的品牌达129个。

广泛深入开展志愿者活动

全市民政系统各单位同所在社区签订共建协议471个,开展共建活动1059次。全系统志愿者达2200多人,约占职工总数的22%以上,全年人均参加活动23小时,结对帮困1698人,捐赠帮困金额117万余元,受到社区群众的好评。

组织开展民政文明行业创建工作自查活动

8月21日,市民政局发出《关于开展2007年度文明行业创建工作自查的通知》,部署和要求全市民政系统在9、10月份对2007年以来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工作开展一次自查。本次自查由下而上,分级组织。一是各基层组织认真进行自查;二是各区县民政局、市民政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各二级党委对下属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方法可采取实地察看、召开职工座谈会、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三是市民政局文明办组织人员进行抽查。通过自查,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找出不足,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扎实有力推进民政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曹道云同志荣获国家民政部最高荣誉奖

11月,民政部授予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曹道云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最高荣誉奖——“孺子牛奖”,并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国民政系统广泛深入地开展向曹道云同志学习的活动。通知指出,曹道云同志在担任普陀区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的七年来,以一心为民的炙热情怀、助人为乐的优秀品质、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廉洁奉公的自律意识,树立起了一个共产党员、民政干部的光辉形象。他的先进事迹和崇高思想,集中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体现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是民政战线的自豪和光荣,是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学习的楷模。之前,在2007年由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主办的全国道德模范评选中,曹道云同志被评为“全国诚实守信模范”。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也发出通知,号召在全市深入开展向曹道云同志学习的活动。

队伍建设

市民政局现有机关职能处室14个,市社团局有处室5个,事业单位47家,企业集团2家,各类从业人员共5464人。

建设一支高素质、战斗力强的民政队伍是推动上海民政事业发展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党的十七大召开之后,根据中央精神,按照市委和市综合工作党委的部署,市民政局党委及时下发了《中共上海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全局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章》,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为动力,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

推选市第九次党代会代表

市民政局各级党组织以做好市九次党代会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和代表选举工作为契机,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层层推选,经局党代表会议选举,推选出王伟、章淑萍2位同志代表全局党员参加了市第九次党代会。

干部队伍建设

市民政局按照市委组织部、市综合工作党委的要求,完成了局级后备干部的调整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中青年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先后进行了机关、基层后备干部的调整充实工作,推荐产生基层后备干部77名。通过交流轮岗、挂职锻炼、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接收2名区县干部到局机关处室挂职锻炼,接收6名云南民政干部到市局机关、相关区县挂职锻炼,选送2名干部到上海世博局工作。召开了民政第二届青年学习论坛,进一步加强青年干部的培养。

做好特奥运动会的人才支持和保障工作

为保障特奥运动会顺利进行,市民政局抽调大量机关及基层干部参与特奥会筹备工作,完成局机关、局直属有关单位借调特奥会工作人员政审,组织协调局机关特奥志愿者参加相关培训。

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市民政局配合民政部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人才综合课题组在沪完成关于上海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与岗位设置问题的调研。根据民政部有关要求,确定浦东新区、市社会福利中心、市救助管理站、长宁区社会福利院等四家单位为本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单位,选派试点单位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赴京参加专题培训。

干部教育培训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市民政局选派201名干部参加市委党校党政机关正处级干部轮训班,市委党校机关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市综合党委青年干部培训班,市委组织部赴部队、农村、党校青年干部培训班以及2007年上海市在线学习城的在线学习。组织局属单位79位同志分8批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公务员队伍管理

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根据市人事局的总体部署,市民政局完成了机关公务员的组织登记和信息更新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人员信息库。加强新录用公务员实习基地建设。年内,市民政局被评为市“十五”公务员培训先进集体。

完善基层领导班子考核评价体系

市民政局进一步完善了对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目标管理和经济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对目标管理考核单位年度重点业务工作的考核,增加重点业务指标的考核权重。调整了经济责任考核单位经营者收入分配办法,经营者收入除与经济效益直接挂钩外,增强了与提高单位社会效益、提高职工收入水平、保障残疾职工队伍稳定等要素的挂钩。考核过程注重领导述职、民主测评、广泛听取群众和业务主管部门意见,对基层领导班子的综合评价更加全面和客观。

民政人才开发和建设

市民政局落实上海民政“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和教育培训规划,建立市局系统培训报备制度,培训规模进一步扩大。首届民政事务管理方向的21名上海交大MPA研究生顺利毕业。继续选送11人参加上海交大民政系统MPA研究生班学习。开办本市民政系统新入职干部第一期培训班,探索建立本市民政系统新入职干部统一的上岗培训制度。

民政职业技能鉴定

市民政局共举办了17期的养老护理员程序化鉴定,鉴定人数达到1009人,比上年增加了6倍多。殡葬四个工种鉴定人数达到123人次。组织开展了墓地管理员、假肢装配工等工种的申报工作,为2008年开展培训和鉴定工作做好了准备。

民政教育培训

市民政局形成了组织人事部门牵头,业务部门各司其职,市社会工作培训中心专业支撑的培训格局。全年培训9000多人次。

计划财务

计划财务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民政各项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主要负有与民政相关职能部门一起筹措民政事业发展所需资金的职能,并负责民政事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及民政事业经费统计等任务。

2007年,计划财务工作认真贯彻全市民政和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民政中心工作,坚持依法理财,坚持保障与监管并举,充分发挥管理、协调、指导、服务和监督的职能,在积极筹措资金、争取财力投入、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及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民政事业的经费保障任务,为推进全市民政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筹措民政事业资金

全市民政计财部门积极筹措民政事业资金,以拓展财政财力资金为主渠道,以吸纳社会资金为辅渠道,市局计财部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与市发改委和财政局联系协调,争取和落实市政府实事项目经费;各区县计财部门积极与区县财政部门协调、沟通,努力争取民政资金。全市财政安排民政事业资金达31.3亿元,同比上年25亿元增加6.3亿元,增幅为25.2%。全年共筹措民政事业经费41.3亿元,确保了全市各项民政事业任务的完成。

民政财务管理

全市民政计财部门重视加强民政财务的规范化管理,认真贯彻民政部“关于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视频会议精神,全市开展了福彩公益金和救助等专项资金检查,市局建立健全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加强了民政大额资金的使用管理,进一步确保了民政资金安全运行。重视部门预算管理,坚持按全口径编制部门预算,预算编制注重完整性和透明性,支出安排注重合理性;严格预算执行,严格按工程进度和项目完成程度付款,坚持专款专用,完善支付手续,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整体财务工作水平;注重预算监管,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和财政部门的监督,强化预算季度执行分析,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管理,切实用好、管好民政资金。本市民政计财工作获得了国家民政部通报表彰,民政事业经费决算获得了市财政三等奖,市局和直属系统有8个单位通过07年会计信用和预算管理信用双A级年检。

组织开展民政资产清查

全市民政计财部门按市财政统一部署和要求,及时组织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活动。通过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开展自查和重点抽查、审核汇总,上报了资产清查报告,完成了清查任务。通过清查,摸清了全市民政资产“家底”,掌握了全市民政资产和财务整体状况,完成了相关损益认定,进一步规范了全市民政系统的资产管理。

全面落实收支分类改革

全市民政计财部门根据市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全面落实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严格按收入分类、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三个方面,加强了相关民政财务核算;严格按新的收支分类要求,完成了新旧会计科目的转换和衔接;严格按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交叉使用的要求,全面更换了会计帐套,加强了会计电算化的升级,扎实推进了民政系统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工作。

加强民政统计台帐建设

全市民政计财部门根据民政部和财政部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民政系统三级网络统计台帐,规范并统一了民政的数据统计口径。统计台帐的建立和完善,不仅提高了统计数据的正确率和覆盖率,也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此项工作在全国民政系统名列前茅。

国资管理实现增值保值

全市民政计财部门加强了民政国资管理,圆满完成了各级部门下达的考核指标。其中市局根据市国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市国资委下达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书的要求,及时召开会议进行责任、目标分解,年内还对局系统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产权证实施年检。同时帮助退出的困难企业盘清家底、夯实资产,完成了市国资委规定的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目标,确保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

全市民政计财部门重视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相继完成了一批民政基本建设项目。仅市局年内计划投资0.9亿元,实际完成投资1.5亿元,其中市建设财力投入0.7亿元。针对建设项目集中、资金投入较多等情况,充分发挥管理、协调、指导、服务和监督职能,先后组织实施了龙华殡仪馆总体改造、三精院二期改造、众仁乐园一期改扩建等续建项目建设,组织实施了三福院动迁重建项目的开工,组织实施了宝兴火化设施迁建、龙华烈士陵园改扩建、四福院改扩建、军供南站新建和儿童福利院迁建等建设项目的立项等前期工作,协调完成了新增万张养老床位和20家老年人日间照料机构等市府实事项目市级配套资金5600万元,本市的民政基本建设又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加强民政计财自身建设

全市民政计财部门重视自身建设,宣传贯彻党的财经方针政策,学习遵守国家的财经纪律,重视计财队伍素质和业务建设,经常性组织开展计财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精心组织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市局认真完成了国家民政部下达的《上海市民政事业发展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分课题研究,闵行、普陀区民政局完成了子课题研究;加强了对基层计财工作的指导,定期召开各区县计财工作布置讲评会;加强了市直属系统会计委派制度,重视发挥财会人员垂直管理作用;作为全市9个会计继续教育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培训点之一,精心组织了局属系统的46家单位的260余位财会人员参加的继续教育培训。

国际交流与港澳台交流

上海民政国际交流与港澳台交流,是指通过组织出国(出境)考察和培训、接待境外来访、举办国际会议(港澳台会议)和各种涉外(涉港澳台)活动、开展国际(港澳台)合作项目等形式,与其他国家和港澳台地区在民政领域进行理念、经验、模式和做法等方面的交流。

2007年,市民政局进一步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全力参与2007年世界夏季特殊奥运会的有关筹备和组织工作,认真做好因公出访和来访接待工作,努力推进中外合作项目,为2007年世界夏季特殊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作出了贡献,为上海民政事业的发展引进了国外(境外)的先进理念、经验和做法,向其他国家和港澳台地区展示了上海民政事业取得的进步和成绩。

全力投入特奥工作

2007年世界夏季特殊奥运会期间,164个国家和地区的1万多名特奥运动员、教练员和官员抵沪。市民政局承担了本届特殊奥运会社区接待和代表团接待的重要任务。

9月28日至10月1日,社区接待工作在上海19个区县的144个街镇以及北京、哈尔滨、西安、大连、广州、南京、无锡、苏州、杭州、嘉兴、温州等11个城市展开。10月1日至10月11日,竞赛期间的代表团接待工作展开。市民政局还承办了运动会期间的代表团团长会议和代表团团长每日例会,使之成为执委会向各代表团团长介绍情况、与各代表团团长进行沟通交流的平台。代表团团长会议期间,共发布重要信息50多条,答复团长提出的问题400多条,整理和分发会议纪要等会议材料近1万份。

因公出访

市民政局紧密围绕上海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组织了全市民政系统49批、215人次因公出国、出境,开展了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建设、社团管理、社会行政事务管理等领域的境外考察、交流和培训活动。

出国培训团组的实效进一步提高。全年市民政局组织了75人赴法国、美国、荷兰、日本参加了“民间组织发展和管理”、“ 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痴呆老人照料”、“殡葬管理和服务”等专题培训,取得显著成效。

出国考察团组的质量不断提升。市民政局分别组团赴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日本大阪、法国等国家和地区进行考察和交流,由于邀请单位的层次高、专业对口,考察交流活动的内容丰富、有针对性,使出国考察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

出国交流的形式丰富多样。市民政局组织代表团赴日本参加了日本著名福利机构旭川庄成立五十周年的纪念活动;组织上海老年代表团赴日本参加“创造生存活力”老年文化交流活动;选派代表参加了在韩国举行的积极老龄化亚太研讨会。此外参与组织了2007年上海世界特殊奥运会执委会工作人员赴希腊、埃及、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参加2007年世界夏季特殊奥运会执法人员火炬跑等活动。

来访接待

市民政局及直属单位共接待境外来宾79批,938人次。代表团来自亚洲、欧洲、美洲和大洋洲的20多个国家和地区,考察内容涉及社会福利、救灾救济、社区服务、民间组织、殡葬管理、彩票发行等民政工作的众多领域。

