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孤老没有了行为能力,他的生活起居由谁来管?孤老生病就医,没有家人陪护,又该怎么办?近期,黄浦区通过实践,探索出一条“区、街、居+专业法律机构+社会组织”多元主体共同协作的“3+1+X”的公职监护工作机制,由民政部门或居委会启动相应司法程序,并由法院指定社会组织等担任监护人,开拓一种公职监护的新途径。该“五步法”,旨在借助专业力量来解决孤老无监护人的难题。
七旬患病孤老终于有了监护人
家住南京东路街道福瑞居民区的陈老伯今年77岁,一生未婚也无子女。多年来,老人身受精神疾病的折磨,在其母亲去世后,陈老伯一直处于无监护人,也无亲友照顾的境地,日常生活照护只能由精神卫生中心和居委会共同负责。同时,老伯原住所在征收地块范围内,老人的拆迁补偿款也只得暂由居委会保管。
为了解决孤老陈老伯的监护难题,黄浦区民政局邀请专业团队共同讨论,制定出《黄浦区公职监护人操作流程》,指导南京东路街道福瑞居委会委托律师事务所,向黄浦区人民法院申请宣告陈老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受理后,安排对陈老伯进行了相关司法鉴定,并依据鉴定结果判决宣告陈老伯无民事行为能力。
居委会在收到陈老伯无民事行为能力宣告判决书后,又委托律师向区人民法院申请指定上海威霆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作为陈老伯监护人。法院随后判决指定服务中心为陈老伯监护人。据介绍,若指定的机构倒闭,居委会将继续通过法律程序担任老人的监护人,进行托底。
老人突发疾病,“家属”陪同就医
在接到法院的判决后,福瑞居委会与上海威霆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在律师的见证下,就陈老伯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和财产物品进行了交接。服务中心随后按照先前制定的监护方案履行监护职责,并定期向区民政局和街道汇报履职情况。
此外,黄浦区民政局、南京东路街道也对监护人后续履职进行了指导和监督。
陈老伯监护人得到了落实,生活有了更好的保障。前不久,陈老伯肠梗阻,需要紧急转院、外出就医。上海威霆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委派员工叶女士陪同陈老伯就医。叶女士如同家人一般,在老人就医的过程中忙前忙后。
在支付就医相关费用时,黄浦区民政局积极协调街道及救助所,由监护人先行垫付老人就医费用,再根据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政策经街道审批程序进行报销。由于救治及时,陈老伯病情逐日好转,目前已转回了精卫中心。
“3+1+X”助力孤老晚年幸福
经过前期排摸,黄浦区10个街道、近170个居民区中,目前有11000多名孤老。“孤老群体庞大,而如何更好地照料好这些孤老们的生活,是工作的宗旨。”黄浦区民政局社会综合事务科负责人表示,社区一直很关爱这一群体,但如果遇到遗产、继承等专业问题时,缺乏专业的支持和指导。
为此,黄浦区民政局积极探索公职监护人制度实践路径,推动制度落地,并在全市首发首创制定了《黄浦区公职监护人操作流程》,指导各街道办事处与居民委员会依据操作流程进行探索。
目前,黄浦区民政、街道、居委、专业法律团队(律所)等多方力量形成合力,推出“民政牵头,街道协调,居委委托,法院指定,多方监督”的“3+1+X”公职监护“五步法”。至今,基于这一流程指导,已为辖区内多位孤老解决了无监护人的难题。
后续,黄浦区民政局将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公职监护工作机制,以更好地规避孤老养老过程中的风险。同时加强与街道、居委、律所、第三方机构等工作主体的沟通联系,探索建立集社会调查、法律援助、救济安置、监督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等于一体的支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