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诚信的唐太宗

2026-09-08    作者:王厚明

  “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庇也。”这指出了诚信是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宝和方略。唐太宗将取信于民作为立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时常以“政令不信者弱”“一言为重百金轻”检视自己,完善治理,开启了贞观之治的新时代。

  《资治通鉴·唐纪九》记有这样一则事:唐太宗派人征兵,宰相封德彝上奏说:“不满18岁但体格健壮的,也应征集当兵。”唐太宗表示同意。然而魏徵却不肯签发敕令,如是往返四次。唐太宗大怒,把魏徵召进宫中责备说:“这些不满18岁魁梧壮实的,都是那些虚报年龄以逃避兵役的人,征召他们有什么害处,你却如此固执地反对!”魏徵回答说:“用兵在于遵循规律,而不在于人数众多……而且陛下常说:‘吾以诚信御天下,欲使臣民皆无欺诈。’现在陛下即位没多久,就已经多次失信了!……与陛下共同治理天下的都是地方官员,日常公务都委托他们处理;至于征兵,您却怀疑他们有诈,这就是以诚信为治国之道吗!”李世民听后深以为然,立即收回成命。

  荀子有言:“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唐太宗曾与大臣们讨论过一个国家中君臣上下关乎诚信与执政的课题:“言而不行,言无信也;令而不从,令无诚也。不信之言,无诚之令,为上则败德,为下则危身,虽在颠沛之中,君子之所不为也。”他深知“言而不信,则民不附”的道理,认真听取谏言,不断修正矫枉过正的做法,使“德礼诚信”治于天下。

  公元626年,唐太宗担忧官员贪腐盛行,秘密派左右向官吏行贿,以检验其是否廉洁。所谓“试赂”,类似今天的“钓鱼执法”。果然,有司门令史接受了一匹绢的贿赂,唐太宗要杀他以警诫其他官员。这时,民部尚书裴矩劝谏说:“为吏受赂,罪诚当死;但陛下使人遗之而受,乃陷人于法也,恐非所谓‘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意思是:作为官员贪污受贿,罪责当死,但是皇上故意派人“行贿”官员使其受贿,实际上是不讲诚信,有意设“陷阱”让人犯法,这恐怕与“用道德引导百姓,用礼制去教化百姓”的古训相违背吧!唐太宗听后自感不当,但是很高兴地把这件事通报给朝廷五品以上文武官员,说:“裴矩当官力争,不当面顺从,大家都这样,何愁国家不治。”

  贞观初年,有官员向唐太宗上书献计献策“请去佞臣”。唐太宗问:“我任用的人,都认为他们是贤臣,你知道谁是佞臣吗?”官员回答说:“我身在民间,的确不知道谁是佞臣。请陛下假装发怒,来试一试身边的大臣们,如果谁不怕雷霆之怒,直言进谏,那就是正直的人。如果谁一味顺从陛下,那就是佞邪的人。”唐太宗回头对封德彝说:“流水是否清浊,关键在于源头。君主是施政的源头,臣民就好比流水,君主自己欺诈不诚信,却要臣下行为正直,那就好比是水源浑浊而希望流水清澈,这是根本办不到的。我常认为曹操言行多诡诈,所以很看不起他的为人,现在如果让我也这么做,不是让我效仿他吗?这不是教化天下的办法!”唐太宗对上书的官员说:“我要以至诚治天下,不想用欺诈的行为破坏社会风气,你的意见虽然很好,但我不能采纳。”

  在唐太宗“德礼诚信”治国的影响下,天下“路不拾遗,外户不闭,商旅野宿焉”,百姓安居乐业、遵纪守法,犯罪者锐减。贞观四年(630年),“终岁,断死刑才二十九人”。更有以诚信治天下的一个壮举。《资治通鉴》(卷194)中载,贞观六年(632年),全国判处死刑的囚犯有390人,年终,唐太宗“纵使归家”让他们与家人团聚,命于第二年秋天再回来受刑。第二年秋天,这些囚犯“无人督帅,皆如期自诣朝堂,无一人亡匿者”。唐太宗也被这些信守承诺的死囚所感动,就都赦免了他们。

  “君,源也;臣,流也”“以至诚治天下”这些开创贞观之治的著名箴言,承接着唐太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核心价值观,也成为标注唐太宗最具历史意义的诚信人格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