国际合作项目

与荷兰鹿特丹社会事务和就业局开展的合作项目。4月,荷兰专家一行4人访沪,提供了上海市失智老人照料中心示范区的设计图纸和许多宝贵建议。中方设计师在结合上海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完成了示范区的最终设计稿。6月,来自荷兰养老机构的6名资深护理员与三福院和本市部分福利院的13名护理员结对,在上海的福利院开展互帮互学活动。9月,结对的13名上海护理人员前往荷兰参加培训实习。12月,鹿特丹社会事务和就业局副局长伊冯•弗朗克女士率领的代表团一行四人访沪,就上海市失智老人照料中心的设计、建设、运作和管理与局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会谈,并就2008年双方的进一步合作达成了意向。

与日本社会福利法人旭川庄的合作项目。旭川庄是市民政局最早与之开展合作项目的国外机构。市民政局和旭川庄于2007年7月签署了《上海市民政局与日本社会福利法人旭川庄友好交流合作协议书》,2007年-2009年期间,上海将每年派遣考察团和研修人员赴日考察研修。

与“日本心身机能活性疗法指导士会”开展的合作项目。项目开展至今已有3年,共开办“心身机能活性运动疗法”培训班4期,培训指导士60名。2007年,上海市社会福利行业协会组团参加在日本召开的“日本心身机能活性运动疗法指导士会国际研讨大会”,考察心身机能活性运动疗法在日本的实际运用,并向大会介绍合作项目在上海的开展情况和所取得的初步成果。12月初,在日方资助下,上海的三名指导士赴冲绳长寿老人院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实习研修。

法制宣传

向全民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是我们国家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紧密结合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007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第二年,市民政系统普法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法律六进”的通知精神以及市综合系统和本系统年初制定的普法工作规划,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以建设法治民政,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全面部署、突出重点,将日常普及法律知识与重要节点的普法活动结合起来;将加强内部普法与面向社会进行法律知识宣讲结合起来。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地普法实践活动,将我局的普法工作提到了一个较高的层面。市民政局被评为市法宣工作年度先进。

法律进机关

市民政局加大了民政干部的法律培训力度,年初制订了机关法宣规划,确立局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律的制度。一年来,除组织处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市法宣办、市综合党委组织的《物权法》等法律专题讲座外,还先后六次邀请法律专家为班子成员授课,同时局领导还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培训机会以及每月一次的民政干部论坛等向机关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辅导。为保证机关干部有的放矢地对相关民政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学习,局机关党委列出了详细的名录,发到机关各个处室,要求机关党支部每月安排党员干部学习法律法规不得少于一次,每次学习不得少于二小时,全年学习不得少于十二次、二十四小时,并做好会议记录,以此作为党员政治学习的重要内容加以落实。各区县民政局也纷纷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局机关各涉法处室积极将所学法律知识与本职工作相结合,使普法贯穿于立法、执法的各个环节。社团局完成了《民间组织政策法规汇编》和《上海市各区县培育发展民间组织相关政策》;法规处今年对由市局为主实施的14件现行规章进行了清理,该废止的废止、该修改的作了修改。救济救灾处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城镇低保政策,让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

法律进局属单位

市民政局加强对局属各单位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使民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形成制度,还邀请专家学者向各单位领导传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经验和方法,把各单位学法用法情况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纳入考核。徐汇区民政局上半年先后3次组织全区390多位居委成员参加了由市社会工作培训专家开展的为期三天的培训。市救助管理站组织工作人员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并进行了考核,通过率达到百分之百,保证了今年特奥期间没有因流浪乞讨人员给城市带来负面影响。社区服务中心、社会福利中心、彩票中心等单位结合单位实际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了《交通安全法》、《物权法》和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等并组织了考试。

法律进社区

市民政局结合年度民政工作的推进,把民政政策法规的实施与向社区居民普及法律知识有机地结合起来。上半年,围绕民政扶老助残济困这些基本工作,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街道社区以宣讲、传单、手册、黑板报、咨询会等形式宣传民政相关法律法规。下半年为配合上海2007年特奥会的召开,在长宁、黄浦、浦东等区设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在全市掀起了关心、爱护残疾人的热潮。

法律进家庭

8月,市民政局印制了4.5万册婚姻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发放到19个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徐汇区民政局在光大会展中心开展了大型宣传活动;长宁、浦东等区还举办了特邀颁证师颁证仪式。市老年人法律服务中心专门针对老年人编写了9类《老年人法律知识问答》,向全市老人免费发放2万余册,还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和律师为老年人提供法律代理服务63件。杨浦区民政局在全区建立289个法律咨询站并对老年维权案中80岁以上、行动不便的老人实行上门咨询、上门开庭审理。此外,他们还联合总工会举办两月一次的老年人维权大型宣传活动,将《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继承法》等列为重点宣传内容。

法律进乡村

市民政局结合“法律进乡村”活动,在村委会主任培训中深入宣传了《村委会组织法》、《上海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同时,还配合司法行政部门,通过法治讲师团、法治故事宣讲队伍向村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为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金山区民政局充分利用《金山报》这一宣传阵地,以《金山报》第三版作为民政专版,围绕《发展民政事业,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从社会救助、双拥优抚、居(村)委会建设等八个方面入手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南汇区民政局共向社会发放了2.5万册的社会救助解答手册;奉贤区编印了《奉贤区村(居)委会规范化管理规程》下发至全区各村(居)委会。

工会与团委工作

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坚持围绕民政事业发展的大局,切实做好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工作,团结引领广大职工群众在加快上海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

民政共青团组织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通过思想凝聚、事业凝聚、服务凝聚和组织凝聚,维护青年权益,满足青年需求,为民政青年的成长成才搭建平台,充分发挥青年在民政事业中的突击队和生力军的作用。

工会工作

开展“民政职工看民政”活动

5月10日-5月23日,市民政局在局属单位中开展“民政职工看民政”活动,组织240名局属基层单位一线职工走进福利院、福利企业、殡葬和局直属单位“看民政”,让职工群众在“看、听、议”中,亲身感受上海民政改革发展取得的成就,激发热爱民政、奉献民政的自豪感和使命感,共建共享和谐民政,鼓舞广大职工又好又快完成民政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上海民政“十一五”发展目标建功立业。参加此项活动的有临近退休的老职工、福利企业残疾职工,也有刚踏上民政工作岗位的青年团员。

为了展示学习考察的成果,“民政职工看民政”活动还同时举行“今天,我感受民政”和“我眼中的民政”征文、摄影大赛,参加活动的职工结合学习考察的见闻,通过作品抒发和体现活动感受。

举办民政系统护理员技能操作大赛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学习岗位知识,提高岗位技能的积极性,努力造就与上海民政事业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职工队伍,12月8日-9日,市民政局和市社会福利行业协会举办护理员技能操作比赛,来自各区县民政局及局属社会福利中心等单位的29支代表队87名护理员踊跃参赛。比赛旨在组织一线护理人员通过养老护理行业技能的学习,促进本市民政行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全面展示民政职工新风采。

参赛选手中既有在民政护理岗位上默默奉献了几十年的老护理员,也有刚刚走出学校投身养老护理事业的新人,他们纷纷表示,要充分利用比赛主办部门为职工提高技能、施展才能搭建的平台,立足本职,勤奋学习,以扎实的业务素质服务社会,推动民政系统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此次技能大赛历时6个月,设应知理论知识和应会技能操作两部分,成绩满分各为100分,以3:7的比例计入个人成绩。经过紧张激烈的角逐,一批技艺精湛的护理能手脱颖而出,其中4名选手获得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证书,18名选手获得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证书,个人成绩前10名选手被授予“上海市民政局技术能手”称号。

上海市劳动模范评选工作

4月27日,市委、市政府在市委党校召开2004—2006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和劳模集体表彰大会。局属龙华殡仪馆张宏伟、龙华烈士陵园付军光荣获评市劳动模范;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全护理生活二区一组、上海民政(集团)有限公司残疾人工作办公室荣获“上海市劳模集体”称号。

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

12月21日,局工会命名市殡葬服务中心两个职工车组为“工人先锋号”车组,同时拉开市民政局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序幕。

为了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群众在“当好主力军,建功民政十一五”活动中的主人翁作用,局工会紧紧围绕服务民政事业发展的工作目标,积极探索具有民政行业特点的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向全局各级工会做出部署,要求全方位、多领域地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市殡葬服务中心工会将创建活动作为服务窗口建设的重要抓手,广泛开展“最亮服务窗口擂台比武”主题竞赛活动,所属龙华、宝兴、益善殡仪馆在 “安全、文明、整洁、高效——阳光车队”百日劳动竞赛中,积极凝聚职工参与竞赛,调动了职工群众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加快实现各项工作目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团委工作

上海市民政局团委下设4个二级团(工)委,32个基层团(总)支部。截至2007年底,局属各级团组织中共有35周岁以下青年1482人,其中团员671人,保留团籍的党员人数为87人,占团员总数的12.97%,专兼职团干部122人,全年经团组织“推优”的青年总数为21人。

深入开展青年思想道德建设

局团委紧紧围绕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长效机制的建立,发挥基层教育载体的作用,进一步夯实青年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坚定团员青年永远跟党走的理想信念。局团委以党的十七大召开为契机,组织团员青年参加专题辅导讲座,利用团讯、网站等团内宣传阵地在团员青年中掀起了一股学习十七大精神的热潮,并引导团员青年就如何结合本职工作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品牌建设

局团委积极组织开展民政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并已形成“爱心使者”、“阳光使者”、“文明使者”志愿服务品牌,进一步规范了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评估和激励机制。2007年世界夏季特殊奥运会期间,局团委组织民政青年特奥志愿者作为骨干力量参与社区接待和代表团接待等工作,并在全局团员青年中开展了以“走进特奥、传递真情”为主题的民政青年“与特奥同行”主题活动。局团委和局文明办联合开展了第二批青年文明监督员的招募和培训工作,为我局文明行业创建工作贡献青年的力量。

努力加强青年岗位成才建设

局团委积极探索培育、集聚、举荐各类优秀青年人才的渠道,努力搭建服务青年成长的平台。局团委与组织人事处联合开展了局第二届民政青年干部学习论坛,以“青年发展与和谐民政建设”为主题,从青年人的独特视角,畅谈对于和谐民政建设的理解以及做好民政工作的思考。局团委还开展了2005-2006年度新长征突击手(队)评选表彰活动,发挥青年典型的教育示范作用。

切实加强团的组织建设

局团委进一步完善了班子学习论坛、团组织负责人例会等工作制度,并在全局基层团组织中推广了“一团一品”建设,优化了“争红旗、创特色”评审机制,激发基层团建活力,夯实团建工作基础。6月,局团委组织开展了为期5天的团干部培训班,强化团干部素质建设。此外,局团委加强了对工作网站的管理,结合邮件系统的有效利用,推进了电子团务的应用和发展。

政务信息与信访

政务信息工作是各级政府部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各级党政领导、民政部门和社会各方面了解情况、掌握动态、进行决策的重要工作手段。

信访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政务信息工作

政务信息采编

注重政务信息采编工作创新,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的质量。2007年,市民政局累计编发《上海民政信息》42期,《上海民政信息增刊》2期。共编写、审核信息稿件1500多篇。做好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及民政新闻栏目的更新维护工作,全年发布政务新闻613条(含图片116张),发布媒体关注新闻138条;新增政府信息174篇,更新12篇,撤销1篇。

政务信息上报

紧扣领导关心的问题,有计划地组织编辑重要信息稿件,将民政工作重大改革和发展情况及时上报民政部、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领导机关,取得了良好效果。全年被民政部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市综合党委共录用信息达300条,报送民政部信息工作在全国继续保持前茅。2007年8月上报民政部的信息《媒体对曹道云事迹的报道》,李学举部长作了专门批示。我局还被民政部评为2007年民政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信息网络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

进一步巩固健全信息网络队伍,不断提高指导沟通的针对性。一是加强信息工作例会制度。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组织区县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和交流,对信息报送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指导。二是制定阶段性信息工作计划。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研究制定全年和各季度的信息报送计划,并及时向各区县下发报送要点。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约稿制度。主动策划一些专题,及时汇集各区县民政工作进展情况,形成综合性工作信息,取得良好效果,极大提高了对各区县的信息采用率。

信息研究

把握国内外社会民生发展动态,在对大量有关社会管理与建设、反映社会民生的信息资料进行搜集提炼的基础上,加大数理统计、研究分析力度,编写成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摘编信息,全年共编发《信息摘编》42期。及时采集各大报纸刊登的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的信息,全年共编发《社会新闻剪报》96期。

