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严肃纪律加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 2020-11-05 )
索取号: | 0024204128/2020-00138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民政局 |
文件编号: | 沪民纪发〔2013〕1 号 | 公开类别: | 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 |
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严肃纪律加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的通知》(沪纪〔2012〕1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严肃纪律加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对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各项政策规定;在核定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外,不得自行新增新设津贴补贴项目并违规发放,不得借发放福利的名义发放现金或购物卡。
违反政策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的,对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中共上海市纪委驻上海市民政局纪律检查组 上海市民政局组织人事处
上海市民政局计划财务处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