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歇伏
2025-07-24
作者:戚思翠
歇伏,顾名思义就是在伏天避暑休息。我的苏北老家就有这一习俗。
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苏北乡村,酷热的夏天尤其漫长。特别是“三伏天”,人们汗流浃背,心浮气躁,乡人称之为“苦夏”。公家规定,自小暑始,早晚出工。其余时间左邻右舍唠嗑、喝茶或下河泡凉消暑,顺便在河里捞些蛤蜊、螺蛳,作下顿饭菜之美味,享受着别样的“三伏天”。
母亲们是闲不住的,充分利用歇伏之机忙着浆洗、曝伏,拾掇家务,把家里搞得特干净清爽。她们一边忙碌着,一边在心底酝酿着一件天大的事:带女儿歇伏!也说不清是何时兴起的。带已嫁闺女回娘家歇伏,实质上就是找个理由让嫁出去的女儿回来聚聚,生怕她在男方家里过度劳累。嫁出去的女儿同样是父母的心头肉。
那年代是大集体,田里有干不完的活。嫁出去的女儿成了婆家的劳动力,平时每天按时上下工,回家还要侍奉公婆,拾掇家务,难得有空回娘家。那时兄弟姐妹多,带女儿回家歇伏,自然摊上放暑假的孩子跑腿。孩子不明事理,便问父母:这大热天的,家里又没啥事,带姐姐回来干什么呀?父母不悦,挥掌佯打:你说呢?姐姐在家累,带回来歇歇啊!孩子一听,明白了,拔腿就跑,朝着自己姐家方向。
歇伏的女儿,除买一些礼品给父母外,还要买些糖果小吃什么的,家里有一群弟妹盼着呢,左邻右舍的孩子瞅着呢,难得回来一趟,岂能丢了做姐的面子?尽管娘家人竭力挽留多歇几日,但没过几天,便急着回婆家。心里清楚:一是自己口粮不在娘家,二是婆家有一堆活等着去做。临走,父母亦送上一些夏天避暑的物品给女儿,如油布伞、麦秸草帽、凉鞋等。条件允许的话,再扯一块花洋布。母亲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千叮万嘱,将女儿送出老远。
又不知何时,兴起了带准女婿或准媳妇上门歇伏。男女双方定亲后,男青年即可到女方家走动,此时的未婚女婿被称为“毛脚女婿”。每年盛夏,岳丈家便邀请准女婿来家歇伏。准女婿会带上大礼,其中必定附带两条大咸鱼(至于为何带咸鱼,一直是个谜)。通常准女婿歇伏三天,也有女方家为了让准女婿觉得女方没拿他当外人,便留他住上十天八天的,女婿如半子嘛。但大多人家还是很谨慎的。
至于准媳妇去未来婆家歇伏,不但无须带礼品,而且婆家是一点不能怠慢的,有女儿的,还会叫来相陪。大鱼大肉的招待,总之,要让人家姑娘开心。但有个规矩,姑娘家绝对不可在婆家过夜。
现如今,农村城市化,一切都靠机械化了,农村人跟城里人一样,青年男女一旦相恋,时时都能相处,也无所谓“歇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