信访工作

依法接访办信

市民政局共处理人民来信1985 件,来访931批1551人次(其中集体访20批421人次),共计2916件(批),同比下降8%。处理局长信箱和电子邮件4468件,同比下降44%,当场办结率、回复率达100%。向民政部汇报上访人员情况15批15人,同比分别减少1批9人。全年信访复查2件。处理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件112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结案率达100%。1月,被民政部评为2006年度全国民政系统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矛盾发生

市民政局开展以针对信访突出问题的调查研究,解决因为政策原因引发的矛盾和条块责任交叉、历史遗留问题为重点的局领导深入基层下访活动;“三访”(重信重访、越级去京上访和非正常上访)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与有关部门一起开展对本市居民事实收养情况的调研,为相关政策的出台提供建议。

圆满完成“两会”办理任务

市民政局共收到“两会”办理件83件,其中人大书面意见31件,政协提案52件;主办件51件,会办件32件,都已按照规定办结,办复率和走访率达100%。市民政局对市十二届人大和十届政协以来对原办理结果为“正在解决”、“计划解决”的66件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52件政协提案进行了跟踪办理:66件人大代表书面意见中办理结果为“已经解决”的有32件,“正在解决”的有21件,“计划解决”的有13件;52件政协提案中办理结果为“已经解决”的有32件,“正在解决”的有14件,5件阶段性解决,1件因未列入市民政局“十一五”规划,因此无法解决;按规定对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进行了二次答复。

黄浦区

2007年,黄浦区民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和第十二次上海市民政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围绕打造经典黄浦的发展方向,紧扣繁荣繁华、文明和谐的发展主线,以全面提高居民群众生活质量,让黄浦人民在高一层次上达到安居乐业为目标”,讲大局、谋发展、鼓实劲、增活力,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连续第四次获得“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区”、第六次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等荣誉。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了民政职能作用。

以民为本,加大帮困救助力度

年内,在全市率先启动具有区域特色的“个案帮扶,项目帮扶”工作,对全区5000多名困难对象拟定了五项具体重点帮扶措施。为3000多名困难老人发放实物补助;为100多名困难残疾人增加医疗补助额度;为1700多名困难学生办理“二免一补”(免书费、免杂费,补午餐费)助学手续;为1000多名无医保困难人员办理医疗帮困“一卡通”;为1000多名高龄无保障的困难老人办理纳保手续。至年底,已受理13421名支内回沪定居人员的帮困补助工作。制订了《黄浦区开展社区市民综合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黄浦区爱心帮扶服务社,积极筹集落实专项基金674.6万元,全年运用帮扶资金为3254人缓解因各种原因造成的生活困难。

关爱老人,扩大为老服务受益面

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争取社会对养老事业的支持,完成新增养老床位360张,建立黄浦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各街道均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年为8145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有1246名困难老人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补贴。为732名无业人员和3732名70周岁以上独居老人投保;为125名困难老人发放每人每年300元的医疗义诊卡;为773名老人每天提供一瓶营养牛奶;为80岁以上的高龄、独居、孤寡老人落实志愿者关爱结对;为解决老年人洗澡的困难,全区发放沐浴券8000张。

实事实办,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走访优抚对象家庭100多人次,为200多人次优抚对象解决各种生活困难;支出100多万元为1000余名优抚对象提供生活救助。在市经委的支持下,投资100多万元为“南京路上好八连”等4个基层连队安装了太阳能淋浴器,解决基层连队官兵洗澡难问题。“南京路上好八连”坚持26年与南京东路街道云中居委会结对开展双拥共建活动。为纪念建军80周年,区双拥办组织大型广场文艺晚会、摄影展、军民篮球和扑克牌比赛等活动,增进了军民团结。在双退安置工作中,实行了“三公开”,即:用人信息公开、安置政策公开、安置程序公开。2007年共接受安置退役士兵204名,实现了用人单位、退役士兵和家属的三满意,安置率达到100%。上交市安置岗位50个,为全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做出贡献。安置军嫂6名,落实军官子女读书7名。年内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

加强服务,开展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

年内,全区街道“撤九建六”,依据国务院和市有关规定完成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后的界线核定工作。全区居委会总数调整为120个,其中69个居委会用房达到200平方米以上。按照民政部和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制定《黄浦区关于开展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意见》,为加强对创建和谐社区的指导,调整黄浦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并制定相关职责。全区发布社区建设和服务信息10946条,社区服务热线接听电话30638个,接通率100%,处理率100%。

规范管理,推进民间组织基础建设

依法对90家社团、21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年度检查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提出整改方法,推进了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根据《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民间组织工资基金管理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组织对民间组织工资基金的审核,加强了对民间组织的工资基金的规范化管理。区民政局与财政局联合制定了《黄浦区社会团体票据管理办法》,并组织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了社会团体票据的管理,推进了民间组织基础建设。

政事分开,建立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

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年内成立了黄浦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通过业务培训,充实一批年轻同志,加强了婚姻收养登记工作人员力量。为加强内部管理,重新修订一整套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区民政局投入50万元对原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场地进行改造,为婚姻、收养登记接待提供了良好的设施条件。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6948对,离婚登记2648对,收养登记11例。

卢湾区

2007年,卢湾区民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和第十二次上海市民政会议精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着力做好民生保障工作,初步形成了社区建设以“三会”制度为抓手,社会救助以“三网合一”为保障,为老服务以“三位一体”为依托的“三三制”工作格局,全面推进社会救助、为老服务、优抚安置、社区建设、民间组织管理、社会专项事务管理和特奥会筹办等工作,并取得了实效。

帮困救助应帮尽帮

全年共帮困救助218772人次,发放帮困救助金3711.6万元,其中:低保帮困150929人,发放低保金2839.5万元;粮油帮困32415人,金额145.9万元;实物帮困265人,金额10600元;节日期间帮困35163人,金额725.12万元。大重病医疗救助2472人次,金额175.7万元,其中,区补充医疗救助388人次,金额49.1万元。发放医疗帮困“一卡通”940张,折合现金47万元。发放困难家庭子女“助学券”1980张。

兴建郊区养老院拓展养老床位

为缓解养老床位紧缺,解决在中心城区兴建养老院成本高的矛盾,通过民办公助的形式,投资600多万元,在松江区叶榭镇兴建了银色港湾养老院叶榭分院。该院建筑面积7100平方米,占地面积6300多平方米,拥有养老床位300张,设施完善,有各类房型供老人选择。于7月竣工并接收本区老人入住。为鼓励本区老人入住郊区养老院,制定《卢湾区老人入住本区兴办在郊区养老院的补贴办法》,为中心城区在郊区兴建养老院提供规范化建设意见。

开展关爱老人送实惠活动

8月,区老龄办、工商联、残联及各街道在淮海社区文化中心举行“关爱老人送实惠”活动。根据高龄、独居、困难老人的生活需求,赠送老人手推轮椅26部、拐杖400根、电扇50台、煤气灶具10台、血压计30只、草席60张、折叠凳200只、多功能治疗仪8台、竹制椅垫40个、毛巾被20条。另外,还赠送320份老人体检单、价值2万元的夏令用品、2000份“银发无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

婚姻登记开展“三合一”服务

7月1日,区婚姻登记中心迁至鲁班路209号,办公场地面积从原先200平方米扩大到680平方米,并对婚姻登记中心进行了工作流程整合,实行婚姻登记、免费婚检、计生保健“三合一”服务运作模式,三个服务窗口在同一地点进行婚姻服务,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婚检率。同时,在颁证大厅内布置了以“收获幸福、记忆历史”为主题的展览画廊,展示各时期婚姻证书、结婚照等实物,让新人在宣誓、颁证时,了解婚姻习俗的变迁历史,加深对中华婚姻文化的认同。

为社区工作者颁发奖杯和证书

5月,召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推进会。会上,向从事社区工作30年和15年以上的社工颁发纪念奖杯和荣誉证书,并出台了《中共卢湾区委、卢湾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居委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至2011年前全区居委会建设的发展方向、工作重点和建设要求。同时,为切实贯彻文件精神,区民政局配套拟定了相关的实施细则。

开展纪念建军80周年“七个一”主题双拥活动

6月,区委、区政府决定在纪念建军80周年前夕,开展“七个一”主题双拥活动,即:发一封致驻区部队、全区烈军属、荣复转退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的节日慰问信;举行一次“上海市军民庆八一”长跑活动;举办一次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0周年专题征文比赛;为全区烈属、牺牲、病故军人遗属和残疾军人,每人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组织一次军休干部为民医疗咨询服务活动;对全区军民共建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全区优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成立首支民政志愿者队伍

2月,卢湾区首支具有民政特色的志愿者队伍在区市民求助中心挂牌成立。志愿者队伍共有成员84人,主要来自区民政局、区残联、瑞金街道民政科和紫荆、延中、肇东三个居委会,二人一组,以结对包干的形式,为社区军烈属、孤寡老人、残疾人和困难家庭提供帮助。在开展服务时,志愿者佩戴徽章、胸牌,并填写志愿者服务登记表,服务后双方签字确认。

驻区部队首届行政管理大专班毕业

卢湾区民政局于2005年10月牵头协调卢湾业余大学开设的首届“部队行政管理大专班”30多名消防战士学员,在老师们的精心辅导下,通过两年多的刻苦学习,学完全部22门课程,在服役期内拿到了大专文凭。今年“八一”前,“部队行政管理大专班”举行了隆重的毕业典礼。

区首家街道层面社工协会成立

5月21日,区首家街道社工协会“瑞金二路街道社会工作者协会”,在瑞金二路街道社区文化中心挂牌成立。协会共有256名社工会员,分别来自于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社区党员服务中心、两新工会组织、就业援助员、外来人口援助员、综合治理协管员等。协会的成立,强化了社工队伍专业化、规范化管理。

徐汇区

2007年,徐汇区民政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以惠民、强基、善政为着力点,把握重点,攻克难点,打造亮点,补强弱点,促进全区民政工作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在社会保障、社区建设、社会管理领域中的独有作用。

探索建立社区综合帮扶工作机制,深化社会互助

启动“社区市民综合帮扶计划”,由政府拨款、社会捐助等形式募集资金800万元,成立“上海市徐汇区汇平爱心服务社”,采取个案、项目、特定等帮扶形式,着重对救助政策覆盖不到或救助后仍生活困难人群进行额外帮扶。实现街道、镇慈善工作站全覆盖,完善慈善工作组织机制建设,全年实现募集捐款729.5万元,帮困支出540.45万元。

推进救助管理进社区,强化救助管理“三合一”工作机制

区民政局联合公安、城管部门继续加强救助管理“三合一”工作模式,配合特奥会等重大节庆活动,开展4次联合集中救助行动。积极开展救助管理进社区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大力开展救助管理进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各街道(镇)设立“一组一站”,统一协调社区救助管理工作。“一组”,即街道救助管理咨询服务领导小组;“一站”,即街道救助管理咨询服务站,纳入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的工作内容。全年救助各类人员3051人次。

加强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形成优质服务品牌

全力加强各类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职能科室加强工作指导,依托社会福利机构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落实各种形式的明察暗访、群众满意度测评,形成“政府指导、协会监管、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全力打造养老机构优质服务品牌。区第二社会福利院入选“全国爱心护理工程”试点单位,区社会福利院、第二社会福利院和龙华街道敬老院被评为“全国模范养老机构”,区阳光敬老院、长桥街道敬老院、徐家汇街道敬老院被评为“全国爱老敬老之星先进单位”,另有4名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被评为“全国敬老之星”,区二福院护理组副组长陈梅被评为市劳模。

推进为老服务实事项目,完善区域养老服务格局

完成新增养老床位502张,新建1家示范型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投入经费5512.66万元,为15627名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为2047名社区老人安装紧急呼叫装置,超过原定指标20%;创建标准化老年活动室40家;为800多户高龄独居老人安装无障碍设施;3000余名老人参加“银发无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障项目。组建了“三级结对网、爱心助老网、预备队网”为基础的老年人关爱服务网络,形成了徐家汇街道“老年特需服务队”、长桥街道为老服务“五网联动”平台、湖南街道“模拟家庭”、康健街道“社区配膳中心”等为老服务特色项目。

广泛开展双拥创建活动,形成浓厚双拥氛围

重点围绕纪念建军80周年,精心组织举办了“军民携手、共建和谐家园”双拥主题活动,以走访慰问部队、军民联欢会、军地座谈会、双拥图片展为主要形式的军地交流联谊活动,增进了军地情感。社区拥军工作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各类智力拥军、文化拥军、科技拥军、健康拥军活动既加强了市民国防教育,又丰富了军营生活。其中,区妇联设立的“女兵信箱”,以立足服务军队,促进军嫂发展,建设和谐家庭为宗旨,为女兵、军嫂们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成为紧密沟通妇联与女兵及随军家属的桥梁。年内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

