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的我,何处能容身?
■市民求助:离异独居、名下无房,想租房因年龄被拒 ■记者调查:房东顾虑多,老人租房难
2026-09-10    作者:本报记者 吴 玮

  “过两个月租房合同一到期就得卷铺盖走人,我能搬到哪里去?”今年70岁的冯阿姨,离异、独居、集体户口、名下无房,她怎么也没想到,活了大半辈子,竟在古稀之年遭遇“无家可归”的窘境。

  唯一的孩子虽未婚,但其与父亲(即冯阿姨的前夫)及继母同住,无力相助;冯阿姨跑了多家房产中介,得到的答复如出一辙:“您这个年纪,房东一般都不愿租。”无奈之下,她向本报夏令热线求助。

 

 

  居无定所的坎坷人生  因年满70岁被房东拒租

 

  冯阿姨目前租住在闵行区昆阳路,居住地面积不大,离市区也不近,但有个落脚的地方,租金又不贵,让人生中几度居无定所的她感到踏实。

  据冯阿姨自述,她的经历颇为坎坷。儿时父母离异,她跟着父亲生活。不久,父亲再婚,继母还带着一个孩子。成年后,冯阿姨经历了两段婚姻,唯一的儿子今年四十多岁,和他父亲及继母一起生活。冯阿姨的第二段婚姻结束后,她回到自己父亲家生活。

  居住多年后,父亲因病离世,继母及其孩子将房屋售卖。由于继母持有遗嘱,尽管双方对簿公堂,但冯阿姨最终仍未继承到父亲的房产。没了着落的她,一度在父亲生前所住小区的公共绿化带里滞留了两个月,晚上就睡在长椅上。那段日子,多亏老邻居和当地居委会、物业帮助,她才撑了下来,直到搬进现在这间出租屋。

  然而,今年8月中旬,房东的一纸“逐客令”打破了这份安稳:租约到期后将不再续租,理由只有一个:她70岁了。冯阿姨说,她也找儿子商量过,可儿子单身,跟着前夫一家挤在一套小房子里,实在无力相助。没办法,她只能自己跑房产中介,但无一例外,均因年龄问题碰壁。

 

  申请廉租房?资格不符合  住就近养老机构?暂无床位

 

  “再过两个月合同就到期了,我能搬到哪里去?”冯阿姨的声音里满是焦灼。她坦言,扣除吃穿用度、看病等开销,养老金约5000元的她,希望能租到月租两千元左右的房子,或入住价位合适的养老机构,“位置偏一点也没关系,否则承担不起”。

  记者随后找到了冯阿姨集体户口所在地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工作人员表示,按现行政策,冯阿姨的养老金水平不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目前辖区内公办养老机构每月入住费用高于老人预期,且暂无床位。

  后经多方走访,记者联系到几家中介,有房东表示,只要老人身体健康,愿意把房子租给她。此外,记者还联系了闵行、青浦、奉贤等多家价位合适的养老机构供冯阿姨选择。老人表示,“会去联系看房”。

 

 

  >>>调查

 

  中介坦言:别说70岁了,60岁都很难租房

 

  记者查阅《住房租赁条例》,发现条例本身对租客年龄并无“硬性限制”。年满18周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独立签租房合同。

  记者以老人亲属的身份走访了多家房产中介,发现老年人单独租房确实“有点难”。在闵行区龙茗路上的太平洋房屋门店,现场工作人员解释说,不是中介不愿意,是房东不愿意。工作人员直言:“别说阿姨70岁了,就是60岁、65岁,想租个房都比较难。”

  北翟路上的一家链家门店的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老年租客,房东大多比较“避讳”。“房东担心,老人万一在房里出点意外,怎么办?”工作人员补充说,钱能解决一部分问题,但有些问题,钱解决不了。

  另一家房产中介则给记者“出主意”:以小辈名义进行整租,房东问起来,就说和长辈同住。但据了解,这一做法违反《住房租赁条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使用实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的规定,而且会让老人住得提心吊胆,时刻担心被赶或被查。

  “我自己就是房东,没有政策或保险兜底,我也不愿意把房子租给老人,风险太高。”走访中,就有市民这样坦言。

 

 

  >>>数据

 

  近五成老年人租房被拒,“年龄大”是首要因素

 

  2025年,一项由全国妇联权益部、全国律协老年人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等联合开展的“老年人房屋租赁权益保障”专题调研显示:48.9%的老年租客在租房时遭遇过“被拒”,“年龄过大”是首要原因,占67.02%;另有20.55%的受访者因“患病、高龄”被要求提前搬离。

  针对“房东担心老年租客出意外”这个点,记者查询发现,中国法院网曾披露多起租客受伤后状告房东的案件,如《租客出租屋内摔倒骨折,能否要求房东赔偿?》。这类案件折射出房东最大的担忧:租客一旦发生磕碰摔伤等意外,自己很可能卷入纠纷。正因如此,拒绝将房子租给老年人、孕妇等群体,成为部分房东规避潜在风险的做法。

 

 

  >>>破题

 

  探索保险制度来“兜底”,筹备适老租赁住房

 

  一边是少部分特殊老年人迫切的租房需求,一边是房东的种种现实顾虑,这道题该如何解?

  今年上海“两会”期间,就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是否可以探索一套切实可行的保险制度来为房东“兜底”。“比如说,老人在房屋中发生了意外,房东的损失,可由保险公司进行一定程度上的弥补。”

  代表委员同时提议,鼓励第三方企业收购闲置房源,改造成适老化的养老社区,或在公租房等建设过程中配置一定比例的适老租赁住房,为有需求的老年人群解决居住所需。

  法律界人士则建议,在订立老年人房屋租赁合同时,条款要尽可能细致,对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逐一作出约定,明确责任划分,这样才能同时打消老年租客与出租业主双方的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