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分未进行居民楼雨污分流管道改造的老旧小区,不少家庭装修时会将洗衣机安装在阳台上,洗衣产生的废水直接进入雨水管道,造成雨污合流。最近,一位家住老旧小区的读者顾老伯致信本报反映,楼上住户在阳台上安装了洗衣机,由于自家的床与阳台距离较近,每晚楼上洗衣产生的噪音搅扰得他无法安睡,多次交涉均无果。“雨污混接本来就不对,这事情究竟怎么解决?”顾老伯忧心忡忡。
老人:涉嫌污染环境,必须采取办法
家住凤城二村的顾老伯今年遭遇了一件烦心事。他信中写道:“近日遇到一件难事,弄得我日夜不安。楼上五楼一租户将安置在卫生间的洗衣机移往阳台,把洗衣机的出水管插入大楼公用雨水落水管,每天晚上10点钟开始洗衣机响个不停……让我这个睡眠不佳的老人久久不能入睡,身心受到伤害……不知楼上用户把大楼落水管当作生活废水排放管的做法符合房屋使用条例吗?……”
记者来到顾老伯家,据顾老伯的儿子顾先生介绍,父亲反映的问题基本每晚都会发生。他也曾查询相关法规,发现雨污混接的行为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但多次与楼上住户交涉都没有后文。
“我们这个小区是老小区,卫生间都比较小,所以部分居民就自作主张把洗衣机挪到了阳台,那就只能雨污混接了。”顾先生说。
记者在小区中随机采访了几个居民,大家也都表示“卫生间太小”“确实有不少人是挪了洗衣机的”。至于记者问到“是否知道雨水管污水管混接不符合法律规定”,这几位居民都表示“不太清楚”。
在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官网的“水务法律法规”板块,记者找到了顾先生提到的这两部法规。其中,《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排水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为核实这些法规是否适用于像凤城二村这样“先天不足”的老旧小区,记者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经层层转接到法律咨询坐席后,对方回复:“只要雨水管不改为雨污水管,就肯定不能混接。”
记者先后两次上楼敲门,试图与顾老伯父子的楼上住户取得联系,但每次都无人回应。
居委:竭尽全力调解,对方不愿移机
凤城二村小区所属的居委会为杨浦区控江路街道凤城二村第二居委会,该居委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顾老伯父子曾在9月份来反映相关情况,居委干部此后也多次上门开展调解工作,社区民警也参与了,大家一同劝说顾老伯父子的楼上住户把洗衣机移回卫生间。然而,对方只同意尽可能在白天使用洗衣机,但拒绝将洗衣机移回卫生间。
据居委干部透露,顾老伯的楼上住户是租户,其所居住的房间由业主委托一家租房企业进行装修和出租,将洗衣机移至阳台的做法是装修方案的组成部分,“在小区里,还有不少居民自己将洗衣机移到了阳台上。在其他老旧小区,这种现象也很常见”。居委干部很无奈地表示,老小区的居住空间相对逼仄,居民的做法情有可原,“但是,雨污混接行为确实是错误的,我们愿意继续帮他们调解”。
对此,顾先生则表示,自己不愿让步,“既然这种行为是错误的,那就必须改正”。
租房企业:已入户排查,将抓紧整改
经多方了解,顾老伯楼上住户所租住房屋的管理方为“上海自如”。记者联系了这家企业。
该企业相关工作人员了解事件原委后前往凤城二村小区,连夜对所管理的房源作了全面入户排查。他表示,“上海自如”在该小区共有86套房源,其中4套房源的洗衣机被安装在阳台或天井上。“这不是我们的统一装修方案,当时之所以这么装,是因为这些房源的卫生间实在太小,装了马桶和淋浴后,就没法把洗衣机塞进去了。”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着手对这些房源进行整改,比如尽可能设法缩小马桶和淋浴区的尺寸,把洗衣机搬回卫生间。如果租户不同意整改的话,他们可以考虑补差价换房的方案,“待客户搬离后,我们就会进行整改”。
采访过程中,不仅是顾老伯父子,楼内的其他邻居,以及不少小区的居民都表示,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开展小区居民楼雨污分流管道改造工作,以彻底解决后顾之忧。
记者致电杨浦区房管局办公室,想了解凤城二村这样的老旧小区是否近期有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的计划,但截至发稿前,该部门仍未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