积极探索推行社区综合保险机制,启动签约仪式

为进一步增强社区风险防范应对能力,完善社区应急工作机制,根据《上海市关于完善社区服务、推进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关于“积极推行社区居民安全综合保险,提高发生社区意外风险后的善后处理能力”的要求,积极探索推进社区综合保险工作,经过与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磋商,学习外区县经验,制定《徐汇区街道综合保险协议》,并举行了社区综合保险合作签约仪式,在全区13个街道、镇全面启动该保险,使4类基本社区综合保险覆盖全区近百万市民。

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充实完善服务项目

按照市政府领导提出的“管理统一性、建设标准化、服务内容规范化”要求,加快推进服务项目、运行机制、管理模式、服务规范、标志标识“五个统一”要求,深化中心“一口”受理试点工作,完成了一门式系统2007版的升级工作,湖南、斜土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软件管理系统实现统一改版建设,制定本区《关于加强和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5+2”工作模式,全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外观标识实现统一化。

长宁区

2007年,长宁区民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惠民、强基、善政”为着力点,聚焦老龄化、特殊群体、社会稳定,根据“四个率先”、“四个中心”的建设目标,努力做到“四个坚持”:坚持弘扬一种精神——民政“孺子牛”精神;坚持落实两个保障——聚焦民生保障、凸现民权保障;坚持强化三个综合——强化综合帮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综合协同、加强公共服务水平,强化综合互动、创新管理工作机制;坚持做到四个确保——确保“幸福养老”落到实处,确保实事项目顺利完成,确保依法履行政府职能,确保提升民政整体水平。

聚焦老年人,推进“幸福养老”建设

按照区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努力使老年人在长宁享受幸福养老”的要求,加大力度推进“幸福养老”建设。一是开展“使老年人在长宁享受‘幸福养老’”课题调研,形成“使老年人在长宁享受‘幸福养老’”指标体系,包括6大保障体系、15个项目、55项指标;对五年推进“幸福养老”建设提出对策、建议和意见。二是构建“9073”为老工作格局,推进老年教育、老年文化、老年体育等“万人系列”活动;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专业化为手段,推行项目化服务,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和养老服务等级评估机制,让全区8368名老人充分享受居家养老服务;以“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民办民营”为社会化运作方式,整合全区养老机构公共服务设施资源,新增养老床位517张。三是实施无收入老人基本医疗补贴“全覆盖”,为1700余名老人新增安装紧急呼叫器,加大对无收入老人、独居老人的帮助力度。

加大投入力度,形成双拥创建亮点

形成双拥创建工作亮点:一是强化领导,完善机制。全区形成党政军领导挂帅、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行业共同参与的组织体系,三年来相继制订了加强拥军优属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批政策和制度,为部队官兵家属安置、子女就学等提供服务;二是深入教育,广泛宣传。每年组织机关干部、社区群众和中小学生参观“南京路上好八连”等市民国防教育基地;三是“数字长宁”推动“数字拥军”。积极支持部队信息化建设,支持部队提高官兵科学文化水平;四是广泛开展拥军活动。呈现出“兵妈妈”活动等一批新亮点;五是加强拥军优属工作。加大对“双拥”工作的投入力度,全面关心优抚对象。年内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

移步进花园,倡导新型婚姻理念

作为2007年度区政府实事项目,年内全面启动了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的建设。6月30日,“中心”正式揭牌成立。“中心”坐落于新虹桥中心花园内,设有结婚登记室、颁证室、离婚登记室、婚检咨询室、计生咨询室等,以优越的地理位置,免费开放的绿地花园为特色。“中心”的成立不仅改善了婚姻登记窗口的环境,也为新人们提供了更多人性化服务,是长宁区民政局提升行政服务水平、倡导健康文明先进的新型婚姻理念的一项新举措。

发动广募集,营造良好社会风尚

不断完善“政府救助、社会互助、群众参与”的社会救助保障体制。年内承办了“2007年蓝天下的至爱——爱心全天大放送”主会场活动,动员社会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热心参与慈善事业,全区共有302个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代表上台举牌认募,认募款达1057万元。

实施信息化,“数字养老”进机构

区逸仙第二敬老院实施信息化建设,为老人们提供便捷的信息化服务。开通了宽带连接和视频电话,并通过“全球眼”等特定项目的开发,让老人和子女随时随地可视频聊天。公共区域的“IPTV”为老人提供了丰富多彩的视频节目;社区食堂的“就餐卡信息系统”可以随时掌握搭伙老人的就餐情况,使关爱老人工作进入“信息化”管理模式。

探索新课题,推进社工义工建设

关于社工队伍建设现状及对策研究的调研课题被列入区委区府2007年重点调研课题。与区委组织部签订了制定《关于加强长宁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责任书。在社会福利院探索开展社工工作的试点,配合区委组织部完成了民政系统社会工作者人才队伍的调查,到街镇、区相关部门调查了解各部门社会工作者开展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长宁区社工队伍建设现状对策研究的调查报告》,并制定了《长宁区社会工作者队伍三年发展纲要》以及《长宁区社会工作者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为鼓励和规范社区义工服务活动,年内制定了《长宁区社区义工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对义工、义工组织、义工服务单位和义工服务活动进行了明确,对义工的招募、登记、申请、签约、使用等方面的操作程序作了规范。并从8月开始在江苏、新华、华阳等街道启动了义工的试点工作。

静安区

2007年,静安区民政工作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重点,整合救助资源,做好政策衔接,推进分类施保,努力构建政府救助与社会互助相结合的社会保障体系;以推动和谐社区建设为重点,创新工作方式,发展社区组织,扩大基层民主,拓展服务领域,加快推进管理有效、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以提升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和服务水平为重点,坚持政府主导,依靠社会参与,培育发展队伍,推动职能转变,探索建立政府与社会力量互联、互动、互补的民政工作机制。

社会救助综合帮扶工作成效明显

认真落实市政府新出台的各项民生保障政策,全年实施社会救助近14万人次,落实救助金额2905万元。积极应对CPI上涨影响,及时出台措施实施临时救助。广泛发动全区开展帮困送温暖工作,元旦、春节、国庆三大节日共投入救助帮困资金近500万元,受益群众达2.8万余人。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与区统计局联合对全区3005户困难居民实施入户摸底调查,有针对性地摸清并解决本区困难居民的基本需求;筹备成立“上海静安区社会救助帮扶事务服务中心”,为社会化帮扶提供平台,全年落实帮扶金额1131.7万元;组织召开社会化帮困工作推进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帮困活动,成立了静安寺、石门二路街道慈善超市,规范经常性慈善捐赠工作,全年募集善款745万元。

政府一号实事项目硕果累累

扎实推进区政府1号实事工程——“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积极构建“保基本,全覆盖”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享受政府补贴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人数约1万人。建立居家养老管理服务三级网络,成立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心,5个街道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分中心、22个“乐龄家园”助老服务站;在全市首创成立了“乐龄助老服务总社”,以“乐龄配膳”为切入点,从队伍组建、登记结算等方面建立了整套规范制度,较好地解决了老人吃饭难、就医难等实际困难;创办“乐龄讲坛”,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要。11月3日,央视一套新闻联播将“上海静安:服务送上门,养老有了新模式”作为头条新闻播出。新增养老床位120张,全区已基本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助老为重点,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化养老格局。

双拥优抚工作深入开展

认真做好春节、“八一”期间的拥军优属工作,隆重举行静安区庆祝建军80周年活动;积极推进双拥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在全市率先将双拥工作纳入区28个部门和5个街道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积极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发展,大力开展国防教育;全区464名重点优抚对象政策落实到位,工作满意率达98%以上;在全市率先完成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年内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

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得到深化

筹建成立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社会组织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中共静安区委、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两个重要文件;加大对公益性、福利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扶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与管理,涌现出了康志坚、王元洪、柏万青、徐青凤等参与社区建设的领军人物以及区社会帮教协会、静安寺街道商会等一系列初步形成品牌、具有较强社会影响的社会组织;成功举办“培育一流社会组织,打造国际静安”2007年静安社会组织论坛,搭建了社会组织反映诉求的平台。民间组织万人拥有数达到11.5个,高出全市平均水平近一倍。

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认真完成大口党工委负责的各项党建工作任务。党政领导班子以身作则,敢于叫响“对我监督、向我看齐”,全局上下凝聚力进一步增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全体同志遵纪守法意识得到增强;组织开展“学英雄真诚爱兵崇高精神,铸民政倾心为民优良作风”、“向孺子牛曹道云学习”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坚定了全局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积极转变工作作风,举办“情系民生——民政政策咨询服务活动”,变上访为下访,主动深入社区、居委会和群众家庭,宣传政策法规,解决群众困难,使局信访总量下降了70%;以政风行风和文明行业创建为抓手,加大内部管理力度,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荣获上海市民政系统文明行业,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称号,政风行风测评连续三年名列全区11个综合管理类部门第一名。

普陀区

2007年,普陀区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狠抓民生,力促和谐,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在创新的基础上更加务实。荣获2007年度全国民政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全力推进慈善事业发展

1月,普陀区召开首届慈善大会,会上,建立了“长风生态商务区助学基金”和“普陀区企业家慈善联谊会帮困基金”,分别筹措资金1320万元和140万元。成立了“普陀特别关爱基金”,著名运动员刘翔捐出在洛桑国际田联超级大奖赛上打破世界纪录的跑鞋用于拍卖。1月,建立全市首个集帮困与育人为一体的“教育慈善超市”。8月,会同区总工会在新曹杨工业园区,建立起全市首家帮助困难外来务工人员的“新上海人慈善爱心屋”。至年底,全区建立了集生活救济、教育育人、职工帮困为一体的慈善超市15家和经常性捐助接收点21家,慈善帮困共13.5万人次。

完善“十分钟为老服务圈”

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十分钟为老服务圈”工作流程和服务项目,加大了支持力度,在区域范围、服务方式和运作机制上,作了进一步创新和提高,提出“三互”工作模式:一是养老机构与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互动。养老机构负责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的助餐、工作人员的培训、娱乐活动的指导、困难老人的体检和生活帮助等。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为养老机构提供信息、落实项目安排、加强日常管理;二是养老机构与老年活动室互动。养老机构为老年活动室开展点到点、门到门的送餐,老年活动室为养老机构搭建平台,配合做好餐后服务工作。年内,养老机构“十分钟为老服务圈”已惠及到近百个居委会,受益老人达4000余名;三是养老机构与社区助老服务社互动。养老机构为社区助老服务社提供上岗实习场所,社区助老服务社为养老机构服务提供人力资源等。至年底,享受居家养老服务人数达到11071人。

积极实施“扶手工程”

区民政局在调研过程中了解到,普陀区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建造的老公房中没有扶手,而是以水泥护栏替代,这给老年人和残疾人生活带来很大不便。区民政局协同区建交委、宜川路街道和甘泉路街道,多方筹措资金,对老式公房内的扶手进行安装改造。年内,已经对100个门楼进行了扶手改造,安装不锈钢或高强度复合木扶手,受益的老年人和残疾人达到1万余名。

建立关注民生协商机制

继续完善具有普陀特点的“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百姓受益”的关注民生机制,成立了由区民政局、社区办、劳动局、财政局、卫生局等8个部门参与的关注民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本区民生工作中重点和突出的矛盾,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和要求。重点完成了以下惠民实事:

社会帮困方面:全区低保覆盖人数18185人,累计发放救助金4572.17万元;协保生活困难补助2795人,累计发放协保金542.29万元;医疗救助1209人,发放医疗救助金249.88万元;粮油帮困4852人,发放助学券4609张;为1000名外来务工妇女免费检查身体。

为老服务方面:新增养老床位数500张,使全区养老床位数达到3307张,占区老年人口的1.93%;新建老年日间托老所1个;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数为11071人,占区老年人口的5.8%;安装紧急呼叫器2582台,超额完成市府实事项目下达指标的52%;新建老年活动室18个,超额完成指标数的80%。

深入开展“守望工程”

深入扎实开展独居老人“守望工程”,做到常议、常查、常抓,关爱独居老人一个不漏、全员纳入。一是完善独居老人数据库。确保信息齐全、资料完备、一人一档;二是搞好制度建设。健全独居老人结对关心动态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制度和三级网络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巡访问候、信息通报、紧急救援、安全检查等工作;三是深化独居老人结对关爱工作。建立信息员、楼组长、党员骨干、结对志愿者“四位一体”的情况反馈网络。协同电力、燃气等部门定期检修独居老人家中的家电、煤气设施安全状况,实现了全区7783名独居老人关爱全覆盖。

