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电动轮椅车 九旬老人陷烦恼

2022-12-20    作者:本报记者 吴 玮


“我是一位90岁的老人,来信向贵报求助。老伴近日网购lsquo;小飞哥rsquo;电动轮椅一台。10月初到货后,只试过一次,发现轮椅车上只有品牌名,没有材质标注以证明这是一台镁合金的电动轮椅车,而且产品说明书上,技术参数上有电池、电机、轮子等说明,没有金属材质的说明。卖家说不清又道不明,这样的产品让人实在不放心,我们想退货,卖家却找理由不给退了。”近日,家住宝山区的曹老伯写信,向本报反映了自己网购电动轮椅后遇到的烦心事。


买来电动轮椅,材质遭“质疑”


在曹老伯家中,记者见到了这辆折叠式电动轮椅车。产品说明书上标明电动轮椅车品牌名为“小飞哥”,型号为XFGN15-205,轮椅本身质量约17.5公斤,锂电池重量另计。

曹老伯的老伴方阿姨表示,这辆电动轮椅车是她通过“拼多多”微信小程序购买的。从手机订单上看,卖家表述这是“镁合金、锂电池、智能遥控”电动轮椅,网上售价为3970元,比同款铝合金材质要贵900元。

“到货后,我们试过一次。”方阿姨表示,试车过程中,对电动轮椅提出“质疑”mdash;mdash;“怎么没有标注材质,怎么能证明是镁合金做的?”老夫妻俩随即在车身上寻找,的确没有发现有关金属材质的标识。“轮椅车的材质还是非常重要的,万一有问题,可是关系到人身安全的。”曹老伯说,出于安全考虑,电动轮椅在这次试车后,被原封不动地保存了起来。

记者查看了这辆电动轮椅的产品说明书,在技术参数表上,对轮椅质量、轮子、载重量、电机、电池、刹车等十多项参数都进行详细说明。同时,根据用户保修凭证,相关电机、电池等条形码编号,也对应上了车身上的产品实体编号。不过,说明书和车身上均没有找到金属材质的说明。


退货先付“折旧费”?过程一波三折


对此,卖家“浙江千喜车业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解释说,产品说明书是统一印制的,用于同型号、不同配置的轮椅,技术参数上不会单独标明镁合金材质,同时,车身上也是不单独标注的,“分量和价格都表明这是镁合金的,如消费者对金属材质有异议,可以去进行检测。”

在求助本报前,曹老伯和方阿姨曾在10月下旬和商家沟通,希望退货退款,但商家表示,因为产品已使用过,至少要扣除200多元的“折旧费”,才同意退货退款。前后一个多月,双方多次交涉,一直无法达成共识。

待记者近日前去沟通时,商家售后人员说,目前距离订单已过去了两个月,早就超过了该商家允诺的“30天超长无理由退货”期,不可以退货退款。

记者随即联系了“拼多多”平台,客服专员表示,商家入驻平台和商品上架都是通过平台严格审核的,经系统查询,这款品牌的电动轮椅车也提交了相关质量检测 报告,但报告中也并未列出材质方面的具体信息。

经过本报记者和“拼多多”平台介入,在多次协商后,截至发稿前,曹老伯购买的这辆电动轮椅已退货并全额退款。



■记者走访


金属材质普遍未“明示”


由于轮椅属于Ⅱ类医疗器械,不如电动车、自行车随处可见,记者走访时,仅在第一医药商店发现有售轮椅和电动轮椅。在电动轮椅销售区,十多辆不同品牌的电动轮椅一字排开,但仔细观察,每辆电动轮椅的车身上都没有金属材质的标识,仅两辆普通轮椅上,找到了生产厂家或高密度铝合金之类的标签粘纸。

工作人员表示,电动轮椅多为铝合金材质,分量在三十公斤左右,椅身上是不标注金属材质的,但一般产品说明书上会进行说明。

经网络查询,记者查询到一份电动轮椅车的国家标准。该标准对电动轮椅的结构强度、使用环境、最大速度、爬坡能力、静态稳定性、动态稳定性等都有性能指标,并做了详尽说明。其中,质量要求一项中,对焊接件、电镀件、塑料件等有质量要求,但没提到材质。同时,标准还要求每辆电动轮椅车上要有“铭牌”,“铭牌”上至少要包括:制造厂名称、产品名称和型号、电机功率、出厂编号、出厂日期。



■律师说法


超过无理由退货期仍可协商


对此,上海律佑社会治理法律服务中心田卫民律师分析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中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如消费者在七天内退货,商家拒不收货,导致退货超过七天,责任并非消费者,故仍符合七天无理由退货。

在收到货后超过七天,如果商品的质量有问题,致使不符合合同目的,消费者可以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要求解除买卖合同。

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家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承担退货、更换或者维修义务。”而依据《民法典》规定,消费者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商家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因此,网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即使超过七天的无理由退货期,也能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对于“如何认定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提问,田律师表示,消费者提出质量问题退货,按照《民事诉讼法》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消费者提供证据证明商品质量与说明书、型号、样式不符,或质量不符合标准,从而依此主张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