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九旬老父突然病倒 精神疾病儿子谁来照顾
“老养残”家庭遇上监护“真空期”,静安法院联手街道打通临时监护落地“最后一公里”
2026-04-02    作者:本报记者 程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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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近九旬的老人突然病倒,老伴又常年身体不佳,他们身患精神疾病的儿子由谁来照顾?现实生活中,意外往往突然发生。意定或法定监护人突发疾病,谁来临时接手?意定监护启动过程中,谁来提供临时保障?

  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的社区巡回法庭开到了彭浦新村街道,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白云当庭宣判一起从临时监护平稳过渡至意定监护的案件。一份“居委会临时监护工作指引”及配套联动机制,打通了紧急状态下临时监护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此举也是继上月静安法院在宝山路街道开设巡回法庭并发布居委会“兜底监护”实操指引后的又一有益探索。

 

  儿子常年精神疾病,老父突然病倒  意外发生后,监护出现“真空期”

 

  家住彭浦新村街道的汪老伯和聂阿婆一家,是典型的“老养残”家庭,儿子汪先生自幼患有精神疾病,常年在精神卫生中心治疗,多年来各项事务均由汪老伯代为办理。

  近年来,聂阿婆身体状况不佳,几乎不出门。2024年4月,汪老伯向静安法院申请担任儿子的监护人。

  根据涉老案件全流程观护机制要求,白云法官赴汪老伯家中,上门审理并判决指定汪老伯为儿子汪先生的监护人。当时,汪老伯夫妇就多次表达担忧:“我们年纪大了,要是哪天也倒下了,儿子该由谁来照顾?”

  为解决老人的后顾之忧,同年5月,在静安法院协助、彭七居委会见证下,汪老伯夫妇与侄子聂先生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试图为儿子的未来寻找依靠。

  不久前,汪老伯摔断了腿住进医院,无法下地,甚至渐渐出现认不清人的症状,丧失监护能力。此时,汪先生的监护人仍是其父亲汪老伯,尚未正式变更为聂先生,汪先生处于监护缺失状态。

  在这段监护“真空期”内,汪先生的身份证办理、补贴领取、医疗决策等事务无人处理,其监护职责,谁来承担?

 

  居委第一时间承担临时监护职责  法院到社区开庭,变更监护人

 

  针对这一突发情况,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彭七居委会第一时间联合法院、街道、公安、司法所等部门,先后召开两次专题协商会,依法启动临时照护程序,承担起临时监护职责,出具相关证明,保障汪老伯儿子汪先生日常的基本事务得以办理。居委会还同步协助聂先生向法院提交变更成为汪先生监护人的申请。

  考虑到该案的情况有一定普遍性,涉及的临时监护、意定监护问题社会关注度较高,白云法官特意将这起变更监护人的案件放在社区公开审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我们通过这些鲜活的案例,让社区工作者清楚临时监护、意定监护这些民生案件怎么办、流程怎么走”。

  3月31日,在彭七居委会社工陪同下,聂阿婆来到街道“静邻”就业服务站,参加这场变更监护人的公开庭审,台下坐满了来自辖区各居委会的社区工作者,坐在审判席另一边的是侄子聂先生。

  最终,经过严谨的法庭调查、事实认定,白云法官当庭判决指定聂先生为汪先生的监护人,确保汪先生的各项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障,并叮嘱其依法履职,被监护人财产收支须记账备查,居委会与法院将定期跟踪回访。

 

 

 

  ■居委临时监护工作指引发布

 

  “真空期”监护将有“据”可依

 

  “临时监护要解决的正是针对‘老养残’家庭监护失效、独居突发疾病、意定监护衔接空当等情况。”白云法官表示,“在实践中,权责边界模糊、操作规范缺位、风险保障不足等问题,既导致基层履职者‘进退失据’,也容易让特殊群体陷入权益救济的‘真空地带’”。

  “亲属找不到怎么办?管理被监护人财产时怎么留痕?给被监护人做医疗决策,会不会担责?”开庭当天,静安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李海有还给到场的社区工作者现场上了一课,帮助他们在日后的工作中厘清履职边界,统一操作标准。

  《彭浦新村街道居委会临时监护工作指引(试行)》同步发布,推动临时监护工作跨部门协同落地。该指引在静安法院专业指导下,由彭浦新村街道编制出台,不仅指引居委会该如何为因突发情况而临时需监护的人群承担临时职责,更明确了自突发情况发生、直至法院判决之间的真空期里,居委会需承担临时监护责任。

  静安法院还与彭浦新村街道共同发布了更为高效的“三方四步”联动机制,精准覆盖了“老养残”家庭监护失效、独居突发疾病、意定监护衔接空当等五类常见紧急情形,真正做到紧急情况发生时“有人管、管得快、管得规范”。

  根据联动机制,居委会第一时间核实上报,街道立即统筹协调民政、卫健、公安等部门应急救助,法院同步实行“当日申请、当日立案、3日内审结”,确保应急处置与司法程序无缝衔接,确保特殊群体在监护真空期得到及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