闸北区

2007年,闸北民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障民生、服务百姓为己任,进一步求真务实,严格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社会救助帮困体系日臻完善,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全面加强,为老服务内涵日益扩大,社会福利和老龄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深化巩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规范有序,民政队伍自身建设全面加强,为维护社区稳定,促进社区和谐,构建和谐新闸北作出了积极贡献。

探索市民综合帮扶, 拓展边缘群体帮困

按照“政府倡导、社会参与、民间运作、依托社区”的工作原则,通过政府出资、市帮困互助基金会支持、社会募集等方式,建立了闸北区市民帮困互助资金,成立“闸北区心惠家园服务中心”。依托民间组织建立区街评估小组,针对无基本社会保障或各项政策覆盖后仍有困难的居民,积极实施个案帮扶,适时开展项目帮扶。运作半年来,全区“个案帮扶”677户家庭,帮困资金119万元。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挥慈善助困作用

积极整合社会资源,项目化实施慈善帮困,广泛开展助困、助医、助学活动。全年共筹集善款362万元,慈善帮困3133户。全年爱心慈善超市实物帮困10万元,帮困1800户。

开展“三个基地”建设,夯实居委会工作基础

初步探索建立滚动性、小班化的培训基地,带教型、实践型的实践基地,思研型、探索型的研究基地,形成实例培训、实践锻炼、研究提升的居委会工作建设体系。制定了三年培训规划;形成了首批22个实践基地的实践教案;以加强社区服务为主题组织召开2007年居委会工作论坛;以课题研究的形式,积极探索破解居民区工作难点的途径,形成居民党组织建设、居委会管理与服务以及社工站培育和专业化工作等论文36篇;以自治案例的形式,归纳、梳理居民区工作的成熟经验和方法,征集文章50余篇。

落实涉老实事项目,提升福利服务水平

五项涉老实事项目得到有力推进。新增养老床位609张,建立推进养老机构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养老机构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建设规划;建成北站街道南星路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完成20个老年活动室新建工作;为8558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其中新增服务老人1758名,超额服务老人158名;超额完成老人家庭紧急呼叫器安装,总计1261户。

深化为老服务内涵,推动“六个老有”落实

继续筹措20多万元用于助养、助医、助乐。结合解决老年人吃饭难问题,在临汾路街道试点推出了“车轮食堂”,在宝山路街道探索创建“心灵家庭”。对老年人中的重点对象从生活、精神、医疗等方面进行重点关爱,春节期间,全区走访慰问退休、困难老人2.2万余人,慰问金额达439.56万元。进一步加强独居老人巡视报告工作,开展了用电、用煤气的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441起。第20个敬老日期间,推出十项惠老项目,新增了两项惠老政策, 百岁老人营养费由原来的100元/月提高到200元/月;每年敬老节,将向90岁以上老人发放一次性慰问金100元/人。

强化双拥优抚工作, 共庆建军八十周年

以建军80周年为契机,加大拥军力度。组织开展闸北区2007年迎新春军政联谊会和各类走访慰问活动;成功举办庆祝建军80周年文艺演出,组织驻区部队90余名军政主官等体检、开展军嫂就业进军营等系列活动;协调解决海军702厂燃气使用问题,为部队节约工程改造款15.4万元;围绕部队“二就一转”等疑难问题,积极解决部队子女的入学、入托171余人,安排军嫂就业41人,全年用于各类优抚经费1700余万元。

推行工资基金管理,规范民间组织发展

开展工资基金的管理试点工作,对124家单位进行了申报工作培训。全区337家民间组织参加了工资基金管理工作,正常申报的51家,零申报的286家(其中社团102家,民非184家),约占全区民间组织总数的98.3%。加快社区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建设,新建天目等5家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实现街(镇)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全覆盖。并积极探索“以非管非、以民管民”的枢纽式管理模式,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发展。

虹口区

2007年,虹口区民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解决民生问题作为推进民政工作的主线,坚持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首位,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聚集重点、突破难点、凸现亮点,有序推进各项民政工作,使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加大社会救助工作力度

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做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全年共救助困难群众44.49万人次,发放救助金6290万元。建立了覆盖区、街道、居委会,社会救助与慈善救助、商业综合保险相结合的垂直帮困救助网体系,实施五大帮困机制,规范了社会救助管理。开展对上海下放安徽闲散居民中部分随行子女定期生活困难补助工作,新增定补经费26.95万元及工作经费9万余元。做好支援外地建设退休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工作,第三、四季度对新老生活补助对象共14500人核拨补助经费879万余元。

建立社区市民综合帮扶基金

从7月1日起,建立社区市民综合帮扶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各类无基本社会保障或各项政策覆盖后仍有困难的社区居民的急、难、愁问题。该项资金由上海市民帮困互助基金下拨配套资金329万元、区财政核拨的专项资金135万元,街道按1:1比例与区级资金匹配。资金实行“政府倡导、民政主管、民间运作”,依托区民政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这一民间组织具体进行运作,根据社区居民的困难情况,平衡、有效地使用综合帮扶资金。7至12月,累计帮助困难居民1992人次,金额61.4万元,有效缓解了贫困家庭的生活困难。

为老实事工程全部完成

大力推进新建养老机构建设,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全年新增养老床位300张,至年底,全区共有养老床位2945张;新建1所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改扩建标准化老年活动室8个;为高龄独居老人、困难老人安装紧急呼叫器1903只;为10113名老人提供了居家养老服务,其中享受政府补贴服务人数达5000人,从本年开始,将政府出资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范围扩展到老劳模、老三八红旗手、重点优抚对象。

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不断深化

大力开展智力拥军、文化拥军、实事拥军,不断推出双拥工作新举措。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随军随调军队干部配偶就业和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虹口区双拥工作重要事项联系协调制度》。圆满完成2006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共接收退役士兵210名,安置率100%,其中,选择自谋职业144名。在全市率先推出将60岁以上的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的新政策,享受到居家养老服务的重点优抚对象已达400余人。完成各类优待抚恤补助金调标工作,发放各类优待抚恤补助金1536万元。区双拥办与海军上海保障基地等部队联手,组织文艺宣传队,在全区各社区开展以“促双拥、强国防、建和谐”为主旋律的为居民群众免费演出,传播军营文化。全年共演出30场,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年内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

加强居委会民主建设

在街道层面,完善社区参与的社区共治机制。各街道建立并完善了社区代表会议制度,强化街道的综合管理、统筹协调、社区公共服务职能。在居委会层面,一是拓展居民自治新途径,积极探索“楼组自治”工程。以“党员先锋楼组”为基础,成立民主自治小组,构建自治网络,发挥群众组织作用,使居民自治更加有序、有为、有效;二是坚持半年一次的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推进居务公开制度。积极开展“三会”制度,在区级层面上召开“三会”制度年度总结会议,推出2007年版《“三会”制度实例100例》。

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功能建设

加强完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功能设置,重点加强社区生活类服务板块建设,拓展社区服务功能,引入多家社会单位,为社区生活类服务提供后台支撑,形成主体多元化、门类齐全、功能较为完备的社区服务体系,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逐步从“一门式”向“一口式”转变。推广广中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成功经验,接待本市及外省市参观访问团80多批。指导曲阳、嘉兴等街道建设社区服务驿站、社区服务中心。

规范民间组织管理

对全区364家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2006年度检查。在民间组织中开展工资基金管理手册的申领工作。被评为2005-2006年度预警网络规范化建设优胜单位。组织开展民间组织法人、从业人员法律、财务、知识产权等知识的培训。对民间组织开展行政检查执法,加强诚信自律建设。举办“民间组织发展论坛”。

加强婚姻登记窗口建设

坚持“首问责任制”和“二次受理完毕制”。完善接待制度,坚持“三项制度”:坚持对有特殊困难当事人,在有效的证件、证明齐全的情况下,提供正常接待时间以外的登记接待服务制度;坚持对高龄老人、重病人员或行动不便的残疾人上门服务制度,上半年为3对当事人上门服务。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7344对,办理离婚登记2606对。区婚姻登记中心被市民政局评为“2005-2006年度上海市民政系统百佳文明服务示范单位”。

杨浦区

2007年,杨浦区民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关心指导下,在区各有关部门和街道(镇)的积极配合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民政干部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杨浦知识创新区建设,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促和谐,坚持“为党分忧、为民解愁”的宗旨,各项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先后荣获上海市民政系统“百家文明示范单位”、上海市老龄教育先进集体等称号,连续第六次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政风行风评议保持全区综合管理类第一名。

社会救助帮困实施新举措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共救助463962人次,支出救助金1.15亿元。落实17504名支内回沪人员下半年度帮困补助金1126.76万元,及时将407.4万元补发金发放到位。针对主副食品价格上涨,对3000户重中之重的困难家庭给予实物补助共计13.8万元。进一步加强就业救助联动,共有1480名低保对象就业,其中劳动部门推荐就业1193人。开展社区市民综合帮扶计划试点工作,个案帮扶1523例,支出帮扶金199.3万元,有效缓解了政策边缘性群体的特殊困难。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共募集款项649.83万元,支出慈善帮困金394.21万元。

养老服务事业拓展新领域

以涉老实事项目为抓手,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事业。新增养老床位510张,为13063名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为1863名独居老人安装紧急呼叫器,建成9个社区标准化老年活动室和1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全面超额完成了市、区政府实事项目。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为420名老人开展助餐服务。以民间组织为依托,建立居家养老专业化评估员队伍。举办庆祝上海市第20个敬老日系列活动和老年人电影观赏周等深受老年人欢迎的文体活动。

社区建设管理再上新台阶

按照“群众得实惠、管理出实效、基层有活力”的要求,积极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建成2家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在平凉路街道试点市民政局的统一软件。组织306名居委会主任进行培训。

双拥优抚安置开创新局面

策划区四套班子领导走访慰问驻区师以上部队。举办春节军政座谈会、庆祝建军80周年招待会等活动。组织开展“千名官兵看杨浦”活动。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共支出优待抚恤金2748万元。做好2006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安置率达100%,自谋职业率达72%。接收军休干部205名,切实落实近1300名军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

民间组织管理取得新进展

社会团体登记成立1家、筹建5家、变更21家、注销2家,民办非企业批准成立24家、变更登记54家、注销登记3家、核准名称32家。开展民间组织工资基金管理工作,完成395家民间组织工资基金审核工作,接收零申报单位124家。开展民间组织预警网络建设。实行民间组织网上年检。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依法注销东光明进修学校。

干部队伍建设获得新成效

举办“社区建设与管理高级研修班”,对街道(镇)分管主任、社保科科长以及局系统科以上干部进行专题培训;对全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民政干部的理论和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向曹道云同志学习系列活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增强全区民政干部做好民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各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共受理结婚登记8018对、离婚登记2886对,办理收养登记9个。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13名。社会福利企业完成销售收入3.7亿元,超过年度计划的6%。办理代表书面意见和委员提案21件,其中民主党派、社会团体重要提案6件。受理群众来信277件,其中查办件60件,办结率100%。

宝山区

2007年,宝山区民政工作紧紧围绕 “完善一个体系、加快三个转变、构建五大平台”的工作目标,注重理念更新及工作方式改进,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超额完成涉老政府实事,继续深化基层民主建设,全面加强双拥优抚安置,有力增强民间组织监管职能,发挥了民政事业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制定出台急难救助措施

为填补本市救助体系中灾祸性救助的空白,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了急难救助措施,对因突发性灾祸造成阶段性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最高8000元的帮困救助,如遇家庭受灾人数较多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全年有近50个家庭获得了急难救助,救助金额近20万元。

实施孤寡独居老人实物帮困

为有效缓解孤寡独居老人的实际困难,在全市率先实施了对孤寡独居老人的实物帮困。根据时令,结合老人需求,按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实施实物帮困,每次每人帮困标准150元。全年对全区857名困难独居老人实施了4次实物帮困,共支出帮困资金48万元。

制定区级助学措施

为不让一个学生由于家庭困难而退学、辍学、失学,在全市率先制定了区级助学措施。根据宝山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了高中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和高中以上困难学生补助措施,对高中困难学生每学期减免400—600元学杂费,对高中、大学困难学生给予每学期500—1000元补助。春秋两季,共有1197人次高中困难学生获得学费减免,减免费用52万元;共有4990人次高中、大学困难学生获得开学补助,补助资金416万元。

