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专治健身房“跑路”

■健身卡预付资金限额、限期、限次 ■“两会”代表委员:引入第三方保险金,引入公证机构

2025-01-16    作者:本报记者 彭 玥 吴 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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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体育健身领域的预付式消费在上海迅速发展,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频频发生:办了卡却遇到健身房关门跑路、健身卡消费套路防不胜防……1月13日,《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印发,对健身预售资金设立“三限”标准:限期、限次、限额。

  本次上海“两会”期间,“健身房预付式消费”也成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讨论的高频词,代表、委员纷纷建言献策。

 

  新规出台:办卡将限期、限次、限额  预付总额不超20000元

 

  此次新规由上海市体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最大的亮点是首次设立了体育健身行业预收资金“三限”标准。该标准将通过对健身预售资金限期、限次、限额,有效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体育健身行业健康发展。

  有关部门经充分调研和反复论证,在多方平衡考量后规定:经营者对同一消费者一次性收取会籍类预付款金额在5000元以下、时长在24个月以下;课时类(团操、私教、泳教等)预付款金额在20000元以下、次数在60次以下;储值类等(兜底)预付款金额在5000元以下。经营者对同一消费者收取各类预付凭证预付款总计不得超过20000元。

  相关部门表示,推动“三限”规定落地是加强经营风险控制,从“销售导向”回归“服务优先”,引导经营者提供“小额、短期”预付式消费服务,同时将做好专款账户监管。

  消费者在办理健身预付卡时,应认准“三限”标准,牢记“健身要科学,预付需冷静”,尽量按月购买健身会员卡或者短期课程等,并签订享有“七天冷静期”的示范合同文本,为自己的冲动消费预留“后悔药”。

  上海体育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行业需要进行良性修正,牵动预付式消费的“牛鼻子”。此举,从短期来讲,可以更好恢复消费者的信心;就长期而言,可低成本提质增效,维护整个行业的生态发展。

 

  人大代表:建议引入第三方保险金制度  实现“先消费后结算”

 

  针对预付式消费卡问题,市人大代表王颉鸣表示,一些不法经营者通过夸大宣传、恶意诱导等方式鼓动消费者进行大额充值,然后套取资金“跑路”,甚至还出现了“职业闭店人”。在此次人代会上,王颉鸣提交了《关于加强预付式消费卡发放事前、事中管理的建议》。

  《建议》提出,要建立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各部门统筹管理指导预付式发卡企业。提高发卡企业的准入门槛,通过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保障力度,防止卷款潜逃等发生。此外,王颉鸣还建议完善细化资金存管制度和风险管控,引入第三方保险金制度等。同时,加强社会宣教,消费者应树立文明理性健康的消费观。

  据了解,目前,已有健身行业经营者试点将预付资金存入公证处账户,实现“先消费后结算”。业内人士认为,“三限”标准实施可能会有一个阵痛期,但可以推动整个行业良性发展。

 

  政协委员:银行监管账户模式仍存问题  建议推广“公证提存”模式

 

  “两会”期间,九三学社上海市委提交的集体提案《关于推广“公证提存”预付费监管模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提案》给出建言,建议将“公证提存”作为预付资金的监管方式之一,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

  该提案认为,根据调研,现行的“银行专管账户+协同监管服务平台”模式在实践中仍在问题:一是商家需要向平台上传前一日发行和兑付的单用途卡信息,由于增加了工作量,商家上传积极性不高,且信息的真实性难以确认;二是专管账户中资金的所有权仍属于商家,如商家破产或被追债,消费者无权优先取回预付资金;三是由于是将一定比例的预付资金进行监管,消费者不能得到全额赔偿。

  此前,提案方还调研了2024年长宁区率先试点的“公证提存”模式。据介绍,该模式根据《公证法》关于公证机构可办理“提存”事务的规定,采用“预付费在线公证提存、消费争议在线调解仲裁、退费在线划款执行”的方式,如商家不再提供服务,公证机构可根据相关约定直接划款,避免了商家“跑路”后,银行监管账户无法优先让用户取回资金的困境,有效解决了以往预付资金监管的难点。截至2024年底,已有健身、教培等十余家商户接入平台,在线签订预付合同300余份,监管预付资金超过30万元,保障预付场景安全交易800多笔,另有9家商户已与长宁公证处签订意向合作协议,正待接入平台。

  提案就此提出,“公证提存”监管模式可有效解决现存的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加快在体育、教培、养老、美容美发等领域开展“公证提存”试点工作,并且通过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对该监管模式进行固化。提案还提议,适时修订《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将“公证提存”预付费监管模式纳入地方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