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在上海,有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到社区长者食堂用餐或是助老餐送上门,能享受到优惠(折扣)或补贴。其中,许多“人户分离”的老人还在居住地享受到了上述优惠或补贴。而日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的《关于推进本市老年助餐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更是对相关政策予以明确引导,支持补贴跟着人“走”,优惠惠及面更广。
跨区居住 享受当地助餐补贴
中午11点,81岁的薛富英老人走进了嘉定区马陆镇崇信路上的“我嘉·餐厅”,在这家社区长者食堂点了红烧鱼、百叶包、西葫芦炒蛋、小青菜,以及一汤一饭。薛阿婆刷了助餐卡,在除去5元助餐补贴后,总计花费不到20元。“之前,由于我的户籍不在马陆镇,过去每餐只能优惠1元。不久前,我办理了申请,享受到了和镇上户籍老人同样的5元助餐补贴待遇,吃得价廉物美越来越实惠了!”薛阿婆开心地说。
薛阿婆原先家住长宁区,老伴去世后,她搬至嘉定区马陆镇与女儿同住。白天她在女儿家附近的镇上白银片区“我嘉·邻里中心”和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活动、休息、锻炼,中午就在同一幢楼里的社区长者食堂用餐。有时女儿要加班,老人会在食堂用完午餐后再把晚饭打包带回家。“年纪上去了,不用再每天‘买汏烧’,吃社区食堂方便、卫生,现在又享受到和居住地老人一样的餐补,我真的很满意。”老人由衷地表示。
马陆镇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负责人浦晓蓉介绍,根据4月起实施的《实施意见》,该镇已陆续为250多位非该镇的本市户籍老人办理了新的助餐服务申请和审核。结合市、区、镇相关补贴规定,这些“人户分离”的老人已从本月开始,享受到了和该镇户籍老人同等的助餐补贴——按年龄、收入、情况类别等,每天补贴2至7元不等。
像薛阿婆一样,不少老年市民因种种原因,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而以往各区或各街道的老年助餐补贴只覆盖本区域户籍的老人,这就造成了“人户分离”的老人不能在居住地享受优惠折扣或助餐补贴。对此,《实施意见》提出,本市户籍的“人户分离”老年人,按居住地标准享受补贴,所需经费由居住地承担。这就意味着补贴跟着人“走”,满足了这部分老人的期盼。
外地户籍 同享就餐优惠折扣
《实施意见》还提出,各社区长者食堂对于本市户籍老年人和常住本市的外省市户籍老年人,给予同等优惠折扣,优惠力度可根据年龄梯度确定,向高龄老年人倾斜。目前,已有部分区域先行实施。
下午两点,在徐汇区蒲汇塘路上的土山湾社区长者食堂里,张阿姨拿着身份证正在办理老年人就餐卡。经申请,60多岁的她,以后每次到社区食堂就餐,都可凭卡打9折,优惠幅度与上海户籍居民一样。张阿姨说,由于在沪成家立业的女儿刚当了妈妈,她特意从东北赶来照顾女儿和小外孙。“真没想到,我也能和上海老人一样,在社区食堂吃饭享受同样的优惠了。”张阿姨开心地说。
徐汇区徐家汇街道民政干部介绍,目前,在该辖区内的各家社区长者食堂,无论是否是本地上海户籍老人,还是来自外区、外地的老年人,都可以凭身份证件办理老年就餐卡。办卡成功后,根据年龄层次,60周岁至69周岁的老年人享9折优惠,70周岁以上及低保家庭、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扶家庭、劳模、三八红旗手等特殊群体人员享8.5折优惠,退役、现役军人优待证持证者、优抚对象享8.1折优惠。
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社区长者食堂逾350家、老年助餐点约1500个,日均供餐能力超20万客。根据《实施意见》要求,至2025年末,全市社区长者食堂将达400家,老年助餐点将达2000个,老年助餐服务能力将达日均25万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