扩大医疗救助范围

为进一步缓解因病致贫困难,在全市率先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将农村低收入家庭纳入救助范围,并取消了病种限制。同时逐步提高救助标准,重点提高了非医保困难人员的救助标准。全年由民政实施医疗救助4433人次,救助资金418万元。

编制区养老服务三年行动计划

为明确本区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向,编制了宝山区养老服务三年行动计划。到2010年,逐步形成家庭自助养老、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分占91%、5%、4%的养老格局。按照这一养老格局,确定近期的重点是增加养老设施和养老服务。

超额完成政府涉老实事项目建设任务

全年建成标准化老年活动室50个,目前全区共有标准化老年活动室226个,其它老年活动室143个,老年人人均活动室面积0.49平方米;新增养老床位961张,目前全区共有养老机构37家,养老床位4898张,占全区60岁以上户籍人口的3.1%;新建示范型老年日间服务中心2个,目前全区共有示范型老年日间服务中心3个;全面推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全年全区共有4484名老年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政府投入居家养老补贴资金506万元。

大力推进社区市民综合帮扶工作

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在互助帮困中发挥作用。区政府确定了由市慈善基金会宝山区分会具体运作的社区医疗帮困、70岁以上困难老人医疗帮扶及农村低收入家庭高中以上学生助学帮扶3个区级帮扶项目;4个街镇也陆续开展了由民间组织具体运作的社区市民综合帮扶试点。

双拥工作再掀高潮

组织开展了“军营一日”、军政座谈会、走访慰问驻区部队官兵、双拥国防知识竞赛等纪念建军80周年系列活动,掀起了又一轮双拥高潮。同时,军嫂安置力度不断加大,共安置军嫂70名。年内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

加大社区建设力度

重点推进居委会“三会制度”,指导街镇召开社区工作会议,用民主、协商的方式解决社区内各类矛盾;开设“居民自治论坛”并带动各级各类自治论坛的兴起,激发基层自治活力。

浦东新区

2007年,浦东新区民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创新浦东、和谐浦东、国际化浦东的战略任务和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要求,改革创新,务实推进,积极落实“8个1”的民生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了基础工作、基层民主、基本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业务工作体系、行政管理体系和工作保障体系,切实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在解决群众“三最”问题上取得了新的成效,为构建和谐社会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推进政社合作、政社互动

新区政府制定《关于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新型政社合作关系的指导意见》,认真梳理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基本职能和职责边界,推进政府与社会组织在主体、机构、职能、资产、住所、人员方面的“六分开”。积极搭建政社合作互动的平台,在全市率先建立了第一家区级市民中心,并以之为平台创新政社合作的机制。新区社工协会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了浦东市民中心公共领域的管理运作,一年多来,有115家社会组织举办活动480次,参与群众达4万余人次。

行业协会登记改革试点取得初步成果

根据民政部关于同意浦东新区开展行业协会登记改革试点工作的精神,积极探索“行业组织自发组建、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政府相关部门业务指导、融入全市统一协调”的管理模式,推动行业协会登记改革取得初步成效。登记成立浦东新区法律服务业协会、浦东新区光电子行业协会等5家单位,同时在现代物流行业协会、数字媒体行业协会、企业设立代理服务行业协会试行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管理模式探索,3家单位已经完成筹备登记。至年底,新区的行业协会以及经济类社团组织已有61家。

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

新区出台了《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将原来由政府直接举办的,为社会发展和人民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来完成。年内,新区民政局将30多个公共服务项目委托给100余家有资质的社会组织、中介机构承接,取得了明显效果。至年底,新区民间组织总数达660家,其中年内新增92家。

推进街道办事处职能转变

新区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会管理综合协调作用的若干意见》,12个街道办事处不再直接从事招商引资活动,确保街道公共服务职能归位、财力保障到位。街道在履行综合管理、组织公共服务和指导自治组织等职责中,将社会和社区可以承担的一些公共职能委托给社会组织和社工机构承担,社区就业、社区服务、扶贫帮困、社会救助等民生保障职能得到进一步增强。

建立社区综合帮扶资金

认真贯彻落实城乡低保标准及各项社会救助标准调整工作,为6.5万名困难对象及时调整社会救助标准。建立了区、功能区、街镇三级“社区市民综合帮扶专项资金”,探索形成政策性帮扶、慈善帮扶和综合帮扶相结合的社会帮困机制,资金总额达6000多万元。至年底,新区社区慈善超市发展至19家、经常性捐赠点32个。

改革养老服务机制

新区制定了《养老服务财政扶持意见》,通过完善政策加大养老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不断探索完善“家庭养老、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模式,新增养老床位1502张,居家养老人数达到2.4万人。积极探索养老服务的评估机制和养老服务社会化模式。在全市率先试行“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全区95%的养老机构已为4500余名入住老人购买了此项保险。逐步提高残疾人的福利保障水平,率先在全市建立了重度残疾人寄养院。

探索社会共商、社区共治新机制

在全市率先形成“1+23”社区政务事务受理服务体系,在区层面着力推进受理中心的标准化建设,并在川沙和曹路设立6个社区事务受理分中心,实现了23个街镇社区受理中心“一门式”向“一口式”的过渡。开展居委会减负试点,加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农村社区建设新模式。深化川沙新镇“社区共治”社区管理和服务模式,充分发挥老年协会、义工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在三林世博家园建立全市首家由社会工作者组成的社区专业服务组织——上海公益社工师事务所,接受政府委托,承接从居委会剥离的部分居民区事务工作。

率先开展社工职业化、专业化试点

在民政部和市民政局的指导支持下,进一步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率先开展了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试点,制定了《社会工作人才发展三年纲要》。上半年启动了以“浦东社工在行动”为主题的社工培训计划,率先在全国建立社工专业的实训基地和见习基地,与复旦大学等9所高校签订协议,为社工专业在校学生搭建实训平台,成立了老年社工、医务社工、青少年事务社工等10个领域的25个职业见习点,同时制定了《关于鼓励扶持浦东新区社会工作者培训的实施意见》,对参加社工培训人员和实训基地、见习基地建设给予补贴。

金山区

2007年,金山区民政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和发挥政府主导力量、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切实保障和维护好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积极服务上海国际化工程建设、新一轮“三年翻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和谐金山建设“四大工程”。在基础民生、基本服务和基层管理等方面,切实发挥了“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核心职能,为全区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建立村(居)级层面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代理点

为进一步方便村(居)民办事,针对郊区村(居)民离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路程比较远的现状,积极探索和推进受理中心工作向基层延伸的工作模式,在距离受理中心2公里以外的村(居)设置代理点。服务项目包括综合类、医疗报销类、计生服务类三大内容。工作人员由村(居)就业援助员和助残员组成。着力推进代理点的标准化建设,做到基本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建设规范、标识标牌、管理模式的统一,全年圆满完成110个代理点建设任务。

实施对边缘困难群众助困、助医、助学帮扶

结合边缘困难群众的不同类型,建立帮困机制,积极开展“分类救助”。针对边缘困难群众的患重大病、付不起子女学费、无力危房翻建、出现天灾人祸等具体困难,积极实施医疗救助、助学帮困、住房救助、应急救助,努力做到病有所医、学有所教、住有所居、难有所帮。全年共帮扶213.98万元,惠及各类边缘困难群众3570人。

开展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备案管理

全区备案登记各类群众活动团队198个,分成体育健身、文化艺术、公益服务、休闲爱好、综合五个大类,参加人数达5949人。团队以提高居民素质为目标,积极开展各类健康向上、喜闻乐见的社区活动,在丰富社区居民文娱生活、促进社会安定团结、推动“三创”工作、构建和谐社区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在服务社区、展示风貌的同时,团队的整体素质、业务水平也得到提升,各类节目(作品)分别在全国及市、区汇演、比赛中获奖。

扎实开展全国双拥模范创建工作

不断完善双拥工作新机制,丰富科技拥军新内容,拓展双拥工作新领域,落实优抚安置新举措。深化新的认识,军地合力推进双拥工作深入开展;运用新的形式,营造全社会共抓双拥工作的氛围;拓展新的内容,不断增强双拥工作活力;破解新的难题,促进双拥工作有效落实;建立新的机制,确保双拥工作健康发展。年内,金山区民政府被命名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

着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

以提高村民群众生活质量与社区和谐文明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社区管理体制,完善社区服务功能,为构建和谐金山奠定了坚实基础。全区58个村委会被评为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125个村卫生室被评为区级标准化村卫生室,其中24个为市级标准化村卫生室。全区已建成120个市级标准化老年活动室,100个村便民服务点,110个社区事务代理点。由于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富有特色,2007年被国家民政部确定为“国家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区”。

试点实施“白内障扫盲工程”

市慈善基金会金山分会积极探索具有远郊特色的慈善救助方法,多方积极整合社会资源,采用“多个一点”(中美华山眼科中心以捐款形式减一半手术费,区慈善分会、老年基金、残联、红十字会、农村合作医疗、街镇、患者个人出一点)的办法,对全区所有符合复明手术条件的患白内障贫困老人,减免或免除手术费用。年内在漕泾、廊下两个镇实施了“白内障扫盲工程”试点工作。2008年计划在全区铺开“白内障扫盲工程”。

启动社区市民综合帮扶工作

成立了金山区惠民爱心服务社,第四季度启动社区市民综合帮扶工作。工作资金上,区级层面筹集480万元启动资金,各镇、街道、工业区各自筹集50-80万元的配套资金,区、镇(街道、工业区)两级以1:1的比例对社区困难群众实施救助。至年底,发放资金166.6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147人。

建立专项资金开展帮困济丧工作

根据《金山区帮困济丧补贴试行办法》,开展帮困济丧工作,补贴项目包括火化费、普通车遗体接运费和三天内遗体冷藏费,同时明确了具体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区殡仪馆行使帮困济丧补贴审核职能,确认补贴金额,并在殡殓费用结算时予以抵冲。自8月1日施行至年底,共帮困76户丧家,济丧补贴94410元。

提升殡葬服务单位内部管理水平

提出了殡葬行业档案管理升级达标要求,明确了工作要求,努力提升殡葬服务单位内部管理水平。金山区殡仪馆、松隐山庄、枫泾公墓三家殡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先后达到上海市一级先进,在全市区县中率先全部取得档案管理市一级先进。其中,枫泾公墓成为全市殡葬行业首家由业务档案改为殡葬档案的单位。

闵行区

2007年,闵行区民政工作着力于“惠民”、“善政”、“强基”,凸显民生保障功能,增强社会管理能力,深化文明创建活动,民政工作整体水平得到新的提升。年内,全面完成了列入区政府民生指标、重点工作和实事项目的各项任务,深入推进了社团与党政机构分离改革工作,实现了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全覆盖。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慈善事业也有了新的成绩,为闵行的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落实民生指标和政府实事项目

年内,列入区政府民生指标的民政5项工作均保质保量地完成。一是新增养老床位800张,全区养老床位总数达到5374张;二是新增居家养老服务对象1509名(年初指标1100名),居家养老服务人数达到5295人;三是农村养老补助金最低标准提高到200元,年底共有11695名农村老人享受补助;四是镇、街道全部建成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五是为650名重残无业人员进行了免费健康检查。被列为区政府实事项目的新增800张养老床位、新增1100名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新建50个标准化老年活动室三项任务,也全部超额或提前完成。年内,对20个非标准化老年活动室进行了改造。

实施教育救助政策

区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闵行区户籍低保子女减免学费接受高中、高等教育的实行办法(试行)》。各类学生的学费资助标准为:1、就读公办高中全额免除学费;2、就读民办高中资助学费每人每学期900元;3、就读普通全日制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不含民办)的学生学费采取受助补差的办法,每年受助额不超过5000元。2007年秋季学期,全区共对226名低保家庭高中学生减免(补贴)学费23.82万元,对432名低保家庭高等院校学生发放2007学年学费补助金199.75万元。

推进社团与党政机关分离改革

年内,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一个文件,即《关于闵行区社会团体与党政机关逐步分离的试行意见》;完善了三个方案,即“国有资产处置实施方案”、“实行财务分开工作方案”、“推进分离工作方案”;制定了四个文本,即《办公用房租赁合同》、《资产划交协议》、《代理记账委托合同》、《社会团体章程》,为推进分离改革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规范了操作流程。全年应分离的78个社团按照机构分设、人员分离、财务分开的要求,全部完成了与党政机关分离改革工作。

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

年内,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依法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区村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就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委会议事以及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等印发了指导性意见,初步形成了制度体系。明确了评估标准和评估办法。并以项目化推进的形式,加强了村务公开监督机制建设,有效推进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实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全覆盖

