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开展《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 2022-07-14 )

索取号: 0024204128/2022-00065 发布机构: 上海市民政局
文件编号: 沪民执发〔2011〕3 号 公开类别: 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

市社团局、局机关各有关处室:

市人大常委会于今年3月至9月对本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近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办公厅的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局开展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自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设立上海市民政局《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自查工作小组,由局纪检组组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周静波任组长,成员由市社团局副局长徐乃平、法规处处长俞建平、执法监察处处长史雅民、市社团监察总队队长李荣祥、市殡葬管理处处长吕春玲、市福利企业管理处处长沈家观、执法监察处副处长乔建平组成。具体工作由执法监察处负责,各部门配合实施。

二、自查范围和重点

自查的范围是2008年以来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情况。重点为:

(一)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情况。包括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及其权限、依据是否合法,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二)实施行政处罚的执行情况。包括作出行政处罚过程中有关告知、听证等程序规定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不作为或滥作为等问题。

(三)实施行政处罚的制度建设情况。包括执行行政处罚过程中有关调查取证、告知、听证等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在作出行政处罚时运用自由裁量权的标准、规范等情况。

(四)实施行政处罚的其他情况。包括被提起复议、诉讼案件的数量,被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行政处罚案件及其整改情况,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对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情况,责令整改、日常检查等柔性执法情况。

(五)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以及对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或建议。

三、工作安排与要求

(一)5月上旬进行动员部署。召开各业务处室(部门)参加的《行政处罚法》自查工作动员会,学习市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动员部署工作。

(二)5月中下旬开展自查。各业务处室(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分析、总结本处室(部门)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情况,并于5月27日前提交书面自查报告。执法监察处会同开展自查工作。

(三)6月中旬完成局自查报告。由执法监察处负责汇总自查情况,经自查工作小组成员讨论后,报分管局领导审批、上报,迎接市人大检查。

各处室(部门)负责人要认真按照要求,落实专人,开展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自查工作,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通过检查,进一步总结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附件:

1、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过程中听取和采纳当事人意见情况

2、行政处罚权情况表

 

 

 上海市民政局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