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申报2014年度上海市地方标准项目的通知 ( 2022-08-22 )

索取号: 0024204128/2022-00087 发布机构: 上海市民政局
文件编号: 沪民执发〔2014〕4 号 公开类别: 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

各区县民政局、市局各业务处室、各相关局属单位和协会:

根据《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工作要求,本市有关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等可以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地方标准项目建议,并于每年4月15日和9月15日前完成地方标准项目申报。为做好2014年度本市民政系统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拟制定的地方标准项目,应紧密围绕2014年工作要点,适合本市民政工作需求,符合《标准化法》和《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需修订的地方标准项目,以及标龄超过5年的地方标准,可申报地方标准修订计划。

三、对拟制修订地方标准项目,需填写《上海市制修订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编制地方标准立项说明、提交标准项目草案或提纲。其中立项说明的内容包括:

1.拟制修订的地方标准的目的、意义、必要性;

2.拟制修订的地方标准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国内外相关标准的简要说明;

3.拟制修订地方标准对促进本市民政管理、技术进步、事业发展的作用与预期效果;

4.制修订地方标准的工作计划安排、项目负责人等。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将2014年度拟申报的地方标准项目,于4月7日前报局执法监察处。由执法监察处负责汇审,经局领导审定同意后,统一向市技术质量监督局申报立项。

 

附件:《上海市制修订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

 

 

上海市民政局

                                2014年3月28日

 

 

 

 

 

 

人:应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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