为扎实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区政府转发了《关于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意见的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内容和要求。区民政局进一步加大了分类指导力度,增加了浦江镇和莘庄镇硬件设施补贴名额,深入各“中心”进行实地指导,加强了对“中心”运作情况的调研,安装了统一的应用软件。年内,全区3个街道和9个镇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全部建成运作并取得良好成效。

新经济组织参与双拥工作

2006年6月成立的新经济组织拥军优属协会为闵行区的双拥工作拓展了新的领域。2007年春节,协会开展了为百名功臣进行健康体检的活动;上海新东苑集团与驻区武警文工团进行了结对签约,鼓励更多的民营企业参与到军民共建活动中来。“八一”期间,协会组织了系列拥军优属活动:一是与上海电视台合作,录制了一台以“致富思源、奉献国防,军民共建、构建和谐”为主题的文艺节目;二是68家会员单位联合发出倡议,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双拥活动。

开展“双进双看”活动

结合全市开展的国防教育“十百千”万主题活动,组织了富有特色的“双进双看”活动(社区文化进军营、军营文化进社区、闵行市民看部队、部队官兵看闵行)。在庆祝建军80周年期间,区领导带头走进军营,参加“军事日”活动。各镇、街道纷纷组织机关党员、居委干部、居民、军属、学生走进军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军(警)营一日”活动,并利用“金秋闵行”文化节和祖国的传统节日,与部队官兵联欢、互动,营造了军民鱼水一家亲的氛围。驻区部队官兵也纷纷与驻地政府、企业、学校、街道社区开展拥政爱民和军民共建活动。

举办区首届老年文化艺术节

7月15日至10月19日,闵行区文广局、区老龄办联合举办首届老年文化艺术节。各镇、街道发挥各自的优势,举办了形式多样、生动活泼、自娱自乐的文化活动、文艺专场,并举行了摄影、书画、手工艺品展览,丰富了老年人的文化生活。11月1日,举行了区老年文艺专场演出,向全区老人奉献了一台高水平的文艺节目。

嘉定区

2007年,嘉定区民政工作全面贯彻第十二次全国和上海市民政会议精神,以惠民、强基、善政为工作着力点,围绕“民生、民利、民权”,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优化管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连续第六次成功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区民政局被评为“全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探索养老服务城乡一体化发展新路

针对郊区特点,积极探索养老服务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路,把农村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作为新农村建设中民政工作有所作为的一个着力点,鼓励、引导和扶持农村经济组织投资养老机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投资兴办社会福利事业。目前,已有5个村投资建造了养老机构,建成3个,在建1个,床位数达781张;另有4个村投资兴办了村托老所,共有床位200张。这些村办的敬老院、托老所的收费(含托管费、伙食费)每月在330-550元之间,很好地适应了农村老年群体的消费水平,改善了全区养老机构结构,提高了农村养老服务的实力和能力。

基本形成三级医疗救助网络

在严格执行市级各项医疗救助政策和2006年四季度开始实施新的区级医疗救助政策基础上,与区红十字会联合开展《嘉定区市民大病重病帮扶项目实施计划》。该《实施计划》面向全区城乡居民,凡在享受所有社会医疗保障和补助,包括社会保险和民政救助等前位保障后,仍然因患大重病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最高补助金可达6万元。与此同时,各街镇依据自身实际,运用社会互助帮困基金等实施医疗保险、开展医疗救助。加之已实施近3年的应急专项救助,全区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区、街镇三级联动的医疗救助网络。

多渠道夯实基层社会救助管理基础

采取多项措施,夯实基层社会救助管理基础。一是抓机构建设。组织开展村、居委社会救助评议小组工作现场推进会,开展模范、示范评议小组的检查与评选;二是抓信息管理。细化不同救助对象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如,菊园新区建立“百家园”低收入家庭信息管理系统,南翔等镇也建立了低收入家庭信息档案,为分类施保奠定了基础;三是抓工作手段。通过与劳动、医疗卫生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在基层一线掌握救助对象动态,及时沟通、协调,迅速应对并处置、化解矛盾。真新街道还专门建立多部门参与的预警机制,编辑《阳光下》救助专辑,为各部门的沟通、交流、协调提供了平台。

着力改善民生提高农村复退军人待遇

针对农村退休的军队退役人员实际情况,本着需要解决而又能够解决的原则,统筹研究出台了给予农村复退军人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和对农退、征地养老复退军人军龄补贴的政策。从2008年起,享受农村养老待遇和征地养老待遇的复退军人将统一享受每一年军龄每月10元的军龄补贴;享受农村养老待遇的农村复退军人按不同年龄段可以分别享受每月60元、70元和80元的定期定量补助。这一政策以细分对象和区别对待的思路,有效改善了全区农村复退军人的生活水平。

提炼实践经验编纂村务公开工作指南

全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经过1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积累了相当的经验,形成了与嘉定农村现实相吻合的工作特色,出现了江桥镇太平村等先进典型,先后获得“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等荣誉。年内,区民政局以便利基层、深化推进为目的,全面提炼实践经验,编纂了《嘉定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指南》。该书具有全面性、规范性和实用性的特点,内容全,操作性强,成为村干部工作的好帮手,对这一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老年人艺术团为老年人送戏下乡

嘉定区怡龄艺术团是由老年人组成的、为老年人提供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业余文艺团体,成立于1997年9月,设有8个分团,现有年龄在50岁以上演职人员250名,其中有多名国家级演员和文艺专业退休人员。艺术团面向老龄群体,积极开展弘扬民族文化、宣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艺术活动。10年来,艺术团共创作100多个节目,送戏下乡800场次,观众30万人次。2007年演出场次147场,观众4万余人次。艺术团还多次受邀参加上海国际艺术节天天演活动,受到了中外观众肯定。

开展面向社会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嘉定区革命烈士陵园发挥褒扬革命烈士的功能,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2006、2007两年间,运用陵园的烈士资料先后两次组织了主题为“革命烈士遗言壮举”和“忆革命先烈,燃红色激情”的图片巡展活动。两次活动分别针对在校学生和社区群众,先后在全区58所学校和40多个社区巡展,参观人数超过10万人次,留言900多条。这项活动被评为2007年度嘉定区宣传文化工作特色项目。

南汇区

2007年,南汇区民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民政为民的宗旨,以“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为主线,有效规范社会救助行为,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应保尽保。完善为老服务设施,全面推进老年实事项目,深化发展老龄事业,积极培育老龄组织。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积极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探索市场化安置新路,丰富建军纪念活动。大力发展民间组织,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监督和管理,民政各项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有效规范社会救助行为,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完善了社会救助评议制度,指导各镇建立健全镇级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集中开展对申请低保救助对象的家庭收入、生活状况等民主评议,为实施社会救助提供真实、全面、有效的依据。完善社会救助公开、公示制度,对城乡低保救助工作全面实行公示制度。城镇低保实行月度公示,农村低保实行年度公示,实行事先(评议结果)和事后(救助情况)两次公示,同时明确在公示过程中做到六个规范:城乡低保救助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场所、管理和监督投诉做到规范。加大了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集中开展对镇、村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和村(居)社会救助评议小组人员进行系统的政策业务培训。同时,发放2.5万册社会救助解答手册。规范救助程序,统一制定社会救助流程和表样,进一步实现流程化操作,有效提高救助的工作质量。

完善为老服务设施,全面推进老年实事项目

全年完成新增养老床位948张,超额完成指标148张。全区现有核定养老床位5950张,每百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4.5张。居家养老服务对象4906名。积极推进老年活动室建设,新建和完善16家标准化老年活动室,全区老年活动室已达251家。开展东方社区信息苑建设,新建7个点,投资210万元。为300多名有需要的老人免费安装紧急呼叫器。

深化发展老年事业

制订和提高了高龄老人营养补贴标准和农村无收入老人的生活补贴标准。农村65周岁以上无收入老人的生活补贴从原来100元/月提高到120元/月;90周岁以上老人营养补贴标准从原来的50元/月提高到80元/月;100周岁以上老人营养补贴从200元/月提高到300元/月。同时,对年满60周岁的低保、低收入家庭老人入住本区具有执业资格的敬老院每人每月发放伙食补助100元。8月,成立了区老年协会,同时下发了《关于成立各镇老年协会的实施意见》,各镇年内全部成立镇级老年协会,这标志着区老龄事业逐步形成了党政主导、社区搭台、社团运作的老龄工作框架。

探索安置市场化新路,丰富建军纪念活动

为缩小农村与城市退役士兵安置差距,制定了《关于调整农村退役士兵安置、补助费及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奖励金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市场化安置。全区的安置率达100%,圆满完成2006年冬季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围绕纪念建军80周年,成功举办第十二届“八一”双拥征文活动,形成新一轮双拥工作高潮;积极组织军休老干部参与社区活动,安排新成立的老战士宣讲团到各中学进行革命传统教育讲,让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在新世纪接受红色教育。

做好慈善募捐工作,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认真组织开展慈善募捐活动,全年共募得资金3121.5万元,募集物资价值约30万余元。坚持边募边助原则,实施了帮助困难老人白内障复明等助困、助医、助学、助老等31个慈善项目,共出资1515.4万元,使近5万人次的困难群众受益。分别向云南省普洱市西盟县岳宋小学和广南县坝美镇西松希望小学各捐助50万元及10万元,帮助改善教学设施。

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积极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2007年,14个镇申报创建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镇,102个村申报创建示范村。对申报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镇、示范村进行检查、指导,召开了创建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推进会。同时开展了两次规模较大的村务公开暗访活动。目前,全区所有村和5个镇通过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示范镇验收。

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创建

至年底,全区14个镇都已建立了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并投入运行。按照功能齐全、设施完善、方便群众的要求,基本完成了建设任务,基本实现组织保障、硬件设置、服务功能和补助资金四个到位。

奉贤区

2007年,奉贤区民政工作以市、区民政实事项目为抓手,以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和市文明城区为契机,完善各镇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设施,筹建区社会救助中心,试行流浪乞讨救助进社区,增设养老床位,创建老年活动室。实施政务公开、优质服务,加强党员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民政工作得到整体推进。年内政风行风测评连续6年名列全区第一,首次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

保障民生推出九项惠民政策

区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决定从2007年1月起实施九项惠民政策:一是调整高龄养老金标准,对80周岁以上农村老人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30元;二是调整农村老退伍军人及老复员军人遗孀生活补助标准,分别由原来每人每月的80元和60元调整到120元和80元;三是调整农村义务兵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到16000元;四是将城乡低收入家庭子女就读高等院校纳入助学范畴,每学年资助3000元;五是提高农村低收入家庭及重残无业人员入住区精神病院医药费减免额度,住院的药费、床位费减免100%;六是农村低保家庭中患白血病、尿毒症患者医疗费参照镇保医疗保障待遇,有58人受益;七是提高城镇低保对象春节临时救助标准,按1:2:2的市、区、镇负担的比例,城镇低保户每户可补助500元;八是提高解放初期(1949~1957)农村小乡干部助养补贴标准,凡不参加镇保的,提高为上年镇保退养水平发放助养补贴标准;九是扩大“老城镇户籍”退休职工养老金享受待遇的范围。

不断加大社会救助帮困力度

形成党政领导、民政协调、各方参与的大民政格局,不断加大社会救助帮困力度。全年发放救助金4232.84万元,受益群众达16232人次。其中,城保对象、资金分别比上年增长10.2%和41.1%;农保对象、资金分别比上年增长6.5%和59.4%。有效地缓解了困难群众的生活困难。

奉贤区首次获评全国双拥模范城

制订《奉贤区双拥工作四年规划(2007-2010年)》,落实工作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开通《奉贤双拥》网站,办好《奉贤双拥简报》。走访慰问部队;组织“走近子弟兵”市民看军营、驻奉部队官兵看新农村建设、慰问海训部队、纪念建军80周年等各项双拥活动。全区军民共建结对达108个。安置随军随调家属11名,安置退役士兵131名,安置率达100%。走访慰问各类优抚对象1175人次。年底,奉贤区首次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

南桥镇各村(居)委会开通“全光网”

5月17日,南桥镇的镇—村事务管理平台(全光网)正式开通。自2006年签订信息化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后,南桥镇委托奉贤电信局建设76个光纤接入点,实现全镇各村、社区、街道、居委的网络互联。建成后成为本市第一个由镇延伸到各村、社区、街道、居委会的镇级事务管理网(全光网),为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农村、社区的信息传递搭建了平台,提高了行政效能,使群众真正享受到信息化带来的便利。

