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场买菜能保证足斤足两吗?万一碰到“骗秤”“鬼秤”等问题,市民该如何维护合法权益?3月1日,新修订的《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明令禁止“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短斤少两’欺诈消费者”等行为,否则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办法》实施近一个月,记者走访沪上菜场发现,消费者对新规知之甚少。
以为物美价廉 却是“缺斤短两”
尽管已过去了两个多月,家住闵行的吴阿姨却清楚地记得那桩糟心事。今年年初,为了迎接子女孙辈回家团圆,吴阿姨准备在家烧一桌丰盛的晚宴。去菜场采购时,新鲜的河虾让吴阿姨很是满意。不过,1公斤200多元的价格又让她觉得有点昂贵。于是,吴阿姨来到家附近另一个专卖河鲜的社区小菜店,这里售卖的河虾比菜场便宜,她当即购买了1斤。
不过,返回途中,吴阿姨总觉得手里的河虾越来越轻。于是,她折返至一家大型菜市场,在公平秤上重新称重后发现,手里的河虾少了一两。“不可能吧?刚才明明是整1斤。”看到公平秤上的数字,吴阿姨不敢相信,又把河虾递给一位相熟的菜摊老板再称,菜摊称重与公平秤相同,这才不得不相信自己受骗了。
可当吴阿姨返回小菜店找老板要说法时,老板始终不肯承认自己使用了“作弊秤”。无奈,吴阿姨只好找来民警评理。看到警察,小菜店老板才承认自己称重时存在“缺斤短两”。吴阿姨气愤地说:“他的秤有问题,多赚了我七八元钱。一个顾客身上多赚几元钱,一天下来不知道要赚多少昧良心的钱。”
消费者不知新规 菜场公平秤受冷落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商家使用“作弊秤”造成“缺斤短两”,《办法》不仅规定集贸市场必须配备公平秤,还明令禁止商户使用“鬼秤”。《办法》已实施近一个月,本周,记者走访了多家菜市场及社区菜店。
位于长宁区北新泾街道的嘉荟市场规模较大。下午1点多,市场内人来人往,非常热闹。生鲜果蔬、肉蛋禽等应有尽有,基本上所有的商户使用的都是规格类似的电子秤。记者随机询问了几位消费者,绝大部分消费者对“退一赔三”的新规并不知情,且表示“都是熟悉的老板,相信他”“他们都用电子秤,比较放心”。对于“公平秤”的使用,大部分消费者表示“很少用”或“没用过”。记者注意到,市场内的公平秤位于天山西路出入口附近,公平秤旁张贴着“消费者投诉流程图”,并设置了“投诉箱”,还安排有工作人员值守。附近摊主表示,该工作人员有午休时间,且上下班时间与市场营业时间并不同步。
在大众点评上位列上海集市热门榜首位的嘉陵菜市场位于徐汇区嘉陵路。一位专营豆制品的摊主告诉记者,市场监管部门会定期检查摊位上的电子秤,“有时几个月检查一次,有时一个月一次”。记者注意到,该菜场的公平秤位于一楼扶梯下方,相比普通电子秤,这里的公平秤更加智能,屏幕右上角显示该公平秤为“淘菜猫云掌柜”系统,除可称重,该公平秤主页面还有“菜价公示”。该公平秤同样有专人值守,不过在记者走访的1个小时内,工作人员始终未现身,也未有消费者使用公平秤。
与大型正规菜市场相比,不少社区菜店主打“小而精”,虽然面积不大,却能保证菜品丰富。不过,这些社区菜店似乎并未成为监管的重点。位于闵行区田林路龙茗路路口有一排社区菜店,相比附近的宝静菜市场,这里的价格相对低廉。不过,记者注意到,几个售卖鲜蔬和河海鲜的小店内仅有1个电子秤,并无其他用于公平复核的器具。
可依法要求赔偿 经营者或将被清退
据业内人士透露,相比正规菜场,社区菜店的电子秤更容易做手脚,“普通便宜的蔬果还好,像价格昂贵的河海鲜,差半两就相差好几元钱。微小的差距,一般消费者很难发现”。 为了避免菜场摊主使用“作弊秤”造成缺斤短两,《办法》要求集市经营者应当正确、规范使用计量器具和法定计量单位,对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应当定期送检。经营者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利用具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构成欺诈的,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
针对“公平秤”,《办法》规定,集市主办者应当配备用于公平复核的公平秤、公平尺等计量器具,摆放在显著、便捷位置,并予以标识。同时,《办法》还鼓励集市主办者建立红黄牌警示制度,将经营者计量违法行为予以公示;对计量失准拒不整改的经营者,可以追究违约责任直至清退出集市。
此外,集市主办者未按要求对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备案、更新,以及未合理设置和妥善管理“公平秤”等计量器具,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经营者应当使用计量器具进行测量而未使用且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集市主办者发现经营者从事计量违法行为而不制止,或者包庇、纵容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