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善待老人

2025-07-22    作者:吴兴人

  朱元璋诛杀功臣的手段触目惊心,但在对待老人方面,他却是一位善待老人的皇帝。

  早在洪武元年,朱元璋就下诏:“鳏寡孤独废疾不能自养者,官为存恤。”他第一次提出了居家而不能自养者,官方要给予关心。洪武六年,朱元璋又下诏规定:“民年七十以上者,许令一子侍养,免其差役。”这就是说,为了更好地让70岁以上的老人安度晚年,国家允许他的一个儿子可以免于服役。洪武二十年,朱元璋又颁布了终身养老令:七十岁以上老人,国家赐给爵位;对于八十岁以上的老人,朝廷规定地方衙门每月的待遇是给五斗米三斤酒和五斤肉,九十岁以上的老人加给一匹帛和十斤絮。这些物质收入,完全可以让老人过上殷实人家的生活。而孤寡老人去世,还由政府出资给予安葬。在明朝,真的是做到了“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在社会上形成了尊老养老的风气,赡养老人的要求也渗透到各地的家法族规之中。

  在明朝初,出现了现代养老院的前身——养济院。据《明史》卷七十七记载:“初,太祖设养济院收无告者,月给粮。设漏泽园葬贫民,天下府州县设立义冢。”开始养济院设立在京城地区作为试点,由朱元璋亲自派人监察。洪武五年,朱元璋令天下郡县都设立“养济院”。明朝的后世皇帝谨遵太祖遗训,大力发展免费养老事业,不断完善养老制度。后来,朱元璋开始要求各级地方政府,都要设立养济院。其花销是由朝廷直接拨款,并设立相关的官员审核款项使用情况。地方政府在收养孤老方面,不仅要定期检查养济院的房屋设施,还要确保老人能够得到应有的物质供给。政府每年定期对养济院的房屋设施进行检修,提高了老人的生活品质,体现了对老年人的关爱。

  朱元璋时代是中国古代社会福利最好的时期之一。朱元璋除首创养济院外,又在南京试点建立了“保障房”,安排无家可归者居住,这是世界最早的国家免费福利公房。朱元璋又为老人建立了免费公墓——漏泽园。“漏泽园”就是国家安葬贫苦者骸骨的公共墓地。漏泽园的建立,客观上改善了环境卫生,对防止疫病流行具有积极意义。明朝所做的丧葬救济是在危难面前较为明智的做法,稳定了政权,让大明王朝延续近三百年;即使到了清朝,依然有人怀念明朝时政府对百姓的这些仁义之举。

  对于那些孝敬老人的人,朝廷不但给予精神表扬,还给予物质奖励,赏赐衣物,发放奖金。这些孝子孝女到年老时,可以享受特殊待遇。如当他们年届60岁时,可以享受普通老人80岁时的福利待遇。如果孝亲模范不幸成为孤老,那么他们住在家里,可以享受到在养济院的同等待遇,当地养济院会每月按标准把钱粮送到他们家中;这些老人去世后,政府还会发放三两银子作为丧葬费。对于那些不守孝道的子孙,不仅要受到舆论的谴责,还要处以罚款,并将这些罚得的金银用来赡养老人。

  朱元璋担心下属官员执行不力,为防止底下人弄虚作假,他还特地让礼部尚书以皇帝的名义,向基层官吏重申这一政策的重要性,执行不力者要打屁股。《大明律》规定:“凡鳏寡孤独及笃疾之人,贫穷无亲依靠,不能自存,所在官司应收养而不收养者,杖六十;若应给衣粮而官吏克减者,以监守自盗论。”这一规定,使下属官员不敢有对政策的任何违背,确保老人得到应有的关心。

  朱元璋之所以对老人、穷人特别关心,并制订了一系列关心老人的政策,是和他青年时期遭遇生活困顿的经历有关。元朝至正四年(1344年)时,朱元璋的家乡安徽凤阳爆发瘟疫和饥荒,父母大哥三人相继死亡。他跑去找地主刘德,希望刘德看在父母给刘家当了一辈子佃户的份上,能借一块地安葬父母兄长,结果刘德将其痛骂一顿,逐出家门。后来,还是邻居刘继祖看不过去,给了他们一块地,朱元璋和二哥才安葬了父母。因为无钱购买棺木,只能卷一张草席草草下葬。后来,朱元璋的二哥朱重六离开家乡逃荒,朱元璋就被邻居汪大娘收养,并认了汪大娘当义母,当汪大娘家里揭不开锅后,汪大娘又求爷爷告奶奶,让皇觉寺收留了朱元璋,不至于让他饿死。所以,在朱元璋当了皇帝后,便提出要实行免费公墓制度。“老有所养,死有所葬”,被朱元璋写进了《大明律》,并要求子孙一丝不苟地执行。朱元璋称帝之后,刘继祖和汪大娘已去世,朱元璋特意追封刘继祖为义惠侯,并让其子刘英承袭义惠侯爵位,又命人把刘继祖和汪大娘的牌位,供奉到明皇陵中,让后世子孙都给他们供奉香火。