实施流浪乞讨救助管理进社区

召开救助管理进社区现场会,与区公安、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及时有效地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各社区相继建立服务机构,形成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支持、上下联动的救助格局。5月29日,坐落于南桥镇南中路459号的“奉贤区救助管理站南桥接待站”正式对外办公。

大学生应聘任村主任助理

在新农村建设中,南桥镇党委政府决定,公开招聘大专以上有志青年到村委会任村主任助理,如果是党员则任村支书助理。南桥镇近几年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很快,但17个村的村干部队伍普遍存在年龄大、文化低的问题。应聘的大学生上任后运用所学的知识发挥自身优势,为新农村建设注入了活力。

政风行风测评名列第一

实施政务公开、优质服务,开展争当孺子牛、学习曹道云活动,加强党员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以优良的党风带动政风行风,使民政队伍的素质得到整体提高。年内,政风行风测评连续6年名列全区综合管理部门第一。奉贤区老年活动中心的陆仁龙同志被评为“2004-2006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区民政系统荣获14项市、区先进集体称号,14人被评为市、区先进个人。

松江区

2007年,松江区民政工作按照务实开拓的工作基调和“系统完善、整体提高、建立机制、形成体系”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民政职责,充分关注民生,积极发挥民政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松江区首次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区民政局政风行风建设获区社会事务综合管理类第一名,松江区福利院护理部获评市劳模集体。

拓宽社会救助帮困范围

为进一步缓解城乡低保对象在得到政策性救助后仍然存在的特殊困难和低收入家庭的特殊困难,制定并由松江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松江区特殊困难家庭综合救助专项资金的试行意见》、《松江区特殊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松江区农村特困家庭大病重病医疗联动救助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家庭收入核定和申报工作的意见》,区民政局下发了《松江区社区市民综合帮扶工作试行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拓宽了社会救助帮困的范围。

完善社会救助档案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区社会救助工作,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管理服务水平,制定《社会救助档案管理细则》,主要从社救所工作档案、城乡低保家庭档案和医疗救助档案三方面入手,在档案管理的责任主体、归档范围、建档时间、组卷要求、保管期限、保管措施等方面作了严格的要求。区民政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社救所档案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全区社会救助档案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市民政局专门来松江召开现场会予以肯定和推广。

促进老龄事业全面发展

区老龄事业全面发展。一是出台《松江区优待老年人若干意见》,使老年人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二是有序推进老年实事工程,完成养老床位新增数420张,居家养老服务2966人,新建标准化老年活动室24个;三是通过制定《老龄工作评估指标》,发挥好街镇和委员单位的作用;四是通过建立街镇老年协会,发挥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五是通过发挥区老年大学示范引领、师资培训和网络辐射功能,推进全区老年教育向纵深发展;六是充分利用老年活动室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休闲、娱乐、交流的场所;七是结合“敬老日”,积极创设活动平台,通过开展九大系列活动,进一步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探索建立离婚“劝和”机制

区婚姻登记管理所与区心理咨询工作协会携手合作,开设离婚心理咨询窗口,建立离婚“劝和”机制,由专业心理咨询师于每周二、三、四、五定期为前来办理离婚的夫妻提供义务心理咨询。全年共接待离婚心理咨询人员284对,经咨询“劝和”未当场办理离婚手续的为79对,有力地促进了家庭和社会的和谐。

首次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

松江区首次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几年来,松江区继承和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以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为工作目标,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着眼于深化突破,切实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军嫂就业安置、优抚对象基本医疗保障、退伍士兵安置等工作,大力营造全民参与的社会环境,把双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开展纪念建军80周年大型直播节目

为庆祝建军80周年,区政府与上海文广集团首度携手合作,8月1日,开展了一档长达14个小时的《风展军旗鱼水情——松江区庆祝建军八十周年声屏大连播》活动直播节目。节目分8个时段电台直播和电台直播、电视录播联欢晚会两部分。

民主评议村(居)干部工作取得新突破

自2000年以来,松江区已经连续7年开展此项工作。2007年是基层班子换届以后的第一年,年底,对全区728名基层干部开展了民主评议工作,优秀率为89%,共有7903人次社区群众参加。在开展过程中,坚持“三个结合”,即群众评议与组织考核、日常监督与集中评议、评议结果与干部报酬相结合;把握“三个环节”,即明确评议对象、细化评议内容、规范评议程序;健全“三个机制”,即建立健全责任机制、沟通机制和奖惩机制。

社会组织工资基金管理工作稳步发展

专门成立工作小组,并聘请专职工作人员开展社会组织工资基金管理工作。在工作中,按照“规范申报、系统辅导、实地调研、严格审批、领导把关”的原则,抓好宣传、培训、审核、归档等环节,通过上门指导、实地抽查、现场查账等手段,较好地完成了该项工作。据统计,2007年应纳入工资基金管理的社会组织有224家,实际申报的社会组织有196家,申报率为87.5%,为区社会组织累计减免税收1800多万元,同时也进一步规范了社会组织的财务制度。

青浦区

2007年,青浦区民政工作在工作取向上体现创造性、倡导“民政为民”的理念;在工作推进上狠抓长效性,不断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健全法制;在工作方式上探索规律性,坚持全面部署、单项突破、整体推进;在工作指导上增强前瞻性,加强调研,让调研成果在解决重点、难点和特点问题时发挥作用;在工作保障上注重基础性,把工作重点放到基层。在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建设、优抚安置、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

社会救助机制不断完善

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问题着手,健全和完善了长效管理和动态管理机制。为26户农村贫困户家庭进行了危房翻建。成立市民爱心服务社,建立市民帮困基金。区级层面,对政策未覆盖到的困难群众进行帮扶,发放助学券1651张,为全区困难家庭尿毒症患者94人免费血透317人次,国庆期间发放22万元帮扶基金,资助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各街道、镇筹集市民帮困基金1527多万余元,全年对低收入困难家庭发放帮扶基金276万余元,有效地缓解了低收入家庭的困难。

社会事业社会办的氛围逐步形成

大力发展社会养老事业,动员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会事业,并落实好相关优惠政策。全区17家养老机构中有四家民办,其中规模最大、居室环境优美、服务设施一流、管理规范的健乐颐养院,坚持“尊重老人就是尊重历史,关爱老人就是关爱父母”的管理理念,回报社会,服务老人的一片爱心,受到市行业协会专家考核组的一致好评,52项重点项目的示范达标考核评定为优。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养老服务,建立老年人日托机构1家,为首批33名独居老人提供送餐上门的助餐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进行深化管理服务,按不同照料等级发放养老服务补贴。

慈善活动深入开展

慈善活动深入持久地在全区开展。11月,西部花苑陆珍等11名家境并不十分富裕的居民,自发地向慈善基金会捐款6500元。为方便城乡居民捐赠,全区设立了21个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点。新青浦社区居委会等捐助点,考虑到上班人员平时不易捐助的特点,星期六安排专人值班接受社区居民捐助。市慈善基金会青浦分会还组织两新组织向社区和养老机构送医、送药、送衣被、送月饼、送健身器材。筹建慈善义工服务队伍,青浦城区已有近30名志愿者报名参加。人人参与慈善活动的氛围正在逐步形成。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以2006年换届选举为契机,着力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选聘、选派、选送大学生和干部下农村基层开展工作。区、镇两级对村委会主任和班子成员进行了分级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村干部和群众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区对村务监督小组组长进行政治和业务培训,镇(街道)对组员进行培训,既提高了村务监督小组组长自身的政治素质,也增强了开展村务监督工作的业务能力。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卓有成效

勘界工作结束以后,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将界线管理工作的重点,从勘界转到以创建平安边界为目标的管理服务工作上来,加强了领导,坚持依法行政,建立界线管理制度,落实界线管理措施,积极探索界线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区、镇、村、人四级管理网络,加强了对界线的管理,取得积极成效,荣获“全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取得实效

在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区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参加创建活动的3个镇1个街道、121个村全部 通过了市验收。在创建活动中区民政局加强了自查、抽查工作,根据自查、抽查的情况实行分类指导,根据有些单位重工作,轻归类、整理、总结的实际情况,区级层面尝试制订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目录”(初稿),要求创建单位做好汇报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取得了良好实效。

认定参战人员身份纳入重点优抚对象范围

8月1日起,着手对全区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人员进行调查登记及身份认定工作。共收到申报审核表352份。根据工作属性复杂,工作量大,鉴定工作难度大的具体情况,按照缺少实际证据的收集间接材料,找不到间接材料的封存后再查找,暂不作结论的原则进行确认。认定参战人员身份人员282名并实行公示,公示后将纳入重点优抚对象范围。

城镇、农村义务兵安置费接轨

根据农村和城镇义务兵承担相同的义务的实际情况,在广泛听取了农村义务兵家属及群众的意见基础上,自2006年开始逐步缩小城乡义务兵安置费的差距,2007年开始实行农村和城镇义务兵安置费接轨,在安置费的发放上享受同等待遇。

崇明县

2007年,崇明县民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市第十二次民政会议精神,围绕保障民生、维护民利和落实民权,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完善优抚安置政策,加强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圆满完成特奥会社区接待任务,深化民政文明行业创建,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并取得实效。

调整农村低保对象审核和资金发放时间

在组织开展农村低保工作调研,广泛听取乡镇领导、民政干部和农村低保对象意见的基础上,将农村低保对象由原来半年初审、年底复审,年终一次性发放低保金的方式,调整为年中和年底分别审核,分别发放低保金。全年共对29048户、50048名农村贫困居民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发放低保金3480.19万元。

编制新版崇明县行政区划图

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上海市民政局关于编制本市区、县行政区划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在市测绘院、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的支持配合下,历时6个月的实地踏勘和反复校对,于10月全面完成新版《崇明县行政区划图》编制工作。

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

围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健全完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纳入乡镇目标管理,并组织实施考核。分三批组织全县272个村委会主任参加市统一培训。投资130万元,会同县委组织部对全县272个村的党务和村务公开栏全面完成新建和改造,促进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的进一步深化。经市考核验收,崇明县绿华镇等4个镇,港西镇北双村等65个村分别被命名为“上海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镇和示范村”。

在长兴、横沙两岛设立婚姻登记站

为方便长兴、横沙两岛居民群众办理婚姻登记,经市民政局批准,于7月分别在长兴、横沙两岛设立婚姻登记站,并于8月1日起正式开展登记服务。

组织开展事实抚养情况调查摸底

根据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等联合下发的《关于本市常住户口人员捡拾弃婴及其他收养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组织对在1992年4月1日至1999年3月31日间发生的崇明县常住户口人员捡拾本县弃婴(儿)的事实抚养情况全面开展调查摸底。经历时3个月的深入调查和取证,全面掌握了101例事实抚养家庭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为办理审核、审批手续奠定了基础。

开展社会组织专职管理人员岗位培训

12月,举办社会组织专职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全县180个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198名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参训合格率100%。培训规模大,内容系统,为崇明县社会组织管理史上首次组织系统培训,也首次实现了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专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统一城乡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四部门制订的上海市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鼓励农村适龄青年履行兵役义务,经县政府批准,从2007年起将农村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调整至17764元,首次实现了全县城乡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的统一。

完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

根据《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结合崇明实际,进一步完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对转业士官、城镇复员士官、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城镇退役士兵和5—8级残废等级(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城镇退役士兵由县安置部门安排事业单位就业。其他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到企业单位。农村退役士兵由各乡镇政府妥善安排生产生活,给予一定的安置补贴(义务兵每人补贴1万元,复员士官服役期每增加一期,增加补贴0.5万元)。并进一步鼓励和扶持退役士兵报考本市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和岛外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试点设立公益性埋葬地

为从源头上制止农村骨灰乱埋乱葬现象的发生,在组织实地调查,赴外考察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新农村建设试点,本着既严格依法,又节约土地和满足农村群众集中、就近安葬骨灰与祭扫的原则,制定开展设立公益性埋墓地试点的实施意见,并在绿华、新村、三星3个乡镇实施开展公益性埋葬地试点。

开展庆祝第20个敬老日系列活动

为进一步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氛围,结合市第20个敬老日活动的开展,先后组织维权接待系列为老服务、“老龄事业发展成果”巡回展示、“崇明老人看发展”一日游等活动。期间县老龄委用30多个版面向全县人民展示2001-2007年县老年人“六个老有”的风采,并通过开展大型联合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接待500多名老人涉老法律咨询;组织30名志愿者为300多名老人提供医疗咨询、家电维修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